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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部门 宝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网站编辑 2024-01-31 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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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宝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宝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结合2023年工作实际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宝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一号楼2楼203室;电话:0917-326096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标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立足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实际,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努力为促进宝鸡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添柴助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紧紧围绕全国机关事务标准化实训试点、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公共机构节能、集中办公区运行保障等重点工作,依托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等信息160条。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宝鸡机关事务”微信公众号推文195篇,关注人数达843人。

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发挥机关事务在政府带头过紧日子中的职能作用,主动公开公共机构节能、资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部门预(决)算以及服务保障等工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着力提高社会公信力。

积极做好政民互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依托局门户网站开展专题调查4次,参与人数达1.4万人,调查满意度达99.3%。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上民声等群众诉求49件,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案例。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即局门户网站由局办公室主管,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查,规范发布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做到信息发布流程规范、内容准确、更新及时,确保全年无信息安全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要求,切实履行部门网站管理主体职责,加强门户网站日常维护工作,落实专人专责,积极做好平台信息发布、日常巡查和业务培训。规范运维管理“宝鸡机关事务”微信公众号,加强内容保障、审核发布等工作,积极传递机关事务好声音。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优化完善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局办公室具体抓、各科室(单位)配合抓的工作机制,由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对照政务公开规定要求,注重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日常督办内容,全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2023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导致的投诉举报或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存在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在提高政务新媒体发布质量和影响力上还需进一步探索创新。下一步,重点在四个几个方面持续用力:一是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围绕机关运行保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二是提高解读回应质量,创新方式方法,提升相关政策解读效果。三是提升政民互动水平,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常态化开展网上调查、问计于民等活动。四是优化公开渠道,发挥门户网站与微信公众号双平台作用,进一步提升用户粘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两案”办理情况。2023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计2件,按时办结率100%。

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根据《关于市机关事务局调整行政中心地下车库收费标准的复函》(宝市价费函〔2016〕3号)文件精神,行政中心地下车库公务车停放标准为:800元/年·辆,私家车停放标准为:300元/年·辆。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局属市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共收取机动车停车费40.09万元,已全额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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