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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集中供热公告

(来源:网站编辑 2024-06-23 08:19)
文章正文

城区广大热用户:

2021-2022年度冬季供热即将来临,为了更好的向广大热用户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供热服务,延川县供热站根据《延安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本采暖季供热收费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采暖季注水、供热时间

1.注水时间:从10月15日起,陆续以各分站为单位对供暖主管网开始注水、打压;

2.供暖时间:2021年11月1日开始供暖,于 2022年3月31日结束,采暖季总计151天(具体根据天气变化适时调整供热,但供热总天数不变)。

二、本采暖季采暖费收取标准

本采暖季执行的采暖费收费依据和标准是按照延川县物价局《关于调整延川县城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延价发[2017]13号文件执行。具体如下:

1.我县集中供热销售价格不分热源方式实行统一价格,结算方式按建筑面积计算。

2.用户类别分为居民用热和非居民用热两类。居民用热包括学校、幼儿园、福利院、养老院、敬老院等,其他为非居民类。

3.销售价格为居民用热5.0元/月.㎡;非居民用热8.0元/月.㎡。

4.空置房按30%的基础热源费收取。

三、供热缴费时间及地址   

1.供热缴费时间:2021年10月15日开始,每日8点30分—17点30分; 

2.供热缴费地址:北新街站、北关站用户在商贸信用社交费(生产资料公司对面营业厅),河东站、南关站在中心街信用社交费(万和城楼底)。

四、缴费须知

1.按照“谁交费、谁受益、不交费、不供热” 的原则,实行有偿供暖。对暖气费先交的先供暖,不交的不供暖。

2.各用热单位及热用户,请于10月31日前将2021—2022年度冬季采暖费一次性缴纳;

3.上年度存在欠费的单位及用户需在今冬供热前一次性缴清所欠热费,否则不予办理本采暖季缴费用热手续,由此造成的用热问题由欠费单位及用户自行承担。

4.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证件及缴费通知单到指定地点收费大厅办理缴费手续;

5.请各小区住户互相转告提醒,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缴费,以免影响正常用热。

五、本采暖季不用热的停暖用户须知    

本采暖季不用热的用户请务必于10月30日前向我站提出停暖申请,填写《停暖申请表》,并自行将供暖设施与供暖主管网的连接断开,经我站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核实确认后,方可缴纳30%的基础热源费。未按期提出申请的用户,视为正常用热,应全额缴纳热费。

停暖用户报停流程:

1.在规定期限内用热户持停止用暖申请、身份证复印件到物业小区或居民楼业主委员会负责人处提交停止用暖申请,然后由物业小区或业主委员会统一上交到延川县供热站稽查队,稽查队工作人员确认无欠费情况后填写停报(停供)暖气申请;

2.用热户申请报停的房屋所有暖气片与主供水管道断开,并且恢复上下楼主管连接畅通,不影响其他住户暖气;

3.用户完成断开暖气片后,电话通知延川县供热站,供热站派稽查人员确认,双方签字报停手续生效;

4.报停手续由当年10月15日开始至10月30日结束,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报停手续者,供热站将视为正常用热,需全额缴纳热费。

六、热用户注意事项

请热用户在注水打压前检查各自的室内管道、阀门及采暖设施,做好保养与维修,防止跑冒滴漏,各用热单位、居民楼及小区物业公司对所管辖小区供热设备及二级管网进行检修维护。违规使用换热器、加装放水嘴及强制循环泵会造成生活水污染并影响相邻热用户用热,需在供热前全部拆除,对拒不拆除的用户,我站稽查人员在供热期间查出将进行严厉处罚,直至停止供热。


业务办理电话:

河东站:0911—8435516

北关站:0911—8117866

南关站:0911—8431144

北新街站:0911—8403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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