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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东营中心城取暖费价格未变 2种方式缴费

(来源:网站编辑 2024-06-24 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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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营网讯 10月11日,记者从市供热处获悉,从10月15日至11月10日我市中心城区将开始供暖集中收费,逾期交费将影响正常供暖。

  根据《关于调整中心城区非住宅供热价格的通知》(东价发〔2015〕68号文件),从10月15日至11月10日对我市中心城供暖集中收费。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收取,整个供暖季住宅收费价格为21元/?,非住宅收费价格为32元/?。与去年价格一致。

  据介绍,今年的缴费方式共分2种:已实行单户控制的住宅可直接进行网上交费或到银行代收网点交费。东营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开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终端、银行窗口代收取暖费业务,热用户只需登陆以上两个银行的官方网站,按照交费流程说明书查找到“东营市供热管理处交费”并录入“用户编号”和“用户姓名”即可实现网上银行交费服务。“用户编号”和“用户姓名”可查询最近两个采暖季收费票据,个别票据遗失的用户通过我处客服电话(8333456)进行查询。未分户小区及非住宅区域需要继续到东营市供热管理处大厅进行交费。为方便用户交费,供热处营业室设有POS机,用户可直接携带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刷卡交费;为保证资金安全,尽量不要使用现金交费。

  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为避免错交,请用户认真核对交费信息,正常供暖开始后不再办理用户退费。不能分户控制的住宅实行以楼为单位供热管理方式,因房屋空置等原因本采暖季不用热的用户于10月31日前到市供热处办理停暖手续,若由市供热处采取停暖措施,所需费用由用户承担。逾期不再办理停暖手续,取暖费须正常交纳。另外,上年度已办理停暖手续的热用户,本供暖季继续不用热的,请于10月31日前到市供热处办理复审手续,否则视为供暖,取暖费须正常交纳。欠交往年取暖费的请尽快到市供热处营业室结清欠费。否则,市供热处有权按法律程序追缴。

  按照以往经验,工作人员表示,为避开交费高峰,请各用户在收费期间尽早交纳取暖费;为便于网上交费时顺利登陆,请妥善保管交费票据上的用户编号及姓名;为保障热用户及时用暖,方便与热用户沟通,交费过程中请及时更新联系方式。

  交费后尽快电话联系所属供热站工作人员,开启阀门的过程中保证家中留人并注意观察。暖气开通后,有一定的循环预热时间(特别是地暖供热区域),请耐心等待。实行热计量的小区,请仔细阅读温控器说明书并正确设置,温控器设置不正确会影响正常供热。

  市供热处客户服务中心统一受理用户电话报修及咨询事宜。供暖期间及前后(10月15日~次年3月20日)客户服务中心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市民可拨打客户服务中心电话8333456咨询。(记者 张振)

银行代收网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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