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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

(来源:网站编辑 2024-06-30 01:19)
文章正文

咸政办发〔20175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各直属机构:

现将《咸阳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14        

咸阳市区域卫生规划

2016—2020年)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质量,增强综合服务能力,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陕西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及资源配置标准(2016—2020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现状

“十二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咸阳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公共卫生保障能力得到加强,人民群众的健康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卫生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驾护航作用进一步凸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社会经济状况。咸阳位于中国版图的中心,处于关中-天水经济区的核心位置,是大西安的核心板块,市域面积10196平方公里,下辖2区1市10县。2015年,全市常住人口497.24万人,人口增长率3.95‰。境内交通十分发达,距西安咸阳国际机场约10分钟车程,陇海等9条铁路、福银等6条高速纵横贯通,是国家立体交通的新枢纽。独特的区位优势和优越的地理位置,使咸阳能充分接受大西安的辐射和带动,与大西安共享人才、交通、金融、信息、旅游等资源。2015年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155.91亿元,财政总收入218.7亿元,公共财政一般预算收入85.44亿元,城镇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9425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690元。

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状况。全市卫生资源配置处于全省较高水平,已建成了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2015年,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4715所,其中医院16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312所、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23所、其他卫生机构19所。在医院中,有综合医院120所,中医医院16所,中西医结合医院2所,专科医院23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10所,乡镇卫生院196所,村卫生室3266所,门诊部18所,诊所、医务室722所。市、县两级均设有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医疗急救等机构。

三、卫生资源配置与利用情况。截止2015年底,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28458张,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5.73张。全市共有卫生技术人员39044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0219人、注册护士14713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2.06人、注册护士2.96人。总体来看,全市医疗卫生资源的利用较为充分,其中城市医疗机构处于较高负荷运行状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利用的空间较大。2015年全市门急诊量200.7万人次,出院人数81.3万人,2010-2015年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年均增长3.6%,出院人数年均增长10.23%。2015年实际占用总床日数707.73万床日,平均病床使用率69.26%,出院者平均住院日8.6天。

四、居民健康水平。2015年,全市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4.5岁,孕产妇死亡率9.97/10万,婴儿死亡率1.5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3‰。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五、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情况。根据全市卫生统计数据,全市慢性病患病人数呈逐年递增和低龄化趋势,已成为威胁全市居民健康的主要疾病。传统传染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新发传染病风险不容忽视。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健康意识的不断增强,以及“三防四改”、异地搬迁、退耕还林换粮为主的综合性地方病防治长效机制的运行,我市大骨节病、克山病、地方性饮水型氟中毒等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

第二节  存在问题

一、卫生资源分布不合理。优质医疗资源集中在城区,市区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13家,市区千人均床位达到8.85张,而农村地区只有3.71张。城区大医院高层次卫生技术人员集中,而在基层医院特别是农村卫生组织中卫生技术人员层次普遍偏低,千人卫生技术人员数市区为12.25人、农村为5.14人。医疗资源结构与城乡居民健康需求还不相适应,目前从事老年护理、康复的医疗机构较少,妇女、儿童疾病专科医疗服务能力不足,承担卫生应急、传染病救治、精神卫生防治、口腔预防保健等医疗服务的专科医院数量相对不足。

二、供需求矛盾日益突出。一方面,重大传染病流行形势依然严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威胁日益加大,新发传染病以及传统烈性传染病的潜在威胁不容忽视;另一方面,生态环境、生产生活方式变化以及食品药品安全、职业伤害、饮用水安全等问题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影响更加突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及社会安全事件也对优化卫生资源结构、增加卫生服务供给、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提出了更高要求。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日趋突出,服务理念、服务模式等亟需作出相应调整。

三、社会办医整体水平不高。我市社会办医增长较快,目前现有社会力量办医疗机构771个,年总诊疗人次569.5万,但民营医院普遍存在规模偏小、技术力量薄弱、特色不明显、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低层次、低水平重复的医疗机构特别是个体诊所过多,医院种类不齐,专科技术水平提升困难。

四、体制机制仍不健全。近年来,尽管我市整体经济实力和居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各级财政卫生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尚未形成,已经明确的卫生投入政策在不少县市区仍然无法得到全面落实,卫生资源配置、卫生服务利用、居民健康水平在城乡、县区和人群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制度还需巩固完善,公立医院改革需要深化拓展,推进社会力量办医仍需加大力度。

第三节 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咸阳卫生事业发挥优势实现追赶超越的关键期,是破解难题持续深化医改的攻坚期,是补齐短板、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决胜期。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富强人文健康”新咸阳建设,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出新的更高目标。到2020年,我市将同步够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贫困地区和经济困难群众还存在健康公平问题,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必须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病有所医”上持续取得进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十三五”期间,我市将积极建设“富强人文健康”新咸阳,完善医疗服务功能,全面提高市级综合医院医疗水平,提高县级医疗机构诊疗水平,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我市同步够格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和健康保障。

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对医疗卫生资源增量发展提出了新的需求。当前深化医改进入攻坚克难时期,迫切需要紧紧围绕改革重点任务,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促进有序竞争机制的形成,提高医疗卫生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这要求我市在加快推进公立医院建设,确保公立医疗机构的主体地位的同时,要积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康复、老年护理等专科医院及其他特需医疗机构,不断适应我市居民多层次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需求。

三、人口总量的增长、人口构成和疾病谱的变化,对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出新的挑战。预测至2020年我市常住人口将继续维持在500万,户籍人口中65岁以上老年人占比将达13.2%,80岁以上高龄老人占65岁以上人口比重将达20.1%。人口总量的不断增加,必将带来医疗服务需求的持续增长;老龄人口比重的不断上升,使得老年医疗和护理的需求将日益增加。同时,随着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生活方式的改变以及医疗保障条件的持续改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将进一步释放,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病率快速增长,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医保体系规划、资源配置优化提出了新挑战。

四、区域经济总体规划的不断调整和大西安建设步伐的进一步加快,对医疗卫生资源质量和布局提出新的要求。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深入,咸阳作为关中-天水经济区和大西安的核心板块城市,其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就业社保、生态建设、社会管理等方面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再加上国家级新区--西咸新区的建立,咸阳城市规模不断调整,流动人口不断增加,我市现有的市级医疗机构已明显与现代化大城市的整体形象不相匹配,功能齐全、互为支撑的分级诊疗体系尚未完成,迫切需要加快规划、调整、改造与新建的步伐,为全面提升和改善医疗服务营造不可缺少的硬件环境。

五、信息技术发展,为健康服务模式转变提供了新机遇。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快速发展,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供了条件,也为转变医疗卫生服务模式、突破瓶颈制约、健全管理机制带来了机遇。

第二章  总体思路

第一节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围绕“富强人文健康”新咸阳建设,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优化资源配置为核心,强基层、优结构、提能力,促进防治结合、医养结合、中西医结合,加快转变公立医院发展方式,扶持引导社会办医有序发展,推进健康服务业和医疗信息化建设,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逐步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符合我市区域地位与功能要求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为实现“富强人文健康”新咸阳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与公平可及相结合。以保障群众健康为中心,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把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群众提供,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

——坚持全面规划与城乡统筹相结合。按照区域覆盖、合理布局、方便就医、资源共享、高效利用的原则,对全市卫生服务体系和现有医疗机构进行全面规划。统筹发展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加快推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优先发展和保证基本卫生服务,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重点加强农村卫生和预防保健,新增卫生资源重点向农村和城市社区倾斜。坚持中西医并重,重视和发挥传统医药在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清晰划分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明确政府在卫生事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强化政府在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公共卫生职能的主导地位,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运用市场机制解决问题。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盘活存量、发展增量,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坚持存量调整与增量优化相结合。处理好医疗卫生领域中存量与增量的关系,以存量调整为主,发展优质增量资源,增量和存量调整有机结合。对布局不合理、规模小、效率低的公立医院,推动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小型专科医疗机构转型,或者将其改制为民营医院。限制在老城区新设技术水平低的综合医院、综合门诊部和个体诊所,鼓励在新建开发区、新建居住区和重点乡镇新建医疗机构。

——坚持能力建设与队伍建设相结合。以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为战略重点,强化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加快实施人才强卫战略。改革人才培养使用体制机制,优先培育高素质卫生人才。切实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医疗卫生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大力加强医疗信息化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第二节  规划目标

优化资源配置,统筹推进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建成上下联动、衔接互补、城乡一体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城乡居民拥有基本医疗保障、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县市区卫生资源配置和人群间健康状况差异明显缩小。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目标全面实现,健康咸阳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实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奠定坚实的医疗卫生资源基础。

2020年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

主要指标

 

2015年现状

 

2020年目标

 

指标性质

 

每千人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张)

 

5.72

 

6.00

 

指导性

 

医院

 

4.56

 

4.9

 

指导性

 

公立医院

 

3.35

 

3.45

 

指导性

 

其中:市办及以上医院

 

0.97

 

1.0

 

指导性

 

县办医院

 

1.49

 

2.0

 

指导性

 

其他公立医院

 

0.96

 

0.45

 

指导性

 

社会办医院

 

1.16

 

1.45

 

指导性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005

 

1.1

 

指导性

 

每千人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06

 

2.48

 

约束性

 

每千人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2.96

 

3.70

 

指导性

 

每千人常住人口公共卫生技术人员数(人)

 

 

0.8

 

指导性

 

每万常住人口卫生监督员数(人)

 

1

 

1.2

 

指导性

 

每万人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0.73

 

2

 

约束性

 

医护比

 

1:1.44

 

1:1.49

 

指导性

 

市办医院床护比

 

1:0.55

 

1:0.6

 

指导性

 

县办综合性医院适宜床位规模(张)

 

------

 

500张

 

指导性

 

市办综合性医院适宜床位规模(张)

 

------

 

800张

 

指导性

 

二级以上医院平均住院日(天)

 

9.2

 

7.8

 

约束性

 

注:市办及以上医院指市政府举办的市级医疗机构(含省中医药管理局办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县办医院指各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其他公立医院指部队医院、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医院;下同。

第三章  资源配置标准与机构设置布局

全市各级各类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类医院)、公共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专科疾病防治、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医疗急救、采供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机构的总体布局、设施建设、标准和要求,依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陕西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及资源配置标准(2016-2020年)》的标准和要求,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

第一节  资源配置标准

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提升质量、统筹发展”的原则调整配置全市卫生资源标准。严格控制三级综合医院数量和规模,原则上不再新建市办综合医院。重点加强专科医院建设,新建或改扩建1所市办儿童医院、1所传染病院、1所精神病院、1所康复医院、1所老年病院。支持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二级医院通过迁建、整合、转型、改制、重组等形式转为康复、老年医学、医养结合等卫生资源薄弱领域的专科医院。适度压缩市办医院中床位利用率低、技术水平不高、人力资源不足的公立医院床位规模,致力改善患者就医环境、服务质量。西咸新区咸阳行政区域内医疗资源纳入大西安整体规划,我市暂不做规划。对于城市化进程较快的新建城区,优先考虑依托现有医疗资源设置分院或服务站等形式予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根据各县、市、区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和经济、社会、人口、交通等方面的实际状况,将全市13个县、市、区医疗卫生资源分为三类:

一类地区为大西安规划覆盖区,主要包括秦都、渭城、兴平、泾阳,未来严格按照大西安规划标准增设医疗机构,新建城区医疗机构发展尽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对现有医疗机构的布局进行适当调整,发展规模进行合理限制,补齐短板,调整医疗资源存量结构,发展专科医疗与特色医疗,发展速度基本与全市发展水平持平。

二类地区为医疗资源适度发展区,主要包括礼泉、乾县、武功、三原,医疗资源在该地区分布尚未出现饱和,随着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以及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对现有医疗资源可在调整存量的基础上,科学、适度增加满足群众医疗需求的资源,发展速度可略高与全市发展水平。

三类地区为医疗资源优先发展区,主要包括彬县、永寿、长武、旬邑、淳化,医疗资源在该地区相对不足,未来应在科学优化的基础上新增满足群众医疗需求的资源,发展速度应持续高于全市发展水平。

一、床位配置

市办综合性医院(含在咸省部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办医)床位数一般以800张为宜,原则上不超过1200张;控制县办以上综合性医院床位规模,县办综合医院床位数一般以500张左右为宜。市、县办综合性医院床位超出配置标准的,不再扩床增编,可延续现有规模,严格管控病种结构,强化分级使用质量,适时向资源薄弱区域疏解超编床位。对未经审批擅自增设、扩张床位的医院,财政部门不安排资金予以基础建设、设备更新投入。在财政投入、医保支付、服务价格、诊疗规范等方面,对治疗、康复、护理床位实行分类管理。

对病床使用率低于90%、平均住院日高于同类医院平均水平20%、疑难重症患者比例及手术难度低于平均水平、床护比配置不达标的公立医院,不允许增加床位。病床使用率小于80%、平均住院日高于同类医院平均水平20%、疑难重症患者比例及手术难度低于平均水平的公立医院,应减少床位编制。2015年,我市医疗机构总床位数为每千常住人口5.72张,到2020年总床位数控制在每千常住人口6张。

在咸省部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办医院布局规划

医院名称

 

医院地址

 

目前编制床位

 

实际开

放床位

 

“十三五”床位规划建议

 

2020年规划编制床位

 

陕西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副2号

 

1200

 

1689

 

开放床位逐渐调整优化,控制在1400张。

 

1400

 

陕西省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5号

 

656

 

696

 

迁建门诊楼、住院楼、协同创新楼、专科楼,完成后床位增加到800张。

 

800

 

陕西省核工业二一五医院

 

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35号

 

799

 

1292

 

开放床位逐渐优化,控制在1000张。

 

1000

 

咸阳彩虹医院

 

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3号

 

490

 

490

 

加强儿科学科建设,增设床位,提升儿科防治能力。

 

600

 

西藏民族大学附属医院

 

咸阳市渭城区文汇东路6号

 

205

 

203

 

开放床位逐渐优化,突出专科特色,控制在200张。

 

200

 

咸阳市市办医院布局规划

医院名称

 

医院地址

 

目前编制床位

 

实际开

放床位

 

“十三五”床位规划建议

 

2020年规划编

制床位

 

咸阳市中心医院

 

咸阳市人民东路78号

 

938

 

1443

 

开放床位逐渐调整优化,控制在1400张。

 

1400

 

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咸阳市毕塬西路10号

 

799

 

948

 

迁建新门诊、住院大楼,开设老年、康复等医疗服务。

 

1200

 

咸阳市妇幼保健院

 

咸阳市世纪大道陈阳寨转盘向东200米

 

155

 

105

 

提升妇女、儿童医疗服务能力,重点支持市妇幼保健院建设咸阳市妇儿医院。

 

400

 

2020年咸阳市及各县、市、区每千常住人口床位配置标准(张)

序号

 

县市区

 

2015年现状

 

2020年目标

 

1

 

咸阳市

 

5.72

 

6.0

 

2

 

秦都

 

14.24

 

14.93

 

3

 

渭城

 

10.63

 

11.87

 

4

 

兴平

 

4.13

 

4.55

 

5

 

武功

 

4.03

 

4.0

 

6

 

礼泉

 

3.87

 

4.0

 

7

 

乾县

 

3.21

 

3.36

 

8

 

泾阳

 

4.63

 

4.32

 

9

 

三原

 

4.37

 

4.4

 

10

 

永寿

 

4.63

 

5.0

 

11

 

彬县

 

5.11

 

5.2

 

12

 

长武

 

4.63

 

5.0

 

13

 

旬邑

 

3.42

 

4.23

 

14

 

淳化

 

3.16

 

3.98

 

二、人员配置标准

充分适应医学专业分工精细化、执业多点化、人口老龄化以及社会办医对人力资源增量的需求和要求,适度提高医生配置标准,大幅度提高护士配置水平,改善行医环境,保障行医安全,提高卫生人员待遇。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48人,注册护士3.7人,医护比保持1:1.49;城乡和区域医药卫生人才分布趋于合理,人才规模与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相适应。

(一)医院

市办医院床位与人员比达到1:1.6左右,床医比不低于1:0.5、床护比不低于1:0.6,卫生技术人员中,副高以上职称和本科以上学历者分别达到20%和45%;县办医院床位与工作人员之比达到1:l.5左右,床医比不低于1:0.4、床护比不低于1:0.5,卫生技术人员中,副高以上职称和本科以上学历者分别达到15%和30%。边远县区可适当提高医师、护士配置比例,承担临床教学、带教实习、援外援藏、应急救援、医学科研等任务的医院可适当增加人员配置。中医医院中医药专业人员比例不低于60%,综合医院按比例配备中医药人员,妇幼保健院应有2-3位中医药人员,每千常住人口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0.35人。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020年,初步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全科医生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每万名城市居民有2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农村居民每3000人至少有1名执业(助理)医师;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边远贫困地区可以适当增配,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优先配备具备中医技能的乡村医生。

(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技术人员数达到0.8人,市县两级公共卫生人才基本满足工作需要。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分别达到每万常住人口0.35人、1.2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5%。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机构人员达到每万常住人口不少于1人。专业精神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执业(助理)医师数量按照每10万常住人口不低于2.8人配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应根据当地服务人口、社会需求、交通状况、区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以及承担的功能任务等合理配备人员,市、县、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80%,血站卫生技术人员数量应当根据年采供血等业务量进行配备。急救中心人员数量应当根据服务人口、年业务量等进行配备。

2020年咸阳市及各县(市、区)

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标准

序号

 

县(市区)

 

每千常住人口

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每千常住人口

注册护士数(人)

 

2015年现状

 

2020年目标

 

2015年现状

 

2020年目标

 

1

 

咸阳市

 

2.06

 

2.48

 

2.96

 

3.70

 

2

 

秦都

 

5.34

 

8.72

 

7.98

 

13.06

 

3

 

渭城

 

4.41

 

10.87

 

6.05

 

14.92

 

4

 

兴平

 

1.72

 

2.12

 

1.89

 

2.39

 

5

 

武功

 

1.44

 

2.04

 

1.79

 

2.19

 

6

 

礼泉

 

1.2

 

1.9

 

1.49

 

1.84

 

7

 

乾县

 

1.11

 

1.81

 

1.69

 

2.01

 

8

 

泾阳

 

1.61

 

1.81

 

3.20

 

3.40

 

9

 

三原

 

1.54

 

2.0

 

2.07

 

3.0

 

10

 

永寿

 

1.34

 

1.74

 

1.73

 

2.13

 

11

 

彬县

 

1.17

 

1.80

 

2.42

 

3.0

 

12

 

长武

 

1.21

 

1.80

 

1.67

 

2.07

 

13

 

旬邑

 

1.41

 

1.91

 

1.93

 

2.58

 

14

 

淳化

 

0.91

 

1.51

 

0.95

 

1.50

 

三、设备配置标准

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降低医疗成本。加强大型医用设备规划和准入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政策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对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条件适度放宽,预留一定配置额度予以支持。严控公立医院超常规和举债装备。对未经准入、无配置许可证的大型医用设备不予医保报销支持和价格政策支持。支持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机构和影像机构,逐步建立大型医用设备共用、共亭、共管机制。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区域医学影像中心,推动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医院诊断”的服务模式,提高基层医学影像和检查检验服务能力。按照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检查检验对所有医疗机构开放,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集中检查检验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四、信息资源配置标准

以服务群众和管理需求为导向,建成系统化、服务化、互联互通的人口健康化信息服务体系,实现“百姓一张卡,政府一张屏”目标。依托政务信息外网,构建与互联网安全隔离,覆盖市、县、乡、村,高效、安企、稳定的信息网络,市到县接入带宽不低于200MB,县到乡镇接入带宽不低于100MB,所有行政村卫生室利用村村通工程或无线网络接入带宽不低于10—20MB。市、县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与各类卫生计生机构全面互联互通,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覆盖全市人口并实现信息动态更新,建立基础资服数据库和决策支持数据库,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六大应用系统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与社会保障卡等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实现居民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一卡通用。消除数据壁垒,畅通部门、区域、行业之间的数据共享通道,探索社会化健康医疗数据信息互通机制,推动实现健康医疗数据在平台集聚、业务事项在平台办理、政府决策依托平台支撑。通过全市范围内各联网机构信息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医疗协同和智慧决策,最终实现咸阳市医疗卫生管理和服务集约化、互联网化和智慧化。到2020年全市建成比较完善的医疗卫生信息化服务体系。

第二节  机构设置

一、限制设置。秦都区、渭城区不再设置增加政府办综合性医疗机构。在全市范围内,市办、县办医疗机构床位规模超出配置标准的不再批准增加床位数。在全市设置诊所、门诊部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

二、新建机构。新建机构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划标准。医院每床单元基本医疗设施、急救设施应符合配备标准,每病房设置2-4张病床。新建或者改扩建综合医院,应按照传染病防治要求,设置一定数量的床位作为传染病储备床位,并相应设置院前急救设施。新建和改(扩、迁)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标准,功能用房按试验用房、业务用房、保障用房、行政用房设置。

三、区域医疗中心。支持市中心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依托技术力量,打造省内一流现代化医院。市妇幼保健院要加强产科、儿科医疗水平及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区域内急危重妇儿救治中心。支持彬县在建设市域副中心城市基础上打造咸阳市医疗卫生服务次中心,支持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托管彬县中医医院,深化省医院与彬县医院的对口协作关系。县级医院全面承担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的任务,建成县域内医疗中心。鼓励支持县级医院强化院前急救和儿科、妇产科、老年病科、预防保健科、传染病科、精神病科、慢性病科建设。到2020年,全市规划建设6所三级综合医院、33所二级综合医院、106所一级综合医院,各县市至少建立1所县级区域医疗中心,承担相应功能和任务。

四、中医医疗机构。依托陕西中医药大学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由若干中医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的中医医疗联合体。深化和壮大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中医药服务标准化及中医全科服务能力建设。

五、区域老年护理机构。依托各县市区中医医院建设老年护理机构,实行政府对区域老年护理床位、中医床位设置的托底政策。健全服务规范和标准,加强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协调和管理。鼓励并规范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设置,鼓励社会办综合性医疗机构转型为老年护理院。

六、康复医疗机构。定位于承接急性期治疗后的康复病人,鼓励部分二级乙等医院将30-40%的床位转型为康复床位,加挂康复医院牌子。鼓励三级医院、二等甲级医院康复科与康复医院建立多种形式的指导协作关系。将部分功能定位不明确、利用率低、位于社区的政府办一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或护理院。

七、社会办医院。鼓励和支持在全市建成和发展一批有规模、有影响、有品牌、有特色的社会办医院,实现床位数和服务量占全市总量的比例和办医的质量显著提高。非营利性社会办医机构纳入政府医疗机构规划。营利性社会办医医疗机构,以选择提供性的非基本医疗服务和高端服务为主,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合理设置规模和布局,鼓励做大做强,形成具有辐射力的产业。完善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行业监管,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统一的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范围,探索建立负面清单和不良行为积分管理制度,健全社会办医疗机构推出机制。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4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

八、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全面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和水平,综合考虑城镇化、地理位置、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可以选择1/3左右的乡镇卫生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中心乡镇卫生院。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可以建设成为县办医院分院。城市地区一级和部分二级公立医院可以根据需要,通过结构和功能改造转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区域和新建社区,可由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近增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到2020年,实现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每3万—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25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应当设置1个村卫生室,超过3000人的村或分布较散的自然村可适当增加1所,建成100所社区卫生服务站。

九、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按照行政区划进行分级设置,综合考虑辖区常住人口、服务范围、工作量等因素合理设置,县级及以上每个行政区划内同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原则上只设1个。加强区域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整合,鼓励组建综合性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内设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健康教育)机构,承担公共卫生、健康教育与促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职能,负责对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工作的指导、考核。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整合疾控机构资源,优化内设机构,加快推进形成“大疾控”格局。每个县、市、区原则上只设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再单设其他专病预防控制机构,目前部分县、市、区单设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逐步整合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完成市、县级疾控机构业务用房和实验室建设,对疾控机构实验室仪器设备进行补充配置。不断提高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实验室检测能力、流行病调查能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和疾病预防控制能力,认真履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职责。到2020年,至少建成1个市级综合医院感染疾病诊疗中心;市疾控中心和90%县级疾控中心达到国家标准;食源性疾病监测以县为单位覆盖率、报告率达到100%。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整合市、县妇幼保健机构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分别成立市办、县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合乡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乡镇卫生院的妇幼保健职能。全面加强市级妇幼保健综合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科研能力建设,开展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提高危重孕产妇、新生儿疾病筛查和救治能力,建成以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为核心、以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各级各类妇产医院、儿童医院、综合医院为技术支撑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医疗救治和卫生应急机构。急救网络体系以市办急救中心为龙头、县急救中心(站)为纽带、院前急救网络医院为基础共同组成。设立市120急救中心,以二、三级综合医院为依托健全急救站,以乡镇卫生院为依托建立急救点,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能力。进一步完善市急救中心综合协调和业务管理功能,提升市急救指挥中心服务和管理能力,重点加强县域120急救指挥体系建设,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高效便捷的全市急救网络。急救车辆、设备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配置。加快推进急救体系标准化建设和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建设,全面提升院前急救能力。到2020年,形成指挥统一、布局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

精神卫生机构。建立以精神病专科医院为主,综合医院精神科(或心理治疗门诊)为辅助,基层医疗机构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依托的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全市至少建成1所市级精神卫生医院,服务人口多且市级机构覆盖不到的县可根据需要建设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其他县至少在1所符合条件的综合性医院设立精神科。

血站。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全市区域内设市中心血站1所,其他县区均不再设置采供血机构,2020年完成市中心血站改扩建,并在全市范围内设置流动采血点8个,新建14个献血屋。

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工作职责,规范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设置,明确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任务。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综合考虑辖区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因素,充实配备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办配备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优化执法装备配置,完善执法技术手段,推进市级监督机构业务用房建设,更新充实市、县综合监督机构现场检测、执法取证等设备,达到国家要求的规范化配备标准。

第四章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第一节  加强临床服务能力建设

加强对临床专科建设发展的规划引导和支持,提升临床专科整体服务能力与水平。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以发展优质医疗资源为目标,建设一批高水平临床专科,重点支持肿瘤、心脑血管、感染等薄弱领域重点专科诊疗能力提升,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针对专科现状和发展需求加强薄弱专科能力建设,增加优质医疗资源总量,提升专科综合服务能力,降低市外就医率。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传染病、精神疾病及急诊急救、重症医学、血液透析、妇产科、儿科、中医等临床专科建设,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将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诊治、康复服务能力。进一步拓展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功能,提升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等医疗服务能力。

第二节  建立分工协作机制

建立不同层级医院之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模式和就医秩序。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分级医疗服务。建立医保分级报销制度,引导病人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承担公立医院的普通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在确定分级诊疗病种、病种定额、医保报销比例等方面,实行同等级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同等标准、同等价格的政策。通过医疗联合体、县镇一体化和镇村一体化的形式,促进医疗资源下沉,将公立医院的门诊向社区延伸。公立医院要设立全科医学科室,在全科医学体系内为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服务。

每所三级医院要与2—3所县医院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每所二级医院要通过技术项目培育等方式支援3所乡镇卫生院,帮助其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推动全科医生、家庭医生责任制,逐步实现签约服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共享诊疗信息、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和教学培训的信息渠道,打造集预防、治疗、康复、保健等于一体的医疗卫生服务链。

第三节  坚持中西医并重

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促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创新发展。进一步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形成以陕中附院、陕中二附院为龙头,以肿瘤医院、中医肿瘤医院、朝阳医院、冯武臣国医馆、雨茂医院为特色,以县级中医院为骨干,以综合医院、卫生院中医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中医服务网络。大力加强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科室建设,综合医院应按国家要求设置中医科、针灸科,并设置不低于医院床位总数5%的病床,开展具有中医特色的医疗、康复、保健工作。到2020年全部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医院标准,75%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加强中医药资源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加强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基本建成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体系,促进中西医结合。支持陕西中医药大学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中医药大学,推动咸阳中医药在“一带一路”国家发展。

第四节推进医防结合

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坚持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健康为中心”,关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联防联控、信息共享和分工协作机制,重视重大疾病防控,优化防治策略,实施专病专策,共同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以及职业病、精神病等防治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群患病。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考核督查,综合医院及相关专科医院要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承担辖区内相应的公共卫生任务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中的作用,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引导和支持健康产业加快发展,促进健康产业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等融合。积极发展健康养老服务,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等加强合作,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全面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推广科学规范的中医保健知识及产品,打造富有咸阳特色的中医药产业和服务品牌。培育健康服务业相关支撑产业,支持自主知识产权药品、医疗器械和其他相关健康产品的研发制造和应用。发展居家健康信息服务,规范网上药店和医药物流第三方配送等服务,推动中医药养生、健康养老、健康管理、健康咨询等产业发展,丰富健康保险产品,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到2020年,每个县市区建成3个医养结合示范养老院,健康服务业增加值占我市生产总值比重明显提高,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

第五节  促进多元化发展

引导社会力量增加医疗卫生资源供给,放宽市场准入、人才流动和大型仪器设备购置限制。有序发展和控制中心城区综合医院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优先发展专科医院和短缺专业,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协同发展,落实社会办医支持政策,加快形成多元办医、优势互补格局。下放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审批权限,将199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院、99张床位以下的专科医院(中医院)、护理员以及门诊部、诊所等设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支持通过股权、项目融资等筹集社会办医开办费和发展资金,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卫生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国有企业所办医疗机构等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或以合资合作方式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站)以及口腔疾病、妇产、老年病和慢性病等诊疗机构,建立区域性检验检查中心,进入接续性医疗服务领域;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引进和培养人才。高新区、文体功能区等开发区,除必备的妇幼保健、公共卫生机构外,原则上不再由政府出资举办医疗机构,鼓励现有公立医疗机构迁移或由社会资金、外资举办符合当地需求及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高水平综合医疗机构和高精尖专科医疗机构,以有效解决新区发展的医疗服务需求。对现有民营医疗机构通过结构调整向高端、专科机构发展,对达不到相应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督促指导完善提高,确实整改不达标的,将依法注销、逐步取缔。到2020年,非公立医疗机构数、床位数和服务量(诊疗人次、入院人次)分别达到全市总量的25%以上。落实社会办医各项税收优惠,消除政策歧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产权保护的法治环境、宽松和谐的舆论环境,促进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公平竞争、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第六节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加快实施人才强卫战略,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人才制度完善和机制创新,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建立以临床培养基地和基层实践基地为主体、以规范与提升临床诊疗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重点的培训网络,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岗位管理制度,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从事公共卫生工作。十三五期间,加大卫计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人才强卫工程,即:医学定向本科生招聘引进2000名、事业单位招聘引进2000名、自主招聘引进1000名、高层次医药卫生人才引进300名、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200人;利用五年时间,通过执业医师规范化培训500人、全科医生培训转岗500名、乡村医生培训5000名。优先培养护理、药师、卫生应急、卫生监督、精神卫生、儿科医师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每年培训不少于100人。创新医药卫生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流动配置和激励保障机制,大力改善医药卫生人才发展政策环境。建立以市县政府投入为主、医院投入为辅的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投入机制。根据财力增长状况,每年市、县财政安排相应的专项资金支持医疗机构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到2020年,通过转岗培训、在岗培训和规范化培养等多种途径使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以上合格的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均有全科医生。大力开展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继续教育和实用技能培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医务人员到基层工作。

加快推动医药卫生科技进步,大力推进医药卫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以科研计划项目为依托,集成医药卫生科技资源,探索建立以需求与任务为导向、联合开放与资源集成的新型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到2020年建设5个国家级优势专科、20个省级优势专科、50个市级重点专科,建立健全面向基层的适宜卫生技术推广机制。

第七节加快大数据和“互联网+”应用

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积极做好健康大数据的应用,推动健康信息服务和智慧医疗服务。推进健康大数据在行业治理、临床科研、公共卫生、精细管理、绩效考核、科学决策等领域的应用。强化个人健康与疾病监测管理、信息更新和卫生计生机构管理,推进预约挂号、分级诊疗、检查检验结果共享、防治结合、医养结合等服务,优化形成规范、共享、互信的诊疗流程,促进医疗服务方式转变、公共卫生和医疗协作,提升人口健康科学决策和精细化服务管理水平。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创新发展健康医疗业务,促进健康医疗业务与大数据技术深度融合,加快构建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链,不断推进健康医疗与养生、养老、家政等服务业协同发展。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支持第三方机构构建医学影像、健康档案、检验报告、电子病历等医疗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逐步建立跨医院的医疗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体系。

大力推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计划生育、药品配送、健康教育咨询、健康风险评估等便捷服务。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基础,激活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应用,推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的一体化电子健康服务。大力推进面向基层、偏远和欠发达地区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医疗机构面向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开展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等远程医疗服务。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区域卫生规划是政府对卫生事业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全市上下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区域卫生规划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各县市区政府应按照本规划指导意见,合理确定县城内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布局、功能、规模和标准,设置辖区内县办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地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地。

第二节  统筹协调推进

卫生计生、发改、财政、规划、国土、人社、编制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协调一致地推进区域卫生规划工作。卫生计生部门要制订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依据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规划管理部门要按照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用地政策审批建设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快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机构编制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统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其他相共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节  完善体制机制

整合卫生管理职能,实行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加强统筹协调,提高行政效率。完善医疗卫生的管理、运行、投入、价格、监管体制机制,保障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进一步完善医疗费用监控措施,建立医疗费用增长考核问责机制和定期公示制度,到2017年底,全市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建立完善有利于健康服务业发展的体制和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满足群众多层次需求。加强健康管理教育和培训,建设医疗技术产品研发平台,推动健康体检行业的规模化与产业化进程。落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收政策。政府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承担政府指定任务。加强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规范执业。提高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的大型医疗集团发展。

第四节 严格规划实施

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采取招标等方式确定举办主体或运行主体,将纳入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公立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无论何种资金渠道,必须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建立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分级审查备案和公示制度,新增床位后达到或超过15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其床位增加须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中医类医院同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超过1000张床以上的公立医院,其床位增加须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对严重超出规定床位数标准、未经批准开展项目建设,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等的公立医院,要进行通报批评,暂停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等级评审和财政资金安排。

第五节  开展规划评估

建立督导、考核、评估机制,强化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实施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细化实化评价指标,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评价过程中要实行公开评议、公平竞争,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规范、管理和保障区域卫生规划的有效实施。加强规划中期评估和期末评估,及时对执行效果进行论证,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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