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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路径推进江苏率先实现共同富裕的现代化

(来源:网站编辑 2024-07-07 05:08)
文章正文

共同富裕既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关键时刻,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部署促进共同富裕,彰显了我们党的初心使命,体现了对新发展阶段内在要求和人民需求的精准把握。我们必须积极探索富有江苏特色的实现路径,努力在促进共同富裕上走在前做示范,以推进共同富裕的扎实举措和过硬成果,履行好“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光荣使命。

准确把握共同富裕的内涵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从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中,我们应当认识到:共同富裕是以高质量发展为基石的全民富裕,是在做大“蛋糕”基础上分好“蛋糕”,必须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赛道上推动共同富裕,激发经济活力、创新力,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是“五位一体”协同推进的全面富裕,涵盖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方方面面,必须统筹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以文化创新推动思想进步、文明提升推动社会进步,充分彰显人文之美、生态之美、和谐之美;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共建共富,不能靠政府大包大揽,必须依靠全体人民共同奋斗,必须加快形成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的新机制,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更好发挥社会、企业、个人作用,形成全域一体、全面提升、全民富裕的均衡图景;是脚踏实地循序渐进的逐步富裕,是由低到高、由局部到整体的阶梯式递进、渐进式发展的过程,必须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既不能裹足不前、无所作为,也不能好高骛远、超越阶段,防止吊高胃口、搞“过头事”,逐步解决发展不充分、不平衡问题,一个阶段接着一个阶段持续推进共同富裕迈上新台阶。

江苏率先实现共同富裕的优势和不足

在第一个百年奋斗征程中,江苏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取得重大成果,为率先实现共同富裕打下了坚实“家底”:一是充沛充足的经济总量家底。至去年底,江苏经济总量突破10万亿大关,达到10.27万亿元,年均增长7.3%,经济总量始终处于全国第二位;财政总收入累计增长1.82倍,年均增长7.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去年首次突破9千亿元,年均增长5.6%。二是殷实扎实的居民财富家底。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5年的2.95万元稳步增长至2020年的4.34万元,居全国第五位、各省区第二位;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由2010年的40.8%提升至2020年的45%以上;2020年,江苏成为东部地区率先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的省份之一。三是协调协同的区域共进家底。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2010年的60.2%提高到73.4%,比重上升了13.2%。13个设区市GDP增长最快市与最低市的差距由2000年的4.2%,缩小到2020年的1.7%,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最低倍差缩小到2.1。四是优质优越的公共服务家底。2020年江苏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实现度超过90%,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70元提高至160元;城乡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分别达到48.3平方米、62.5平方米,比2012年分别增加13.1平方米、12.6平方米。

同时,与浙江等先进地区相比,我省在解决收入、地区、城乡“三大差距”仍存在短板弱项,与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期盼相比仍存在很多不足。一是在率先解决收入差距的示范引领上有待提升。2015至2020年,江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95万元增长至4.34万元,居全国第五,绝对值、增幅、排名均低于浙江。二是在率先解决地区差距的示范引领上有待提升。由于区位条件、要素制约、历史发展等客观因素,我省区域间经济总量和人均GDP差异明显。2014年至2020年,苏南、苏中和苏北人均GDP差距有所缩小但幅度不高。三是在率先解决城乡差距的示范引领上有待提升。从城乡收入差距看,2020年江苏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为2.19,浙江则已降至1.91。

率先实现共同富裕的江苏路径

加快探索打造共同富裕省内样板。江苏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但是在某些区域、某些领域上,基础较好、优势突出,建议可鼓励率先进行共同富裕探索。支持发展水平高、支撑强、设施完善的苏南地区,参照浙江标准先行探索,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尽快形成在全省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努力打造更多江苏共同富裕样板地区;同时鼓励各部门条线从分管领域特点出发,积极探索单项突破、整体突进的工作办法,努力在先发领域扩大优势,在落后环节抓紧赶超,努力打造更多江苏共同富裕样板经验。

加快探索释放共同富裕主体活力。扩大市场准入范围,积极吸引民营企业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部地区崛起、苏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等重大战略,参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两业融合,鼓励民营资本新建、改建创业孵化基地,并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加快建立制度化、常态化政企沟通渠道,帮助解决企业发展的痛点、堵点和难点,在项目审批、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加大民营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保护。创新解决融资难问题,开展商标权质押融资等活动,盘活民营企业“无形资产”,引导金融机构实行“零周期、零费用、零门槛”续贷,切实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题。

加快探索促进共同富裕协调共进。针对重点人群、领域和区域的不同需要,因地制宜、因时施策,加大政策靶向力度。关注中低收入人群的提质培优,推进职业资格与职称、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有效衔接,进一步拓展产业工人职业发展机会、增强收入提升潜力。关注转型发展较慢或困难的地区,支持资源型城市拓展产业链,推动“工业老城”向“产业名城”转变。关注城乡统筹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强化南京、苏州、徐州等中心城市的顶层设计,增强中心城市对县乡发展的辐射带动,引导支持县域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要素、产业、人口向县域集聚。

加快探索完善共同富裕推进机制。完善顶层设计,建议成立由省委、省政府牵头的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省共同富裕建设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整体推进;建立专班化工作机制,聚焦突破共同富裕中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在各市、县均成立相应小组和专班,承担属地抓总工作。强化督促落实,紧扣省委、省政府未来出台的有关方案和指标体系,迭代编制好重点任务清单、突破性抓手清单、重大改革清单、实践案例清单,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综合考核。畅通上下联动,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营造人人齐参与、全面抓落实的浓厚氛围。

作为一项具体工作抓手,建议参考浙江做法、立足江苏实际,尽快构建江苏共同富裕指标体系,以打造形成刻画江苏共同富裕状态的样板图和风向标、辅助江苏共同富裕决策的智囊库和预警器、测量江苏共同富裕效果的温度计和晴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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