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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山东实行居住证 暂住证退出历史舞台

(来源:网站编辑 2024-07-07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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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济南9月28日讯(记者 韦辉)10月1日起,《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自此已实行多年的暂住证将退出山东历史舞台。流动人口拟在居住地居住30日以上的,警方向其发放居住证,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及其子女将享受社保、教育、公共卫生等多种公共服务,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应当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
  流动人口实行居住登记制度  大学生无需申请居住证
  根据《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所谓“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县(市、区)居住3日以上的人员。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有关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办法》规定,流动人口拟在居住地居住30日以上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发放居住证。而未满16周岁或已满70周岁的以及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和流浪乞讨人员在救助管理机构滞站等情形,可以不发放居住证。
  另外,《办法》规定,在居住地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培训的,可以不发放居住证。也就是说,大学生或研究生等无需申请居住证,居住证有效期为1年、3年两种。
  流动人口及子女享受社保、住房、教育等多种权益
  《办法》第三章规定了流动人口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且现阶段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能够提供的一系列公共服务内容。
  具体包括子女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公共卫生、表彰奖励、留守人员权益保障等公共服务。根据《办法》规定,流动人口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应当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
  新版居住证免费办理  有二维码等防伪技术
  据山东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政委李文勇介绍,流动人口既可以直接到公安派出所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又可以通过互联网直接登录“山东公安民生服务在线”的 “居住信息申报和居住证申领模块”,申报居住登记,并选择是否申领居住证。
  李文勇表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发放免收任何费用。如发现公安机关有借机“乱收费”或“搭车”收费的情况,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记者发现,新推出的山东省居住证,类似二代居民身份证,正面除印制二代身份证的所有信息外,还印有“现居住地址”,右下角有“二维码”标志,里面包含流动人口的个人信息。居住证反面是山东省地图和“山东省居住证”字样,以及签发机关和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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