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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办理停供、恢复用热…关于大连供暖,你想知道的都在这儿了!

(来源:网站编辑 2024-07-26 01:37)
文章正文

缴费、办理停供、恢复用热…关于大连供暖,你想知道的都在这儿了!

2018-10-11 19:59

随着供暖期逐渐临近

有越来越多的朋友留言

问到供暖进展如何

还有很多朋友关心

关于缴费、办理停供、恢复供暖的问题

↓↓↓

今年全区的供热管网

换热站和区域锅炉房设施维修工作

要在9月30日前全部完工

热电联产企业设施维修、更新改造工程

10月15日前要全部完成

10月25日前将完成采暖系统上水试压工作

以确保11月5日全区按时供热率达到100%

下面头条君就大家的问题整理如下:

关于缴费

如何缴费?

与去年一样,为方便用户缴费,联合收费处开通了多种便捷缴费渠道供用户选择:

1.网点缴纳采暖费:市民用户可持大连市民用缴费卡(无卡可持以往缴费凭证)到市内30多家收费网点进行缴费。

2.支付宝缴纳采暖费:打开支付宝点击“生活缴费”栏目—选择“暖气费”项目—选择“大连市联合收费处”—在缴费卡号处填写8位大连市民用缴费卡号—核实采暖费缴费信息并点击“立即缴费”—支付宝支付完成缴费。

3.微信缴纳采暖费: 市民用户可微信搜索或扫描二维码关注并进入“大连市联合收费处”公众号,点击左下角“我要缴费”项目—选择“采暖缴费”项目—在缴费卡号处填写8位大连市民用缴费卡号—核实采暖费缴费信息并点击“立即缴费”—微信支付完成缴费。

4.网上银行缴纳采暖费:市民用户可登录兴业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渤海银行、民生银行、大连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等10家银行网上银行,完成采暖费的缴纳。

5.银联“全民付”缴纳采暖费:市民用户可以使用银联“全民付”自助缴费终端设备完成采暖费的缴纳。

今年缴费截至哪天?

根据《关于降低主城区供暖价格的通知》文件规定:采暖费缴费期限自每年5月15日至11月4日止。

找不到自己所在供热单位怎么办?

用户可以查询近几年缴纳、采暖费发票。找不到发票的可以向所在小区物业咨询同时可向所在辖区供热办咨询。

如果逾期未缴费怎么办?

根据《大连市供热用热条例》相关规定:未分户的房屋逾期未缴费供热单位可以收取违约金,已分户的房屋逾期未办停供手续,至交费截止日也未交纳采暖费的供热单位应供热至11月15日。如用户仍未交费应停止供热期间所产生采暖费由用户承担。

为什么支付宝缴费渠道不能用?

据大连市供热办回复,已经激活的用户可以交费,存在历史欠费、或者未激活用户不能交费,具体可以拨打供热办电话:9313119进行咨询。

关于办理停供

未分户用户办理暂停供热截止时间?

根据《大连市采暖用户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未分户的房屋暂停用热,用户需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于9月30日前到所在供热单位办理停供手续签订暂停供(用)热协议。

已分户用户办理暂停供热截止时间?

根据《大连市采暖用户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已分户的房屋暂停用热,用户需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于10月25日前到所在供热单位办理停供手续签订暂停供(用)热协议。

温馨提示:请妥善保管各种缴费、暂停供热协议等单据,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关于办理恢复用热

办理恢复用热的手续和停供手续一样

已分户用户恢复用热,用户应在当年10月25日前办理恢复用热手续;

未分户用户,用户需携带暂停用热协议于当年9月25日前到供热单位办理恢复用热手续。

错过办理恢复用热的时间怎么办?

据大连供热办回复:《大连市采暖用户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大建委发【2016】256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未分户房屋恢复用热,用户需要携带暂停供热协议于当年9月25日前到供热单位办停恢复供热手续。之所以规定这个时间主要是考虑供热单位在9月下旬普遍已经上水试压,管网里有水,未分户系统已经不能操作施工,否则就要把整个单元的水全放掉才能干活,然后还要再上水,因此恢复时间定在9月25日,停供时间定在9月30日。建议用户有需求,明年9月初就去办理,给您带来不便还请谅解。

由于部分用户采暖设施

年久老化或管件质量不达标

每年管网充水期间

都会发生一些用户采暖施漏水现象

在此

提醒大家注意以下事项

1、上水3天前,供热公司将在各用户单元门张贴“上水通知单”并注明报修电话,请留意此通知并保持上水期间家中留人。

2、提前检查分户箱、室内管道出口状况以及手动排气阀是否松动、损坏或缺失。

3、私改室内采暖设施,应尽快到供热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4、充水期间,用户因紧急情况家中不能留人,请先自行关闭室外进户阀门,事后自行开阀充水并仔细检查室内采暖设施是否漏水。

暖气不热怎么办?

供暖期开始后,用户出现室温不达标、室内供热设施故障等问题时,第一步应先向所属供热站点或供热单位反映,如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再向所在区供热办投诉,也可根据情况反映至市供热办。反映问题时,用户应说清楚供热单位名称、本人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及具体问题,以便供热单位及时为用户服务。取暖设施发生问题,应第一时间与所在供热站点联系。

还有其他问题

其他问题可以直接咨询大连市供热办:

供暖集团单位总部地址:南石道街28A,联系电话62626665

供热办电话:82479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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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连本地宝、魅力海韵、微旅顺

大连民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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