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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今冬供热缴费已开始,交费标准、如何缴费看这里

(来源:网站编辑 2024-08-05 04:11)
文章正文

新一年暖气就要收费了!

你准备好了吗?

郯城新原供热有限公司

关于2023-2024年度供暖公告

尊敬的热用户: 

感谢您对我县集中供热工作的大力支持!

根据县政府相关规定,2023-2024年度集中供暖即将开始,为确保用户如期、正常用热,现将供暖交费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检查采暖设施

供热开始前,用户首先要对家中采暖设施、管道接口处及进出户阀门、家中控制阀门等进行细致检查,确保连接良好,阀门开关顺畅,无漏水、滴水等现象;

其次,找专业人士对暖气片进行冲洗,确保无积垢、堵塞现象,采暖设施上及周围不要堆放杂物,保持良好的散热空间,不要包装过严,以免造成散热不畅;

此外,家中私自安装换热器的用户应将其拆除,以免循环水运行后温度降低,影响整个小区供暖质量,请广大居民积极监督举报偷暖盗暖现象。

去年运行期间,因管网老化、破损等停热维修的小区,物业或开发建设单位、产权单位务必于供热前进行维修或更换,以确保今冬正常供热。

二、交费注意事项

(一)交费标准

县物价局《关于调整城区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2008】郯价字第17号)规定的集中供热价格为:按照建筑面积,每个采暖期,居民采暖价格为17元∕㎡,非居民采暖价格为24元∕㎡。对大厅和办公、住宅等特殊房型,建筑层高以3.3米为基数计算,每超高0.1米,按热价的3%加收热费。

(二)缴费时间

10月8日-11月10日;

未按规定时间交纳热费的,我公司保留对用户停止供暖的权利。如供暖后再行用热,需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纳全额热费并按天加付延期付款违约金。

(三)缴费方式

为方便用户,我公司今年继续推行支付宝交费及微信交费。用户可通过扫描供热公司二维码或关注供热公司微信公众号,绑定供热卡号自主交费,也可到下列地点交费:

1、供热公司营业厅(古城路东段南侧供热公司院内一楼东侧);

2、工行营业厅及城区各营业网点;

3、郯城农商银行(原农村信用社)各营业网点。

4、“山东农信”手机银行APP。

(四)缴费注意事项

1、供热编号是热用户唯一交费编号,请妥善保管记录。

2、查询供热编号方式:供热公司营业大厅或银行代收网点;用户可在供热营业大厅、收费网点或其他渠道扫描关注供热公司二维码或关注供热公司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信、支付宝进行“绑卡”方式查询,绑卡后可进行缴费。

3、往年报停供暖及今年新增用户今冬如需供暖,需到供热公司营业大厅交费并进行开阀登记,我公司将尽快安排人员开通供暖。因交费未登记造成阀门关闭、未按时供暖的,由用户自行负责。

4、通过微信、支付宝交费需开具发票的,须于交费当月到供热公司财务部(古城路供热公司三楼东侧)登记开具。逾期,我公司将以小区为单位汇总开票,不再向住户单独开具发票。

三、报停业务办理

1、办理报停时间、方式

9月6日—10月30日。

用户可以通过关注郯城新原供热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线上办理,也可持房屋产权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古城路东段南侧(喜园南门对过)供热公司一楼用户接待中心办理。

2、报停注意事项

用户报停,须具备分户控制条件。进出户阀门为供热公司专用锁闭阀且关闭良好的,用户报停后由供热公司安排人员关闭阀门;非供热公司专用锁闭阀或阀门无法正常关闭的,需自行断开用热系统与供热系统的连接,断开及以后的恢复费用由用户承担。

报停期限仅限本采暖期,次年开、停需重新申请。

3、已经申请报停的用户需对家中用热设施定期检查,出现跑冒滴漏时请及时维修更换,以免家中无人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4、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停手续的,视为正常用热,需交纳全额热费。经我公司催告仍不交纳的,将停止为其供热。如再申请恢复用热,需补交所产生热费及延期付款违约金。

5、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临沂市供热条例》等规定:采暖期内私自接通或恶意欠费的用户,除全额交纳热费外,并对个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单位用户可以处1万元-5万元罚款;性质恶劣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四、低保、特困补贴办理

根据县政府规定,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特困用户可享受供热补贴,符合条件的用户请于11月10日前携带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特困证及房权证、身份证,到供热公司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标准交纳热费。

五、供热系统注水试压、正式供暖时间

1、管网注水、打压

每年的11月10日前,我公司将陆续对供热管网进行注水、打压,请热用户及时关注我公司的微信公众号及所在小区的通知公告栏、单元门、传达室等张贴的注水打压通知,用户如需维修、更换室内采暖设施或长时间家中无人,请自行关闭入户阀门。注水后,如家中有漏水等情况请拨打报修电话,我公司将及时配合处理。

2、供热时间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我县供热期为每年的11月20日至次年的3月10日。自2016年冬季开始,根据县政府增加10天供热的要求,暂时调整为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根据气候变化,我公司将按县政府要求提前或者延长供暖时间,届时将另行通知。

六、缴费地址

1、供热公司收费大厅(古城路东段南侧)

2、县工行代收费网点:

工行营业厅(人民路银都超市东侧)

西关营业厅(人民路西关派出所西侧)

希望储蓄所(建设路与郯中路交汇路南)

3、县农商银行(原农村信用社)各营业网点。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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