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宝鸡信息 宝鸡资讯

事关今冬供暖价格!菏泽发布通知!

(来源:网站编辑 2024-08-05 04:13)
文章正文

10月26日,菏泽市发改委发布《关于重新明确菏泽城区集中供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重新明确菏泽城区集中供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菏泽城区供热价格政策于2022-2023供热季到期,根据《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山东省供热条例》《菏泽市供热条例》等政策规定,综合考虑我市实际,决定延期执行现有供热价格政策,并将有关问题重新明确如下:

一、供热出厂价格

供热出厂价格为41.60元/吉焦,价格之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工业蒸汽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二、供热终端价格

居民采暖到户价格为24元/平方米,城市低保户采暖到户价格为20元/平方米,按套内建筑面积或专有建筑面积计费;非居民采暖到户价格为30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费。

三、两部制供热价格

(一)两部制供热价格由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组成,基本热价按总热价(面积热价)的30%计算

1.两部制热价标准。居民:基本热价为7.20元/平方米,计量热价为42.46元/吉焦;实行两部制热价的,城市低保户基本热价为6元/平方米,计量热价为35.38元/吉焦。非居民:基本热价9.00元/平方米,计量热价为53.08元/吉焦。

2.热费计算。用热户热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基本热费=基本热价×收费面积;计量热费=计量热价×用热量。

(二)供热费用结算

1.供热费用结算实行“多退少不补”。即先按面积计算热费一次性收取,供热结束后按供热计量收费高于按面积收费的部分不再向用户收取,低于按面积收费的部分在供暖期结束后两个月内退还给用户。

2.实行两部制热价的用户,因热计量表损坏等非人为原因造成计量数据失真的,按面积结算热费。

(三)适用范围

用户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的,经市城市管理局和热力公司验收合格,可执行两部制热价。

四、其他事项

(一)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场所及非经营公益服务设施、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共场所非经营性服务设施、社会福利场所生活服务设施、学校(含幼儿园)教学设施和学生生活服务设施、托育机构等,用热价格执行居民价格。

(二)城市低保户用热差价补贴,由职能部门按照《菏泽市供热条例》相关规定给予办理。

(三)采暖供热期,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本通知从2023-2024年供热年度起执行,有效期3年。期间如遇上级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煤炭价格继续高位运行,将适时做出调整。原菏泽市物价局印发的菏价格发﹝2016﹞13号、菏价格发﹝2017﹞21号、菏价格发﹝2017﹞23号文件同时废止。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

首页
评论
分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