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N”社区服务管理新机制
二、创新主体
中共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委、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
三、成果概况
2013年,泰山区按照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要求,立足区位实际,着眼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把社区建设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源头性、根本性和基础性工作,牢固树立“小社区、大社会”的工作理念,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健全完善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长效机制为重点,深入研究和破解社区服务管理难题,探索了在社区党支部和居委会(“2”)的领导下,驻地单位、物业公司、社区社会组织、网格管理员、居民代表(“N”)围绕社区事务开展民主议事、民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2+N”社区服务管理新机制,初步实现了居民自治管理。
四、主要做法
(一)基本原则
在社区党支部和居委会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以“畅通渠道、汇集民意、共同参与、和谐发展”为目的,由社区两委统筹召集有关人员对社区事务进行民主协商、和谐议事,实现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
(二)主要程序
在社区建起社区事务“和议厅”,由社区两委统筹召集驻地单位、物业公司、社区社会组织、网格管理员、居民代表等,对社区事务进行民主协商、和谐议事。
(三)议事范围
1、上级政策在社区的落实问题;
2、社区管理问题;
3、服务居民问题;
4、居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5、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具体流程
1、居民或单位提出问题;
2、网格管理员调查了解;
3、片区会议汇总问题,报社区事务和议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4、召开社区事务和议厅会议议题成员会议,形成社区事务和议厅会议议题;
5、召集社区事务和议会议;
6、解决问题;
7、评议公示。
(五)会议制度
一是月例会制度。社区党支部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社区事务和议会议,网格管理员、物业公司、社区社会组织、驻地单位负责人、居民代表等相关人员参加。会议通报社区事务和议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商定议题,讨论研究解决问题方案和措施,反馈上月议题解决情况,部署下月工作任务。二是一事一议制度。对居民或单位临时提出的社区事务性、政策时效性问题,居民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需尽快解决的,经社区党支部研究可列入和议会议议程,随时召开会议。三是片区会议制度。片区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根据社区实际,按照小区、驻地单位情况,分14个片区。由社区事务和议领导小组成员分片包保并召集会议,汇总居民、单位提出的问题,报社区事务和议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四是社区事务和议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制度。片区会议召开后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成员汇总、研究、讨论问题,形成社区事务和议会议议题,并提前通报给社区事务和议会议参加人员。五是社区事务评议小组成员会议制度。根据社区事务和议会议的决议,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在社区内、居民中进行公示。
(六)组织落实
1、成立社区事务和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驻地单位、物业公司、社区社会组织代表和网格管理员、居民代表组成,负责汇总、研究、讨论问题,形成社区事务和议厅会议议题,并提前通报给社区事务和议会议参加人员。
2、实行社区事务评议制度。成立由社区居民代表、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根据社区事务和议会议的决议,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评议。
3、实行公示制度。社区事务和议商讨、解决社区的各项事务,按照泰山区居民委员会居务公开相关规定予以公开,接受全体居民的监督。一是议事议题公开。社区事务属于政策性的,需在本社区依照政策规定执行的相关事务,应公示相关政策的发布单位、文号、通知部门等具体事项。社区事务属于居民或其他单位提出的,公示提出方及其代表方提出的相关议题。二是参与议事的成员单位公开。根据议题具体情况社区两委召集相应的议事成员单位召开议事会,参与议事的成员予以公开。三是事务涉及财务事项公开。社区所议事项需要资金支持的,资金的筹集、使用分配和支出明细予以公开。四是决议落实评议结果公开。社区事务议事决议落实评议结果通过社区在线网站、三务公开栏、居民小区公示栏等宣传阵地进行公开,接受全体居民监督。
五、主要成效
泰山区先后获得“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山东省城市社区建设示范区”等荣誉称号。2012年1月和8月,全国城市街道社区创先争优活动工作简报全文刊发了《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面对面听民意,心连心解民忧,倾力打造社情民意直通车品牌》和《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创新“五个一”模式,构建城市社区服务管理新体系》两篇典型经验介绍。同年7月,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专题报道了我区社区建设服务品牌。同年11月,国家民政部在我区召开了全国社区建设泰山区“五个一”模式观摩会,向全国推广我区社区服务管理创新经验。社区居民满意度和幸福指数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