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供热收费标准是什么?
A:
武市价[2013]168号文件通知,武威城区供热价格居民住宅每月每平方米4.6元;机关、学校、医院每月每平方米6.00元;工商企业等每月每平方米 6.75 元。
供热价格全部按房屋建筑面积计价。热用户供热面积以房屋产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或房管局核准的房屋建筑面积为依据确认。
2
Q:
武威城区供热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A:
武威市城区集中供热时间统一规定为:每年的 11 月 1 日至次年的 3 月 31 日。
3
Q:
2019年度采暖期热费收缴有何优惠便民措施?
A:
(1)为保障城区集中供热工作正常经营,更加快捷地方便广大热用户就近交纳热费,避免10 月份热用户“扎堆”、“排队”交费,2019 年度热费收缴我公司实行分段优惠政策,优惠政策如下:
①在 8月1日—8月31日期间一次性交清
全部热费的居民用户,给予热费总额 4%的优惠;
②在 9月1日—9月30日期间一次性交清
全部热费的居民用户,给予热费总额 3%的优惠;
③在 10月1 日—10月31日期间一次性交
清全部热费的居民用户,给予热费总额 2%的优惠。
(2)我公司本着服务热用户的宗旨,一是在武威农行城区 17 个营业网点均可缴费。二是我公司设立了 5 个收费营业室。三是均可在我公司专设的收费营业室柜台现金缴费、刷卡缴费,开通农行网银、手机银行交费、也可到我公司专设的收费营业室采用微信、支付宝缴纳热费。四是发放热用户服务卡,便于居民准确无误缴纳热费。五是设立信访接待室,公布了供暖期服务抢修电话 5817299、5813299。
4
Q:
所有热用户都能享受优惠政策吗?
A:
①、凡历年没有欠费的居民用户均可享受本年度缴费优惠政策;
②、凡有欠费的居民用户须交清欠费后方可交纳本年度热费,并享受本年度优惠政策。
③、行政事业单位、工商企业均不可享受本年度缴费优惠政策。
5
Q:
为什么热用户必须按时交纳热费?
A:
8月份—10 月份是热费集中收缴的时间, 因为通过热费收取可以了解当年供热用户的实际需求量,便于供热单位做出合理的计划安排、部署。
6
Q:
热用户供用热面积有误差如何界定?
A:
对热用户的用热房屋面积,以房管部门核发的房屋产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没有房产证的,由我公司稽查科现场实地测量确定。若双方因供热面积发生争议,应委托法定房屋建筑测量机构进行实测。
7
Q:
新入网的楼群当年如何缴费?
A:
根据《武威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当年应全部用暖,采暖费统一由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物业公司向供热经营单位缴纳。
8
Q:
买卖房屋时热用户应注意哪些供热相关事项?
A:
交易房屋时,热用户应向供热单位咨询查清该房屋是否有历年欠费,若有拖欠,应及时向供热单位交清方可交易,若因拖欠热费而使房屋交易成功的,供热单位只针对房屋,也就是说,拖欠热费由房屋买受方承担,所以交易房屋时必须向供热单位查询欠费情况(咨询可见前表查询)。
9
Q:
基本采暖费如何收取?
A:
根据《武威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供暖满一个供暖期的热用户,申请停暖后,地暖用户采暖费按一个供热期全额热费的40%收取,挂片用户按一个供热期全额热费的20%收取。
10
Q:
对于欠费用户如何清缴?
A:
根据《武威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缴欠费用户,在供热前或供热中,可以对其采取一定措施停止供热,也可依法追缴。
11
Q:
民政部门发证的低保人员、劳动部门发证的下岗人员以及残疾人(伤残军人)如何收缴热费?
A:
热用户交清本年度全额热费后,到所在社区办理热费补贴。
12
Q:
如何办理停暖手续?
A:
用户写出书面申请,由所在换热站审核, 报供热公司批准,然后实施停暖。热用户必须在本年度9月30日前提出用热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13
Q:
如何办理恢复用热手续?
A:
用户写出书面申请,由所在换热站审核, 报供热公司批准,并一次性交清欠费及当年全额热费,方可允许恢复用热。
14
Q:
热用户室内供热设施上加装盗用热水装置,供热单位如何处理?
A:
对该热用户停止供暖后,按小时管径流量计收热水损失费。
15
Q:
供热前充水试压对居民有何要求?
A:
供热单位在供热前充水试压,应提前通过电视、报纸、粘贴通知等方式向热用户通知,告知充水试压时间。热用户应在通知时间内家中留人、查防漏水,协助供热单位做好供热前准备工作。
16
Q:
供热前为什么要对用户供热系统注水、试压?
A:
对用户供热系统进行注水、试压是供热前的一项重要准备工作,是检查供热系统承压能力和连接情况的严密性试验,对检查供热设施是否完好、保证供热稳定运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供热前如不提前注水、试压,就可能因供热设施漏水而影响如期供热。
17
Q:
热用户室内供热设施维修费用如何承担?
A:
根据《武威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热用户室内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时,可请供热公司维修人员或社会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热用户应承担材料费用和维修工时费。
18
Q:
对热用户擅自改变用热设施引起供热质量及维修问题如何处理?
A:
对热用户擅自改变用热设施引起供热质量、维修问题,应由热用户自行承担,供热单位可责令恢复供热设施原状,并足额交纳热力费。
19
Q:
供热结束后用户需注意哪些事项?
A:
①不要将暖气中的水放掉,因为这是经过防腐处理的软化水,可有效隔绝空气对供热设施的腐蚀,延长供热设施的使用寿命。
②供热设施存在堵塞、漏水、损坏情况的, 应当在停热后进行检修。
③如整个小区或单元供热管网严重腐蚀, 供热效果不好,可要求房屋产权单位或所属物业在停热期间进行改造、更换,以保证下一供热期正常供热。
20
Q:
入户测温是怎样规定的?
A:
入户测温的具体规定是:在关闭门窗30 分钟以上的情况下,专业测温表置于房间中央距离地面1.5米处,测温表在10分钟以上的稳定读数为有效温度。同时热用户需在测温登记表上签字认可。
21
Q:
什么是供热计量?
A:
供热计量是以集中供热或区域供热为前提,以适应用户热舒适需求、增强用户节能意识、保障供热和用热双方利益为目的,通过一定的供热调控技术、计量手段和收费政策,实现按户计量和收费。简单地说,供热计量就是在一定程度上按用热量的多少收取采暖费。
22
Q:
实施供热计量的用户有哪些义务?
A:
①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用热单位应与供热单位签订《计量供用热合同》。
②热用户不得对供热计量装置进行拆改、迁移和损坏,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且造成不能计量的,按照供热面积缴纳全额采暖费。
③热用户应配合供热部门的抄表、签字确认测温等工作。
④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热用户应按政府相关部门文件执行。
23
Q:
影响室内温度的因素有哪些?
A:
对于实行热计量收费的建筑,采暖室内温度主要取决于用户的用热量,但是,建筑物保温水平、用户二次管网、室内采暖设施布局、室外温度、用户开窗等也是决定因素。当周围用户室温调低时,确实会影响邻居的用热量。
24
Q:
私放暖气水的危害
A:
①供热系统里的水是为了防止管道、阀门腐蚀锈化的软化水,而且,供热管道里需要足够的水以保持其压力,保证系统的稳定、正常运行。供热系统严重失水会造成整个供热系统的瘫痪,其危害是极其严重的。
②私自放水破坏了稳定的水力工况,系统产生倒空现象,使空气进入系统形成气阻,导致局部甚至大部分居民散热器出现不热现象。
③私自放水会导致热力站对系统补入过多的冷水,影响供热温度。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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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武威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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