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危化品运输车辆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S212省道秦岭段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G244国道(潘太公路)、S212省道秦岭段道路通行现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危化品道路运输重点区域安全监管方案》等相关法律和文件规定,现就危化品运输车辆分道限速通行我市境内G244国道(潘太公路)、S212省道秦岭段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18年01
分道限速通行路段
G244国道(潘太公路)北起G244-100km处(高新区潘家湾村),南至G244-142km处(太白县县城),全长42公里。
S212省道秦岭段北起S212-117km处(渭滨区益门堡村),南至S212-210km处(凤县县城),全长93公里。
02
分道限速通行车辆
本通告所称的危化品运输车辆是指车辆注册登记使用性质为“危化品运输”,专门从事运输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危险物品的汽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在分道限速通行路段,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0km/h。
03
分道通行措施
我市境内G244国道(潘太公路)、S212省道秦岭段采取南下北返的分道通行措施,具体为:南下车辆由连霍高速姜城出入口、宝鸡绕城高速神农出入口经川陕路至S212省道、G316国道通行;北返车辆由S210省道经G244国道(潘太公路)、G310国道至连霍高速磻溪出入口通行。
04
宝鸡交警温馨提醒
请广大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及车主自觉遵守通告要求,提前择路通行;对违反本通告的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从严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