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宝鸡市妇幼保健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编号:SXGH-2025-003)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宝鸡市妇幼保健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宝鸡市妇幼保健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宝鸡市妇幼保健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第一包为宝鸡市妇幼保健院食堂外包服务及宝鸡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送餐服务,第二包为宝鸡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送餐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宝鸡市妇幼保健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第一包);(002)宝鸡市妇幼保健院食堂
外包服务项目(第二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宝鸡市妇幼保健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第一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需提供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若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等,报告须真实有效并符合《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文件的要求,报告须赋二维码。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纳税证明或完
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002宝鸡市妇幼保健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第二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第一
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25日09时00分到2025年03月0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0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