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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医保缴费基数可网上申报

(来源:网站编辑 2025-03-17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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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太原市2020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启动。

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可通过网上申报完成,凡与参保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用工都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范围。

现行我国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计算一般以本人工资确定,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月工资总额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缴费基数一旦确定,一年内不能改变。 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7987元,月平均工资为4832元。以此为依据,确定2020年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14496元。为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今年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月缴费基数标准2739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按2739元核定,大病医疗保险费(目前为每人每年96元)从个人账户中予以划拨缴纳。按照农民工参保办法立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缴费工资基数按实际申报,但不得低于4832元/月,不得高于14496元/月。

参保单位缴纳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数按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核定,即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基数,并于每月随人员增减相应调整。参保单位要诚信申报,并以《医疗保险费申报承诺书》的形式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承诺所申报的数据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对因申报不实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参保单位承担。

为方便参保单位及职工个人申报,今年我市实行网上申报。参保单位申请开通太原市医疗保障网上办事大厅用户资格——登录“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太原市医疗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 taiyuan.gov.cn/) ——按照网厅操作指南通过网上申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系统自动校验成功后启用新基数——参保单位继续在网厅做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补差及缴费业务核定。

参保单位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按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一经启用后不能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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