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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预调剂公告

(来源:网站编辑 2025-03-22 00:19)
文章正文

  一、拟接收调剂的专业

  注:本次公布的预调剂信息仅为预测,待最终招生计划确定后,我校将及时发布正式调剂信息,请密切关注。

  二、调剂原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单科成绩与总成绩)符合全国初试成绩A类地区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满足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调剂的其他要求。

  三、调剂程序

  1.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请考生及时登陆系统并按要求填报我校调剂志愿,不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的调剂无效。

  2.学校初审后,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并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接收复试通知,并按要求参加复试。

  4.复试后学校通过调剂系统向被拟录取的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接收拟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我校将根据上级部门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实际,适时开展复试、调剂工作。具体安排请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各招生学院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

  四、信息发布渠道及联系方式

  1.信息发布渠道

  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将通过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官网()、西财大研招微信公众号(XAUFE_YZ)及各学院官网等平台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2.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科咨询电话:029-81556499

  各学院联系方式:

  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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