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对接实施“强基计划”“中学生英才计划”及“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着力构建拔尖创新人才贯通培养体系,推动我市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努力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根据《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教育部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7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文件精神,2025年十堰市一中单列50个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根据市教育局指导意见,为做好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考条件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数理思维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具有学科发展潜质和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强的2025年十堰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
1、学生个人申请。符合学科特长生招生条件的学生于2025年3月7日前向毕业初中学校提交申请表(表样见附件一),同时提供能证明自己有竞争实力和发展潜质的有效材料。
2.初中学校推荐。初中学校根据学生提出的申请和提供的材料,结合学生学业水平状况、综合素质表现等择优推荐,主城区较大规模初中学校推荐指标分配到校,其他未分配指标的主城区初中学校,有学科潜质特别突出的学生,也可向十堰市一中招生办公室推荐;县(市、区)推荐指标分配到县(市、区)教育局,每个地区各30个推荐名额(三校各10个)。各地各校推荐人选应平均分配到三所高中。推荐人员名单需在校内公示,确保公平公正、择优推荐。主城区初中学校经校长审核签字、县(市、区)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将报考市一中学科特长生的汇总名单于2025年3月10日前报十堰市一中招生办公室,推荐表见附件二。
十堰市一中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523946058@qq.com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 0719-8117039
张老师电话 13872763751
詹老师电话 13872765914
联系地址:十堰市一中教务处
3、高中审核确定。十堰市一中对各地各初中学校推荐的对象和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学科特长生招生对象。
三、考试时间、科目及命题原则
经审核确定的学科特长生招生对象,3月16日(暂定)在十堰市一中进行为期一天的选拔测试,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门学科,语文、英语分值均为120分,数学分值150分,物理和化学合卷分值为160分,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由十堰市一中另行通知。学科特长生招生考试命题原则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现行教材,突出选拔性,但不超出课程标准,不出偏题怪题。试题充分体现新课程理念,重点考查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同时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性、探究性试题。测试科目、分值、时长、时间安排见下表:
时间时间考试科目分值备注四、录取及入学待遇
1. 十堰市一中自行组织命题、组考、阅卷并确定录取名单,各学校根据学科特长生测试成绩,遵循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各录取50名。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全程参与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已被预录取的学生必须到预录取学校就读,未被录取的学生还可参加中考,按正常程序参加中考招生录取。
2.学生入学后直接编入十堰市一中2025级“学科特长班”,同时享有参加到北京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交流学习的优先权、参加奥赛强基培优课程培训优先权、清北及其他国内名校“强基计划”优先推荐权以及获得各类奖学金优先权等。
五、有关要求
1.实行“阳光招生”。学科特长生招生政策、申请条件、推荐程序、录取结果等均通过三所高中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落实“双减”要求。各初中学校不应打乱正常教学秩序,不得单独分班培训,不得随意增减规定课程和课时,必须完成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规定的全部课程。三所高中学校招收学科特长生测试重在考查、发现学生的学习潜力和学科特长,不提倡家长送孩子到培训机构参加培训,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和备考负担。
3.严禁宣传“炒作”。为不影响学生中考复习备考,各学校不得统一公布学生成绩和录取学生名单,严禁宣传炒作录取率、优秀率、合格率及成绩排名情况。测试结束后,严禁出现贴喜报、拉横幅、拍抖音、发视频、开大会、发朋友圈等任何形式的宣传炒作或变相宣传炒作。
4.维护招生秩序。教育部明文规定“普通高中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凡十堰市外的普通高中在十堰市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活动均属违规行为。希望广大学生及其家长共同努力,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和教育氛围,为十堰市建设教育强市、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十堰市第一中学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