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3月31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
(一)按面积收费集中供热价格
1、一类建筑(住宅)为5.00元/月·平方米;
2、二类建筑(办公、教学、医院)为7.00元/月·平方米;
3、三类建筑(宾馆、饭店、招待所)为8.20元/月·平方米;
4、四类建筑(商业营业性用房、厂房)为9.20元/月·平方米。
(二)按计量收费集中供热价格
分户计量采暖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
基本热价=面积热价×基本热价折算比例(30%)×供热月数
1、居民住宅类:
基本热费=基本热价(7.5元/平方米)×用户供热建筑面积。
计量热费=计量热价(47.43元/吉焦)×用热量。
2、非居民住宅类:
办公、教学、医院计量热价为66.41元/吉焦;宾馆、饭店、招待所计量热价为77.79元/吉焦;商业营业性用房、厂房、礼堂计量热价为87.28元/吉焦
信息来源:《兰州市供热用热条例》
兰州市人民政府
02
嘉峪关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3月31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
居民住宅单价19.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商业用户单价21.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单位用户20.5元/平方米,特殊用户可由供热企业和热用户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签订供能价格【2021-2022年度所公布的收费标准】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
嘉恒发展
03
金昌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3月31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
居民住宅楼4.00元/月·平方米;
行政事业单位5.50元/月·平方米;
其他工商企业6.20元/月·平方米
信息来源:《金昌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
金昌开发区国资公司
04
白银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3月31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
(一)按建筑面积交费标准
居民住宅4.40元/月·平方米;
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包括学校、医院、幼儿园):6.00元/月·平方米;
工商服务业(包括宾馆、饭店、旅社、招待所、厂房、剧院等):6.50元/月·平方米;
(二)按热计量交费标准
居民住宅计量热价:33元/吉焦;
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计量热价:45元/吉焦;
工商服务业计量热价:48.75元/吉焦
信息来源:《白银市城镇供热采暖管理办法》
白银新闻
05
张掖市
供热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日
供热结束时间:2025年3月31日
采暖费收费标准:
居民用户按建筑面积25元/m²
非居民用户按建筑面积29元/m²
信息来源:《张掖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
《关于2012年城市供暖价格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