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郫都区三道堰阳光华庭的业主,我2018年看到政府为开发商颁发的五证齐全,才和家人一起购买的,去办证时告知我们的房子在购买前就己被抵押备案在别人名下,被抵押备案的房子开发商为什么能大张旗鼓的售房,是郫都区住建局监管不利造成了今天的结果,不给办证的理由是开发商欠某公司的工程款末还,难道开发商欠的钱还要我们去还吗?他一直还不上钱,难道就一直不给办证吗?这个理由说不过去,我们有正规的购房合同和发票,而且在我们不情愿的情况下还交了二次维修基金,完全符合办产权证条件,郫都区住建局必须给我们办理产权证。恳请上级有关部门查明情况,还我们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