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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临潼区陈仓区凤翔县接受省级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

(来源:网站编辑 2023-12-26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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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4月22日至27日,陕西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组先后对西安市临潼区、碑林区和宝鸡市陈仓区、凤翔县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督导评估。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省语委办主任王海波,陕西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专职副主任、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马万清参加督导。



陕西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组听取西安市碑林区语言文字工作汇报
 

      王海波在督导评估西安市碑林区、临潼区时强调,各级政府、各语委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要充分认识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依法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大推广普通话力度,助力脱贫攻坚。西安市和碑林区、临潼区要认真准备,逐条对标,全面反映全省语言文字工作的特色和亮点,积极迎接国家督导评估。同时,各语委成员单位要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高效完成语言文字工作各项任务。



陕西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组听取宝鸡市凤翔县语言文字工作汇报

      马万清在宝鸡市陈仓区、凤翔县督导评估工作中指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刻分析当前语言文字事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条件保障,突出重点领域,切实抓好政府机关、教育机构、新闻传媒和公共服务行业等规范用语用字,不断提升语言文字发展成效。


 


陕西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专家组查阅资料和实地检查语言文字工作
 

      陕西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抽取国家语言文字督导评估专家、省级督学、省级语言文字专家组成督导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实地查看等形式,重点围绕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制度建设、条件保障、宣传教育、发展水平等四个方面,对部分国家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城市街区、乡镇农村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进行了全面评估。

      本次督导评估现场检查党政机关单位13个、学校6所、新闻媒体3家、公共服务行业7个、社区4个、商业街道8条,核查相关文件档案455卷,随机访谈200多人次。

      督导评估组认为,西安市碑林区、临潼区和宝鸡市陈仓区、凤翔县基本达到《陕西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指标要求,下一阶段要对照反馈意见整改提高。

      为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全面落实《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督促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语言文字工作职责,进一步推动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教督办〔2015〕5号)精神,陕西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陕西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陕政教督办〔2017〕1号),决定从2018年起,每五年一轮省级组织对各市(区)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2018年5月22日至25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国家语委将组织专家对西安市碑林区、临潼区进行实地督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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