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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秦岭野生动物筑起“爱”的屏障

(来源:网站编辑 2023-12-28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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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我诚恳道歉,希望广大群众以我为戒,提高自己的法治观念,做一个守法的公民。”一则道歉信在太白电视台滚动播出,引起不小反响。

鞠某携带钓鱼竿、鱼食等工具,在陕西太白湑水河水生生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暨大熊猫国家公园宝鸡片区内,钓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秦岭细鳞鲑,被公安机关抓获。

为了引导公众自觉加入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行动,达到惩治违法犯罪和生态保护治理的双重目的,太白法院在依法追究被告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责任的同时,判决被告人在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6000元。

“一尾细鳞鲑长不盈尺,当地群众认为是山野小鱼,保护意识并不强烈。”太白法院大熊猫国家公园巡回法庭负责人李华介绍,道歉判决的执行进一步扩大了普法效果,有利于增强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太白县位于秦岭腹地,横跨长江黄河流域,全县森林覆盖率91.96%,境内野生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素有“天然中草药宝库”和“中国生物基因库”的美誉,被评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中国最美县城”“中国天然氧吧”。

太白法院自觉肩负起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职责使命,勇当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卫士,设立环境资源审判法庭、大熊猫国家公园巡回法庭,成立专门团队,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守护一方绿水青山。

2017年以来,全院共受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53件,判决被告人60人,其中既有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也有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案件,有力保护了秦岭生态环境。

在秦岭北麓违建整治、小型水电站整治和河道治理等工作中,太白法院能动司法,积极配合县政府开展相关工作,在依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同时,有效兼顾了县域重点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

某大型旅游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未经批准毁林施工,被责令整改,期间和施工单位形成多起纠纷。太白法院及时介入,依法处理,保证了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没有法院的支持,这个项目的整改销号还不知要拖到什么时候。”太白县秦岭办负责人表示,“法院积极处理旅游项目建设形成的环境治理、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等相关案件,有力规范了秦岭范围建设开发活动。”

2021年4月,石头河水库水源地保护范围内的村民张某,在未办理采伐手续的情况下,同意他人在其承包的林地内砍伐林木。太白法院依法对张某等判处刑罚,同时积极组织调解,最终达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书,由被告人张某等赔偿生态修复费共计2660元。之后,太白法院监督林业部门对损坏林地进行修复,使该案的审理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

“呀,院子里怎么有一只林麝?”

“这可不敢动,有人打林麝法院刚判了刑,赶紧通知保护站。”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太白县野生动物数量不断增长,闯入居民区和机关单位的事件时有发生。针对这一现状,太白法院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机关干部和居民群众的保护意识,闯入野生动物均得到及时救助,周边环境呈现出人与动物和谐共生的良好局面,生态环境保护效果日益显现。

“路上碰到大熊猫,可不能吓着它,我们要保护它!”

2023年11月8日,太白法院干警又一次走进太白县黄凤山小学,开展秦岭生态保护普法宣传活动。200余名师生参加活动,围着宣传展板,孩子们七嘴八舌。

宣传活动中,法官们向师生介绍了太白县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展示了太白法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成绩单”,并通过以案说法、以案警示,引导学生们了解破坏生态环境的后果,从小树立生态保护意识,自觉保护秦岭生态环境。

近年来,太白法院成立青年法官干警法治服务小分队,定期联合公安、司法、林业等部门,深入辖区村镇,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等法律宣传,制作宣传彩页、手提袋等宣传品广泛散发;在街道、集市、法庭等地设置专题宣传展板,集中展示收缴的电猫、渔网、鱼竿等犯罪工具,让更多群众了解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及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微博曝光一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活动,在打击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的同时,提高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位于太白县境内的黄柏塬景区以水秀山奇著称,素有秦岭“小九寨”之称,与其共处太洋公路一线的汉中华阳景区,亦是省内外游客争相打卡的热门景点。

太白法院依托黄柏塬和华阳景区,与汉中市洋县法院联合建立旅游纠纷协作化解机制,将大熊猫国家公园巡回法庭相关职能有效嵌入,实行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协力化解沿线旅游纠纷,共担生态保护重任,形成保护秦岭的强劲合力。

太白法院还在大熊猫国家公园桃川管护站、太白河管护站、白云管护站设立巡回审判点,推动建立区域合作共治机制,及时审理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案件和因野生动物保护产生的山林、土地纠纷,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宣传,加强秦岭环境保护综合治理与源头治理,增强了保护成效。

2023年8月,太白法院联合太白县林业局等单位成立太白县秦岭高山植物生态司法保护基地,设立了宣传教育、生态实践、生态修复等相关板块,建立了相关协作机制。立足该基地,太白法院开展法治教育宣传12次,投入修复资金3万元,协同林业部门种植花草25万平方米、复耕土地4.08公顷,以实际行动保护秦岭生态环境。

原标题:《司法为秦岭野生动物筑起“爱”的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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