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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区高家镇人民政府渭滨区高家镇上川村秦岭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网站编辑 2024-01-10 22:08)
文章正文

渭滨区高家镇上川村秦岭生态综合治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3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NCD(2023)DL015GC

项目名称:渭滨区高家镇上川村秦岭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渭滨区高家镇上川村秦岭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59,824.12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施工   渭滨区高家镇上川村秦岭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800,000.00   759,824.12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渭滨区高家镇上川村秦岭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渭滨区高家镇上川村秦岭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年报合格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3-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承诺书);3-4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会只须提供其身份证原件);??3-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3-7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竞争性磋商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8供应商履约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附网站相关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3-9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3-10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16日 至 2023年11月2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线上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1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9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及时办理 CA 数字证书(陕西 CA 锁)。

2.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3.本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进入界面后完善相关信息并打印回执单后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磋商文件(*.SXSZF 格式),否则视为无效(谢绝邮寄)。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线上电子投标方式,各潜在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缴纳磋商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服务指南-下载专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招标项目投标指南》,并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

5.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6.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责任自负。

7.各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请随时关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获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澄清(如有)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本项目磋商结束后成交人须在3个日历日内将响应文件纸质版(含电子版资料)一式三份送到采购代理公司。

9.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 1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6)《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渭滨区高家镇人民政府

地址:渭滨区姜谭路西段3号付1号

联系方式:17391561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欣诺城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金渭路8号一号楼二层209号

联系方式:0917-3151093 180917707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陕西欣诺城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917-3151093 18091770702

陕西欣诺城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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