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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司法局:司法巾帼展风采,共筑法治“她力量”

(来源:网站编辑 2024-03-12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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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记者 王丽 通讯员 朱灿 烟台报道

  人间最美三月天,巾帼风采展芳华。在烟台市司法行政队伍里,活跃着这样一群身影,她们默默地奉献着无悔年华,用女性的细腻、周到与耐心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付出,收获了赞誉和肯定。

  李真,女,汉族,中共党员,1979年2月出生,现任烟台市莱山区黄海路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副主任兼司法所所长。李真恪尽职守,勤奋工作,认真谋划,求真务实,重点突破,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在工作上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保持高标准、严要求,在单位起到了表率作用,在司法调解和社区矫正工作中,不仅得到了单位领导和同事的一致肯定,在分管司法所的工作中,成绩突出,近几年的年底考核,此项工作都是全区的第一名。2016年李真被烟台市政法委评为人民调解先进工作者,2015年度和2017年度被莱山区政法委评为“平安莱山建设先进个人”。

  杜笑东,烟台市牟平区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负责人,2019年机构改革后接手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经过近5年的摸爬滚打,杜笑东从一名行政复议工作的小白,成长为一名领导放心、执法部门满意、企业和群众称赞的业务骨干。杜笑东于2021年被评为烟台市司法行政系统青年法治先锋;2024年1月,在烟台市首届行政复议岗位技能比武中,荣获办案标兵、办案能手双称号,多次获得区委、区政府嘉奖。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杜笑东一方面注重案涉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到对具体的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要求了然于心,再通过对相关裁判文书的检索和学习,加深对法律适用的理解;另一方面,虚心向分管领导和同事请教学习,经常与同事进行案例研讨,交流办案思路。通过不断的钻研学习,工作能力也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认可。

  宋文君,1992年进入公证行业工作至今,现任烟台市鲁东公证处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烟台市公证协会副会长,一级公证员。系烟台市涉外和涉港澳台公证业务带头人,多次被省、市司法行政机关评为优秀公证员和先进工作者,曾被授予全市“三八红旗手”“巾帼卫士楷模”等称号。三十二年磨一剑,她是山东省优秀公证员,用自己的专业“硬核力”出具了一份又一份具有开创意义的公证书,默默助力烟台公证事业高质量发展。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带领公证处巾帼先锋队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勇夺山东省“巾帼文明岗”,实现人生价值的同时,成就了鲁东公证处一个又一个高光时刻。

  王晓丽,现任莱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批、指派、办案质量监督等工作。作为一名普通的女性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王晓丽很自豪能与男同胞们并肩耕耘,尽展才华。入职以来,她始终以满腔的工作热情和高度的敬业精神服务好每一名群众。目前,王晓丽所在的窗口年均接待群众5200余人次,审批法律援助案件2000余件,多次收到群众送来的锦旗与感谢信。王晓丽始终以不让须眉的豪情壮志、迸发着温柔且坚强的“她力量”,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争做时代的书写人,追梦的奋斗者。

  李海霞,2006年大学毕业后进入蓬莱司法局蓬莱阁司法所工作,2023年8月转到紫荆山司法所,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17年多。个人先后多次荣获全市优秀人民调解员、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先进个人、平安仙境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23年9月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作为一名司法行政干部,牢记为民宗旨,真心对待每一名群众,认真做好每一件事,努力让每一个接受司法行政服务的群众感受到公平公正,用司法的“力度”传递司法的“温度”,为法治建设发挥“她”力量。

  程钰,2003年7月参加工作,2013年担任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自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以来,她牢记为弱势群体服务的初心和使命,本着“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原则,踏实为弱势群体服好务,充分彰显了法律援助解民忧、扶弱济困温暖人心的品牌形象。近三年以来,共经手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0余件,其中涉及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共近400件,解答法律咨询不计其数,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树立了法律援助良好的社会形象。

  冷丽梅,高级讲师,副主任医师,医学硕士学位,莱阳卫校医院儿科教研室主任。1994年7月毕业于泰山医学院临床医学系,分配至山东省莱阳卫生学校儿科教研室从事儿科临床与教学工作。2001年7月晋升讲师,2004年9月赴山东省立医院进修学习,2006年12月晋升高级讲师,2012年6月获青岛大学医学硕士学位,2013年经考核取得法医临床鉴定人资格,开始从事法医临床鉴定工作。该同志从业以来,坚持育人育才统一发展理念,潜心教学研究和课程建设,主编教材1部,副主编教材4部,参与省级课题3项、市级课题3项,发表科研论文2篇,主持的课程获评职业教育省级精品课程、省级一流核心课程(线下),2022年被评为烟台市职业教育教学先进个人。

  宫翠华,招远市公证处公证员,自2008年执业至今,她把每一次公证服务当作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宣传的最好机会,以诚信赢得人心,用服务回报社会。通过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办证经验,给当事人提供最适合、最需要的公证法律服务。执业十六年来,宫翠华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时代理念,在服务中诠释无私奉献的含义。坚守着内心对公证的热爱,她将一腔热血奉献给家乡建设,服务于父老乡亲。

  马洪菊,2013年4月参加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现担任海阳市司法局盘石店司法所所长。十余年如一日,脚踏实地,立足岗位,扎根基层。先后被评为“优秀政法干警”“社区矫正先进个人”“最美巾帼奋斗者”“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2020年11月,获海阳市委“事业单位脱贫攻坚嘉奖”一次。在多年的调解工作中,她勤勤恳恳,不断钻研学习,精益求精,总结出了“五五工作法”,即讲好“五种调语”——安心话、风趣话、圆场话、劝和话、希望话;运用“五种调法”——冷却降温法、褒扬激励法、证据展示法、换位思考法、模糊处理法。“五五工作法”让她在调解工作中始终依法调解,以理服人,以法教人,巧妙解决了群众成百上千个实际问题,被群众称为“最懂百姓需求的贴心人”。

  杜勇,现任山东德扬律师事务所主任,烟台市第十三、十四届党代表、莱山区第六、七届人大代表、山东省律师协会理事、烟台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莱山区律师协会会长、莱山区法学会副会长,烟台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荣获“山东省优秀律师”“山东省优秀女律师”“山东省优秀党员律师”“烟台市十佳职工维权律师”“烟台市最美女律师等荣誉称号”。执业二十六年来,杜勇共办理各类诉讼、非诉讼案件1800余件,先后为160余家企事业单位、村居、政府部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当事人减少、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超10亿元,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9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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