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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学习宣传《教育督导条例》座谈会代表发言摘编

(来源:网站编辑 2024-05-01 12:54)
文章正文

      按:2012年10月26日上午,陕西省学习宣传《教育督导条例》座谈会在省教育厅召开。西安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总督学郑震国,太白县委书记贺东,黄陵县教育局局长蒋明川,西安市经发学校校长李建华,咸阳彩虹幼儿园园长高哲等5位同志就学习贯彻《教育督导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座谈会上作了发言。现将他们的发言摘录汇编如下,供工作中参考。



2012年10月26日上午,陕西省学习宣传《教育督导条例》座谈会在省教育厅召开。陕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杨希文出席并讲话,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曹普选主持会议。

西安市政府教育督导总督学郑震国的发言

                           

      《条例》明确指出教育督导机构是人民政府的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独立行使职能;督导范围实现了全覆盖,从过去主要是基础教育(主要是中小学校)到现在的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包括下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督导报告应作为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从而进一步提升了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强制性和有效性。我们一定要看到,《条例》在赋予各级督导机构和督导工作人员(督学)法定权力的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能否履行好《条例》赋予的职责,建设一支什么样的督导队伍是摆在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切实加强督导机构建设,不断提高督导工作人员和督学自身综合素质,努力构建学习型、研究型、专业型相融合的督学团队是各级督导部门当前的首要任务。

      ——加强学习。《条例》刚一发布,我们在网上及时下载,并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基本内容,讨论《条例》实施的重要性,增强督导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求领导带头、全员跟进,掀起进一步学习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热潮,提高干部政策理论水平。

      ——加大宣传。利用市政府1、2号楼入口上方及大厅的电子屏连续三周宣传《条例》的颁布和意义。整理编辑《学习<教育督导条例>30问》,便于相关部门、教育局和区县督导室学习《条例》。

      ——队伍建设。聘任首届西安市人民政府督学和教育督察员和推动区县督导室标准化建设。首届督学主要为区县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负责人、有一定影响力的中小学校长、特级教师、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市教育局业务处室处长等。首届教育督察员主要在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其他行业部门热爱关心教育事业人员以及市教育局综合处室处长中公开选聘。目前,100名首届督学、50名教育督察员及2名特邀督学已经按标准和程序遴选完成,报市政府批准后将正式聘任。

      ——机构建设。将推动区县督导室标准化建设列入今年工作要点。目前我市碑林和新城两区已通过省上评估验收,其他区县也都在“双高双普”创建中一并推进,而且进展顺利。

      ——强化监督。一是抓好“双高双普”市级督导检查和区县党政领导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督导考核工作。6月,我市雁塔区通过了省级“双高双普”评估验收和党政领导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前不久,完成了对户县的“双高双普”市级督导检查和党政领导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其他区县已经启动或即将启动。二是完善学校督导评估标准,推进学校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为实施2013年素质教育“316”工程做好各项准备。三是做好各项专项督导工作。前不久,完成了我市九区四县的中等职业教育、学前教育、教育经费和教师队伍的专项督导检查。

中共太白县委书记贺东发言

 

      太白县是一个山区小县,全县教育事业在“穷县办富教育、弱县办强教育”理念引领下,在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宝鸡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下,我们率先实施“一乡一校”布局调整,推行十三年免费教育、免费营养早餐、集中供暖和生活费、交通费补助等惠民措施,实现了教育事业发展历史性跨越,成功创建为省级“双高普九县”和“双高双普县”。《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教育督导制度建设上的里程碑,使新时期教育督导工作进一步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更为我县推动教育均衡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指明了方向。

      通过近几年的实践探索,我县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备的教育督导制度,在落实基础教育管理体制、保障教育经费投入、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教育督导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实现我县确立的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提供坚强保障,也为提升教育督导工作水平开拓了新的空间。我们将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全面加强教育督导工作:

      一是坚持教育优先。我们将继续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在发展规划上优先安排,在财力调配上优先投入,主动为教育事业排忧解难,全力支持和促进教育事业不断发展进步。

      二是加强学习宣传。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基本内容和创新举措,宣传教育督导工作的新动态、新成果、新经验,为《条例》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扩大督导队伍。我们将从机构建设入手,完善督学聘任机制,增加专职督学,给足编制,配强人员。加强专职督导队伍建设,建立专家库,选聘兼职督学,建立强大的督导队伍。

      四是创新督导机制。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问责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督导考核制度,依法保障政府教育督导职能发挥。建立学校督导评估和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启动教育局长、校长、园长履行职责情况督导考核,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完善中小学素质教育综合督导评估机制、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机制、中小学控辍保学评估机制、“316”工程督导评估机制、督学责任区制度等,力促教育均衡科学发展。

      五是全力保障经费。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全面落实“三个增长”要求按时足额拨付教育经费位。保证教育督导经费逐年增加,确保督导机构在政府的领导下独立行使职能,充分发挥作用。

站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教育督导是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我们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教育督导条例》,充分发挥政府教育督导职能,努力使太白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为建设现代生态田园新太白提供坚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黄陵县教育局局长蒋明川发言

 


 

      《条例》的颁布,是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迫切需要,是构建决策、执行、监督协调一致的现代教育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好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重要措施,它为科学全面地开展教育督导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对实施素质教育、转变教育观念、促进内涵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近年来,我们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我县的教育发展仍然面临着一些严峻的问题。例如:教育大环境还不够优化,教育质量观念还没有正确树立,教育质量检测体系仍然没有完善和健全,教育督导检查还没有归口统一,专职督学数量和质量仍然不足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很重要的一项措施,就是依靠教育督导。我们将抓住《国家教育督导条例》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强化教育督导职能,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机制,进一步加强督导队伍建设,确保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协调发展。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充分认识《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要把贯彻落实好《条例》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广泛开展针对基层学校和教育事业单位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召开县级座谈会,深刻领会《条例》精神。

      二是建立新型工作关系,发挥督导最大效能。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体制,充分发挥监督、保障和服务职能,确保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运行。长期以来,我县一方面抓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一方面强化教育督导职能,教育行政和教育督导始终保持高度的协调和一致。建立了以教育局抓全盘教育管理为主体,以县教研室科研引领为“引导”,以县教育督导室强化督导评估考核为“后盾”,“一体两翼”的工作格局,收到了良好的实践效果。教育督导的监督与指导作用得到有效的发挥,尤其是教育评估中心和教育执法中心的成立,作用更加突出。评估中心通过实施“316”督导评估、校长办学绩效评估和教师施教水平评估,使我们清醒认识到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执法中心通过开展对部门和乡镇的考核、开展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检查,优化了外部教育环境和纠正了学校不规范的办学行为,为教育的健康和谐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经过长期的密切配合,使我们深深的认识到,教育督导不仅仅是对我们进行了监督检查,更是对我们进行了帮助,为我们提供了服务。

      《条例》的颁布实施,更加坚定了我们强化督导,利用督导的信心和决心。一是继续发挥督导评估引领与指导作用,在素质教育开展方面,督导评估发现我们哪里做的不够,我们就从哪里加强,哪个学校的办学行为不规范,我们就抓哪个学校,我们要逐步由被动督导向请你来主动督导的转变;二是积极配合督导部门科学设立评估观测点,实现由过去的定性评估,向科学的定量评估转变,全力支持督导部门开发评估工具和监测工具;三是充实督学队伍,要把最好的教师充实到督学队伍中来,全面提高督导评估质量;四是真正运用好督导评估结果,把对学校的表彰奖励,对校长的评优树模,对教师的职称晋升等等,都要与督导结果挂钩,凡是督导部门把谁评估为优秀,我们就奖励谁,督导检查出什么问题,我们就解决什么问题,涉及到谁的责任,我们就问责谁,真正树立起督导的权威性;五是完善内部督导机制,经常性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我们要争取在第一时间、在最基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扎实开展大教育、大督导、大落实的工作。


西安经发学校校长李建华发言


      温家宝总理9月9日签署了8月29日经国务院第215次常务会议通过《条例》,于10月1日开始施行,这是我国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里程碑。《条例》对教育督导适用范围、教育督导的原则、教育督导机构、督学、教育督导实施及其法律责任等方面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构成了完整规范的体系。明确把各级各类教育纳入督导范围,督导对象扩展到下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实现了全覆盖。《条例》明确规定了督学的身份、职责、职权、义务,突出了督学在督导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这在国家法规中还是第一次。标志着教育督导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对于我国正处于由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由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的历史新阶段,《条例》的出台无疑从法律上为教育督导发挥重要作用保驾护航,同时更能有效的改变当前教育行政管理存在的“重决策、轻落实,重执行、轻监督”的情况。

      对于当前“文化课成绩”仍作为评价学校的主要标准,素质教育流于宣传、口号等形式的环境下,《条例》的施行有利于依法监督、评估学校素质教育的落实;督促学校依法办学,按教育规律办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使教育的均衡发展,督促解决义务段当前“择校热”和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等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教育健康和谐发展。

      1995年《教育法》把教育督导列为国家教育制度以来,教育督导工作有了长足发展,但是“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机构设置无疑降低了督导的地位和权威性,所谓的“择校热”、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素质教育难以落实……等现象,在某种程度上也就反映我国教育督导的问责制与整改机制没有完全建立,被督导对象对督导评估结果重视程度不够,更没有将督导结果作为决策和推动工作的重要依据。

      《条例》的出台首次明确了教育督导机构的属性——“人民政府的机构”。教育督导机构在中央是国务院的督导机构,进一步保证了问责的“刚性”。克服了教育部门自己评估自己的制度缺陷,使督导评估活动和督导评估结果更为客观公正,能够有力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家明确了教育督导的作用在于促进教育发展的角色定位。教育督导不仅扮演着传统的“监督者”角色,还担当着“指导者”与“服务者”的角色。这些角色的具体所指,就是督学。

      督导结果的运用,是教育督导的重要环节。英国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教育问责制,效果非常显著。英国教育标准办公室将每所学校的督导结果和报告向全社会公布,不合格的学校将被教育标准办公室列入“失败学校”的行列,这些学校被责令在两年内改变,否则将被关闭。不合格的教育当局也面临同样的结局。工党执政后,政府在国家主流媒体上公布18所“失败学校”的名字,并对其采取关闭学校、解聘校长和教职员工、学生自由选择学校等行动。有的地方教育局因为在督导检查中不合格,其行政管理权被移交给中介教育机构。这些举措在英国中小学中引起巨大震动,对效能的追求成为教育部门的自觉行为。

      《条例》明确了督导机构独立行使教育督导职能。教育督导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独立行使职能,强化了教育督导机构和职能的相对独立性,为教育决策、执行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教育行政监督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强化了监督问责。督导报告应作为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这也就进一步提升了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强制性和有效性。在《条例》的框架下,我们何不可以借鉴发达国家教育督导的一些成功做法,有效地实行问责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解决当前中小学课业负担过重、“择校热”、素质教育推进困难等问题。

      什么是素质教育?素质教育是以提高受教育者诸方面素质为目标的教育模式,它重视人的思想道德素质、能力培养、个性发展、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基层教育工作者,我们都能够认识到落实素质教育无论对受教育者个人还是对社会、国家都是百利而无一害的百年大计,也是减轻中小学学生和教师负担的重要保证。那么为什么在实际工作中素质教育在学校却难以推进?其根本原因就是社会、家长以及教育行政机构对学校的评价标准仍然以升学——文化课成绩作为根本标准,其根源是在招生的选拔制度上。

      关于“补课”,我曾做过一个“校长、教师、家长、学生”全面的调查,在问卷的几十个项目中,大部分家长除对“有利于周末管教”这一项赞成外,其余的无论是校长还是教师、学生和家长都表示不赞成,但无奈——必须参加。其原因,对于学生和家长是升学的压力。对于校长,是对学校评价以及影响学校生存的压力。对于教师,是学校以成绩评价其工作以及职评、评先,甚至决定待遇和去留的标准。校长无奈,因为社会、家长甚至教育行政部门就是以升学来评价学校、考核学校。“应试教育”下学生课业负担重,教师教学负担更重,学生埋在题海中,教师更是埋在题海的批改和布置中。

      西安市目前改革学生的评价体系,从根本上推动了素质教育的落实。每学期报告册中36项从情感、态度、品质、学业等全面记录学生的成长变化,通过纳入评价和选拔标准,不但是家长和学生重视了素质的全面提高,教师也更加关注全面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的综合素养。这样既减轻了学生和教师的负担,同时也落实学生个性特长的培养,真正推动了素质教育的落实。能不能全面落实不再走偏,除教育行政部门政策到位,措施得力以外,教育督导的监督、评估以及问责就显得更为重要,尤其在《条例》施行后的法律保障下,实施有效地“督学”、 “督政”,确保落实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的轨道不偏离。这也是我们基层广大教育工作者期盼。

咸阳彩虹幼儿园园长高哲发言

 


      教育督导制度是世界各国普遍认可的教育监督制度,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教育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省政府对教育进行督导,目的就是要全面评估各级政府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态度、力度和取得的效果,帮助我们找准发展教育事业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促进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从这一点来说,我觉得积极做好教育督导工作,对全面宣传、加强教育事业,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发展环境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促进作用。

      ——有效把握学前教育发展新趋势,进一步认清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纵观现代教育督导,呈现出强调改善监督职能,强化、扩大指导职能的趋势。幼教督导以促进幼儿园的改革与发展,提高幼儿园的保教质量为己任,发挥教育督导职能,有效促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落实,通过开展学前教育专项督导促进各区县政府对不断提高加快发展学前教育事业重要性的认识,实现学前教育发展目标,有效促进学前教育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

      近年来,陕西的幼教事业发展已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提高型转变。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供不应求,社会呼唤更多的优质学前教育出现。与此同时,办园者迫切希望在办园道路上能得到外界相应的指点和帮助,发挥“旁观者清”的作用,使幼儿园发展得更顺利、更有成效。我想,作为政府应该发挥教育督导功能,规范学前教育市场,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督导,树立为学前教育服务的思想,充分考虑学前教育的实际需要,主动调整督导工作的重心,强化、扩大督导指导职能的发挥,深化指导的内涵,为学前教育提供适时、适切的支持、指导和服务,帮助幼儿园全面回顾办园历程,客观分析办园轨迹,总结、归纳、提炼办园成功的经验和做法,把脉、诊断幼儿园发展中的“瓶颈”,反思原因,挖掘幼儿园今后发展的潜能和空间,梳理、清晰办园思路,找准未来最佳发展方向,使幼儿园能更快地走上正确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从依法治教的形势要求来认识实施学前教育督导制度的重要性。我们有教育法,但是独立的学前教育法目前还没有。因此,学前教育督导工作就显得特别重要,1995年,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将教育督导制度列为国家基本教育制度。此外,国家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中,都规定了教育督导的职能作用。但是,一直还没有一个专门的、完整的关于教育督导的法律法规。2006年9月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把教育督导制度确立为我国教育的一项基本制度。县级人民政府担负着统筹管理县域内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重要责任。今年《条例》的颁布,是我国首部教育督导法规,标志着教育督导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必将推动教育发展方式和管理模式发生深刻变化。教育督导以明确的法律规定取得了行政许可,成为深化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一是有利于完善教育的基本制度,形成与决策、执行相协调的更为有力的教育督导制度, 推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改变当前我国教育行政管理存在的“重决策、轻落实,重执行、轻监督”的情况。二是有利于加强依法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监督,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所应承担的教育职责,推动教育的优先发展。三是有利于各级各类学校素质教育的实施,督促学校依法办学,按教育规律办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四是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和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我觉得,这也是对目前学前教育依法管理和督导的有效手段,可以督促解决当前学前教育中存在的资源短缺、发展不均衡等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推动学前教育健康和谐发展。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首要环节。政府已经构建了一个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广泛参与、公共财政支撑、多渠道投入相结合的学前教育发展机制。《条例》的颁布,更是为学前教育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催化剂。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指导、调节、导向作用,是提高学前教育管理质量,全面推进学前素质教育的保障,也是开展督导评估工作的最终目的和归宿。作为一个基层幼儿园园长,我非常感动,在实际工作中要积极贯彻落实《条例》,要积极组织员工认真学习《条例》的内容,领会《条例》的精神,加大对贯彻落实《条例》重要性的宣传工作力度,按照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做好自查自评,主动争取教育督导机构的督导。一方面,要不断完善运行机制,使督导评估的指导、调节作用在教学实践中得以体现。要制订详细的贯彻落实计划,保证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在具体教学实践中的规范运行。另一方面,要认真落实督导评估结果,实现督导评估的导向作用。对于上级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结果,要充分尊重和落实,对于督导评估中存在的不足要限期整改,并和督导评估组积极沟通,及时反馈整改结果,从而最大限度发挥示范园所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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