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
4.市内四区常住户口,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5.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大专(35周岁以下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凡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报名
1.信息发布。选聘信息在中山区政府网站()和大连中山高校人才网()公开发布,同时在各街道社区进行公开张贴。
2.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彩色照片2张。中山区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时间。2015年3月11日-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公休日不接受报名)
4.报名地点。中山区市民综合服务中心(中山区杏林街62号二楼23、24号窗口)
5.报名要求。报名要形成竞争比例,当选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没有达到1:3竞争比例时,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选聘计划。
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选聘资格。
四、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与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
面试参照大连市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的有关规定执行。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选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时,均参加面试);当比例达不到1:2时,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实际人员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但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选聘资格。
3.加分政策
中山区社区大学生,在社区每工作一年笔试成绩加1分(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其他考生中具有中山区户籍的笔试成绩加2分。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5: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考试要求
报名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参加笔试的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笔试开始30分钟后、面试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未按期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核和体检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笔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经考核合格的人选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选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选聘
经考核和体检确定的拟选聘人员名单将在大连市中山区政府网()和大连中山高校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区民政局安排到各社区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期间只享受基本生活补贴。试用期满合格者,按《大连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规定办理手续。
本次选聘67名社区工作者,分两批安排到社区工作,第一批是总成绩排名前59名,第二批是总成绩排名后8名,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办理派遣手续后再办理相关选聘手续。在职的报考人员,在办理选聘手续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
七、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条件标准、工作程序进行,严格考试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自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公开选聘实施过程中,对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有关人员,将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八、报名电话及联系人
报名电话:王有刚 联系人:82804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