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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来源:网站编辑 2024-06-07 12:41)
文章正文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夯实社会建设基础,根据各街道、乡镇社区工作岗位需要,通州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计划面向社会招聘150人,各街道、乡镇具体招聘计划如下:

街道/乡镇

 

社区工作者招聘人数

 

玉桥街道

 

20

 

通运街道

 

7

 

潞源街道

 

12

 

九棵树街道

 

35

 

临河里街道

 

20

 

梨园镇

 

20

 

台湖镇

 

21

 

马驹桥镇

 

15

 

总计

 

150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二)具有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热心社区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三)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80年84日(含)以后出生)。

(六)具有北京市通州区居民户口,且应就近居住,方便服务社区。

(七)同等条件下,2021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或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日期及时间:2021年8月6日08:00—8月8日17:00

请使用手机登录通州区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系统(网址:https://tongzhoushegong.wjx.cn/vj/tSa3FFt.aspx)或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街道乡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考生须如实填写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

报名者请提前准备好以下资料的电子版:

1. 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2. 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后毕业人员在“学信档案”栏注册登录后点击“高等教育信息”-“学历”即可申请学信网客服热线010-67410388);

若为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申请网址);

若为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 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4. 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若为集体户口,需提供集体户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口管理部门公章。

(二) 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结束后,报考系统将推送初审结果给考生。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系统将推送《准考证》给考生(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在“首都之窗—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官网、“通州社会建设和民政”公众号上公布笔试安排。

(四)笔试

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及从事社区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考生注意: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笔试成绩将在“首都之窗—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官网、“通州社会建设和民政”公众号上进行公示,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考生也可登录成绩查询系统,根据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查询笔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六)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者可参加面试。面试将全程录像。面试成绩将在“首都之窗—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官网、“通州社会建设和民政”公众号上进行公示,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考生也可登录成绩查询系统,根据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查询面试及综合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同等条件下,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参加体检人员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完整的体检报告。体检结果应符合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同时进行政审考察,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无犯罪证明。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八)拟录用人员公示

拟录用人员信息在“首都之窗—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官网、“通州社会建设和民政”公众号公示五个工作日。

(九)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各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签订服务协议。录用人员未到岗或到岗后随即离职,用人单位可在年内从报考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对空缺职位进行补录。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相应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考生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公开招聘下一步程序的,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生应自觉配合招聘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视疫情发展,如遇国家或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首都之窗—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官网、“通州社会建设和民政”公众号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

咨询:010-89588835;010-69551091

监督和投诉:010-6955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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