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今年2月初,常州市公安局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了集中抓捕涉黑涉恶逃犯行动。
目前,绝大多数在逃涉黑涉恶嫌疑人已归案,取得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根治年”阶段性战果,为求全胜,常州警方现继续对以下18名在逃涉黑涉恶嫌疑人进行通缉。
18名在逃涉黑涉恶嫌疑人名单
1. 高峰,男身份证号:37292219930708651X
户籍地址:山东省曹县青堌集镇李集行政村李集村444号
联系人:金警官13275218031
2. 廖一邦,男身份证号:422325198303213856
户籍地址:湖北省崇阳县铜钟乡独石村六组009号
联系人:金警官13275218031
3. 廖志勇,男身份证号:421223199003043838
户籍地址:湖北省崇阳县铜钟乡独石村六组016号
联系人:金警官13275218031
4. 南建伟,男身份证号:13052119800722001X
户籍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高开东汪镇景家屯村1276号
联系人:金警官13275218031
5. 仲欣涛,男身份证号:320481198707082232
户籍地址:江苏省溧阳市建设路1号二单元501室
联系人:金警官13275218031
6. 徐佳旺,男身份证号:320381199109151516
户籍地址:江苏省新沂市窑湾镇臧许村许场二组173号
联系人:金警官13275218031
7. 冯洋,男身份证号:372925199010222516
户籍地址:山东省单县高韦庄镇尚庄行政村冯庄35号
联系人:金警官13275218031
8.邢威,男身份证号:320324198308091235
户籍地址:江苏省睢宁县岚山镇邢圩村庄东组41号
联系人:金警官13275218031
9.王叙,男身份证号:320723198411073858
户籍地: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东王集乡小垛村野场44号
联系人:葛警官13815006168
10. 莫进出,男身份证号:522732198405073056
户籍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三都水族自治县廷牌镇引虽村中寨组
联系人:杨警官 13775282351
11. 潘响,男身份证号:320723199506065011
户籍地址:江苏省灌云县南岗乡普奄村普奄寺246-1号
联系人:冯警官13775289790
12. 陈燃燃,男身份证号:37040519910413001X
户籍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张山子镇张塘村37号
联系人:冯警官13775289790
13. 付方尧,男身份证号:332603198007130817
户籍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富山乡田岙村100号
联系人:冯警官13775289790
14. 徐岩,男身份证号:320382198903141018
户籍地址:江苏省邳州市邳城镇祁家村7号
联系人:吴警官15861173111
卢警官15295161218
15. 徐善清,男身份证号:320382199103275936
户籍地址:江苏省邳州市赵墩镇沙集村蔡庄99号
联系人:吴警官15861173111
卢警官15295161218
16.李志国,男40岁左右,黑龙江人,具体身份不详
联系人:吴警官15861173111
卢警官15295161218
17. 吕正伟,男身份证号:370832198503233119
户籍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馆驿镇侯集村385号
联系人:马警官18706122266
18.房威,男身份证号:320382199309135218
户籍地址:江苏省邳州市车夫山镇埠上村房庄组15号
联系人:杨警官13775283272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犯罪分子终将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常州警方奉劝至今尚未归案的在逃人员,不要再心存侥幸,要认清形势、权衡利弊,赶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警方希望社会各界群众踊跃提供线索,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活动。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协助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经核实并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将给予重奖。同时我们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或提供线索人的合法权利。对包庇、窝藏在逃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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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你认为与你并无关联?其实在日常生活,普通人也可能碰到!
国家确定重点打击哪些领域?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恶势力犯罪集团”是什么?
符合犯罪集团法定条件的恶势力犯罪组织,其特征表现为:有三名以上的组织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三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或者其他犯罪活动。
黑恶势力“保护伞”是什么?
“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扫黑除恶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