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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方案(试行)》

(来源:网站编辑 2024-06-17 09:23)
文章正文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淮南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方案(试行) 》(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方案》规定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从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二、《方案》规定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市、区财政按比例分担。

三、各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方案》的组织实施,民政、人社、财政等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统筹,确保《方案》积极稳妥执行到位。

四、寿县、凤台县可参照本《方案》施行,具体由县政府确定。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淮南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皖发〔2018〕15号)等文件规定精神,提升规范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待遇,根据《中共淮南市委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淮发〔2018〕43号)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 薪酬确定依据《中共淮南市委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淮发〔2018〕43号)规定:“社区党组织书记报酬按照不低于当地事业单位管理岗 9 级职员工资待遇落实,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可享受当地事业单位管理岗 8 级职员工资待遇”、“社区专职工作者报酬按照不低于当地事业单位管理岗10级职员工资待遇落实”。

二、具体人员界定社区专职工作者主要包括社区“两委”专职成员、由县区统一招录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社区专职工作者以县区为单位实行总量管理,原则上按照每300—400 户居民配备 1 人的标准核定总量,报市级组织、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员额在县区范围内统筹使用。

三、套改办法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具体套改方案如下:

岗位工资: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等级分为社区正职(书记、主任)、社区副职(副书记、副主任、委员和其他专职人员)。拟定社区正职岗位工资对应事业单位管理岗9级;社区副职、委员和其他专职人员对应事业单位管理岗10级;社区正职中优秀党组织书记对应事业单位管理岗8级。优秀党组织书记条件及比例等另行规定。

薪级工资:薪级工资按学历确定,其中大专学历初定5级、本科学历初定6级、硕士学历初定7级。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包括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对应管理岗位级别按年限核算(见附表)。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本人的工作情况,经考核后确定,按年发放。各县区可制定本辖区内社区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在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考核结果确定具体标准,统一发放,适当拉开绩效工资发放差距。

四、正常晋升机制

1.岗位工资随职调整。社区专职工作者职务变动的,从职务变动的次月起,按新职务套入相应的岗位等级工资。

2.薪级工资两年一调整。在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情况下,社区专职工作者薪级工资连续2年考核合格后提升1级,从次年1月份起执行。年度考核有1年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不能晋升薪级工资等级。

3.绩效工资依实兑现。

附:淮南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薪级工资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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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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