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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全文发布

(来源:网站编辑 2023-12-01 02:35)
文章正文

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发展背景

第一节 重大意义

第二节 发展优势

第三节 问题挑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主要原则

第三节 战略定位

第四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 建设黄河下游绿色生态廊道

第一节 保护修复黄河三角洲

第二节 实施重点区域生态治理

第三节 打造沿黄生态保护带

第四章 实施环境污染系统治理

第一节 统筹推动水污染治理

第二节 深入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第三节 切实加强土壤污染综合治理

第四节 大力推动污染治理一体化

第五章 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第一节 系统优化水资源配置

第二节 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第六章 全力保障黄河下游长治久安

第一节 加快完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

第二节 系统提升灾害防御应急救援能力

第三节 合理利用黄河岸线资源

第七章增强科教创新发展动力

第一节 培育创新发展新优势

第二节 打造国内一流优质教育

第三节 创新完善科教体制机制

第八章构建特色优势现代产业体系

第一节 加快实施新旧动能转换

第二节 深度推进数字赋能

第三节 培育优良产业生态

第九章 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塑强山东半岛城市群龙头

第一节 加快培育完善内需体系

第二节 优化提升“一群两心三圈”布局

第三节 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第四节 共建黄河流域合作发展平台

第五节 主动融入区域重大战略

第十章 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

第一节 建设全国优质粮食和绿色农产品基地

第二节 做优做强乡村产业

第三节 创新乡村振兴体制机制

第四节 提升人民生活品质

第十一章 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

第一节 系统保护黄河文化遗产

第二节 打造黄河文化旅游长廊

第三节 推进世界文明交流互鉴

第十二章 打造改革开放先行区

第一节 纵深推进各领域改革

第二节 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

第三节 搭建高能级开放合作平台

第十三章 推进规划实施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第二节 完善推进机制

第三节 强化政策支持

第四节 加强督导落实

前言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考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强调要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着力加强生态保护治理、保障黄河长治久安、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黄河滋养了山东大地,孕育了齐鲁文化。黄河山东段长628公里,占黄河总长度的11.5%,从东明县入境,流经菏泽、济宁、泰安、聊城、济南、德州、滨州、淄博、东营等9市,在东营市垦利区注入渤海。山东是黄河流域唯一河海交汇区,是下游生态保护和防洪减灾的主战场,在动能转换、对外开放、文化传承等领域独具优势,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潜力巨大。

“地处黄河下游,工作力争上游”。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服从服务国家战略,发挥山东半岛城市群龙头作用,推动黄河流域协同合作、协调发展,展现山东担当,贡献山东力量,根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规划范围覆盖山东省全域,重点是黄河干支流流经的9个设区市和相关县级行政区。规划期至2030年,分两个阶段推进实施,第一阶段为“十四五”时期,即2021年至2025年,第二阶段从2026年至2030年。中期展望至2035年,远期展望至本世纪中叶。本规划是山东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是编制专项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实施重大工程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发展背景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为山东省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拓展发展新空间,厚植发展新优势,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

第一节重大意义

有利于探索形成大河三角洲保护新模式,提升黄河生态系统功能。加强黄河下游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综合治理,完善防洪减灾体系,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黄河三角洲生态安全,提高生物多样性,维护我国暖温带最完整的湿地生态系统。

有利于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培育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增长极。坚决淘汰落后动能,坚决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坚决培育壮大新动能,打造先进制造业高地和新兴产业发展策源地,强化新动能引领作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辐射带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有利于发挥山东半岛城市群龙头作用,开创区域协调发展新局面。加快完善快速交通体系,强化城市间分工协作,提升济南、青岛中心城市能级,推动省会、胶东、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发展,促进全流域中心城市和城市群融合互动,凝聚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动力。

有利于统筹陆海联动,打造黄河流域对外开放新高地。主动融入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充分发挥黄河流域最便捷出海口优势,放大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等高能级开放平台效应,加快构筑东联日韩、西接亚欧的国际物流大通道,推动形成陆海统筹、内外联动、东西互济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有利于保护传承弘扬齐鲁文化,奏响新时代“黄河大合唱”。深化与沿黄地区文化交流合作,保护和挖掘整理黄河文化资源,以黄河文化为引领,统筹推动儒家文化、泰山文化、齐文化、海洋文化、大运河文化、红色文化、孙子文化等创新融合发展,提升齐鲁文化软实力,促进中华文明和世界文明交流互鉴。

第二节发展优势

战略地位重要。山东是新亚欧大陆桥桥头堡和东北亚经济圈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京津冀与长江三角洲地区的桥梁纽带,是我国由南向北扩大开放、由东向西梯度发展的战略节点,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

生态功能突出。山东陆海兼备、河海湖相连,黄河三角洲是我国暖温带最完整的湿地生态系统,对维护黄河下游和黄渤海生态安全十分重要。沿黄地区湿地面积120万公顷,占全省70%;森林面积113万公顷,占全省40%;拥有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248个,面积9714平方公里。泰山、沂山等鲁中南山地生物多样性丰富。

资源禀赋良好。山东是国家重要粮仓和农产品生产基地,粮食产量居全国第3位,蔬菜、水果、花生、畜禽产品、水产品等产量居全国前列。矿产资源富集,是全国重要的能源基地。海岸线长3345公里,约占全国六分之一,海域面积15.95万平方公里,沿海港口年吞吐量达到16亿吨。

龙头作用凸显。山东半岛城市群是黄河流域发展动力格局“五极”之一,地区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进出口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均居沿黄省区首位,陆海统筹、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科教文化等综合优势突出,辐射带动作用明显。

动能转换有力。山东是全国唯一的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探索形成了科学有效的动能转换路径。“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不断壮大,“四新”经济占比达到30%,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超过40%,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78.2%,市场主体突破1000万户,区域综合创新能力位居全国前列。

文化底蕴深厚。山东是中华文明重要发祥地之一和儒家文化发源地,拥有曲阜“三孔”、泰山、大运河、齐长城等世界文化遗产,优秀传统文化得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尼山世界文明论坛国际影响力日益扩大,是展现黄河文化多样性的代表区域。

第三节问题挑战

生态保护治理任务繁重。黄河三角洲生态脆弱,极易发生退化,入海口近岸海域水质因流域输入污染影响,存在超标问题。沿黄地区水土流失较为严重,水生态环境问题依然突出,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治理任务艰巨,海水倒灌引起的土壤盐碱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大气环境质量需要持续改善,东平湖总磷浓度一直处于达标边缘。

防洪减灾压力依然较大。黄河下游槽高、滩低、堤根洼,“二级悬河”态势严峻,河道高出两岸地面4米至6米。河道整治工程不完善,部分引黄涵闸、分洪闸等穿堤建筑物存在病险因素,影响防洪工程安全。东平湖蓄滞洪区安全设施建设滞后。刁口河入海备用流路萎缩、侵占严重。干支流岸线资源管理粗放,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尚未彻底解决。防洪非工程措施不到位,灾害预警能力有待提高。

水资源制约问题突出。资源性缺水和工程性缺水并存,以工程性缺水为主。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全国的六分之一,沿黄县(市、区)一般年份缺水量8亿立方米。作为我省供水的重要来源,黄河正常年份来水量减少趋势明显,随着生产生活生态用水量需求加大,水资源短缺问题突出。

产业结构层次不高。沿黄地区经济发展资源型、重化型特征较为明显,大多处于产业链条中低端,产业集中度不高。高端要素资源集聚能力不强,创新发展能力不足,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压力大,新兴产业引领作用不够,成为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短板。

黄河文化挖掘保护欠缺。对黄河文化缺乏深入系统研究,对其丰富内涵和时代价值挖掘提炼不足,文化遗产保护投入较少,活化利用形式单一,创新创意少。文化旅游融合力度不够,质量效益亟待提升。

区域发展协同协作不够。区域一体化内生动力不足,中心城市首位度不高,各地比较优势发挥不充分,产业发展互补性不强,城乡融合度不高。流域区域分工协作、高效协同发展机制不完善。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准确把握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战略要求,牢牢把握“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目标定位,紧紧围绕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纵深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着力保障黄河长治久安,着力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着力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着力推动跨区域交流合作,充分发挥山东半岛城市群龙头作用,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在“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伟大事业中贡献山东力量。

第二节主要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过程,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从过度干预、过度利用向自然修复、休养生息转变,强化能耗双控,推动清洁生产,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优先。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加强需水侧管理,深化用水制度改革,建设节水型社会,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用市场手段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转变。

坚持发挥优势、突出特色。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宜粮则粮、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因地施策促进特色产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强化中心城市和各类园区支撑能力,走富有区域特色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坚持动能转换、龙头引领。持续推进“腾笼换鸟、凤凰涅槃”,聚焦打造具有国际核心竞争力的“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加快建设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提升山东半岛城市群一体化、现代化、国际化水平,促进高端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更好发挥山东半岛城市群龙头作用。

坚持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注重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强化黄河保护治理的法治保障,建立健全统分结合、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促进陆海统筹、河海联动,干支互济、两岸协同,产城融合、城乡一体。

坚持改革创新、开放合作。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构筑高能级开放平台,高质量开展“双招双引”,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

第三节战略定位

黄河流域绿色生态大廊道。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布局,创新生态环境保护模式,系统推进污染防治,全面改善生态环境,推动流域绿色发展,加强河口生态保护区管理,建设黄河口国家公园,蹚出大江大河生态文明建设新路径。

黄河长久安澜示范区。大力实施河道整治工程,稳定黄河入海流路,推进东平湖、南四湖综合治理,加快完善防洪非工程措施,提高防洪排涝能力和应急保障水平,防范水之害、破除水之弊、大兴水之利、彰显水之善,打造沿黄地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屏障。

黄河流域科教创新生力军。坚持创新引领,深入实施科教强省、人才兴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搭建高能级创新平台。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优化教育结构,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打造黄河流域人才集聚高地、科技创新策源地。

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增长极。充分发挥山东半岛城市群龙头作用,坚定不移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培育特色优势现代产业体系,打造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实验区。

黄河流域改革开放先行区。以市场化改革为核心,以制度性开放为牵引,深度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抓住RCEP签署机遇,强化与沿黄省区交流协作,统筹推进陆海联动,建设国际互联互通大通道,打造黄河流域面向日韩、连接亚欧的双向开放门户。

黄河流域文化“两创”大平台。系统保护黄河文化遗产,深入挖掘黄河文化蕴含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价值理念、道德规范,高水平建设儒家文化区,弘扬齐鲁优秀文化,推动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讲好新时代“黄河故事”山东篇章,构筑黄河文化交流传播阵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第四节发展目标

到2030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和高质量发展的产业体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山东半岛城市群龙头作用明显增强、示范引领作用更加突出。

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顺利实施,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空间布局不断优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流域治理水平明显提升。产业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建设与国家产业政策和能耗双控目标充分衔接,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以达峰目标为引领,二氧化碳排放得到有效控制。黄河三角洲保护成效明显,河流生态系统不断完善,黄河口国家公园基本建成。

防洪减灾能力显著增强。黄河入海流路保持稳定,基本控制游荡性河段河势,“二级悬河”治理和重点河道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水库、河道和蓄滞洪区等防洪减灾工程更加完善,灾害监测预警和防灾救灾能力大幅提升,现代化防洪减灾体系基本建成。

水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基本构建起河库串联、水系联网、城乡结合的供水保障网络,水资源科学配置和调度机制不断完善,引黄灌区全部实现农田计量灌溉,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高质量发展水平显著提升。重点领域改革率先突破,创新发展体制机制系统完善,创新能力创业活力竞相迸发,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新旧动能转换塑成优势,以城市群为主的动力系统更加强劲,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全面形成,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双向开放格局显著优化。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成效显著,中日韩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国际互联互通能力进一步增强,陆海统筹开放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黄河文化影响力显著扩大。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基本建成,黄河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黄河文化焕发新的生机活力,文明交流互鉴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展。

人民生活品质显著改善。居民收入增长高于经济增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滩区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大幅改善,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更加成熟完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到2035年,基本建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根本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美丽山东建设目标基本实现。黄河防洪减灾能力显著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国领先,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建成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率先形成现代产业体系。区域协调、陆海统筹、开放合作水平全面提升,建成一批标志性、引领性国际合作平台。黄河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人的全面发展、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明显进展。山东半岛城市群龙头作用充分发挥,现代化城市群体系全面塑成。

到本世纪中叶,黄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形成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建成新时代现代化强省,生态环境优美和谐,发展质量全国领先,率先实现共同富裕,山东黄河流域成为展现“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亮丽风景线。

第三章建设黄河下游绿色生态廊道

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以黄河三角洲湿地为主的河口生态保护区,促进黄河下游河道生态功能提升和入海口生态环境改善,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一节保护修复黄河三角洲

实施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修复提升工程。优化调整功能分区,加大黄河三角洲、滨州贝壳堤岛等自然保护区修复力度,实施黄河入海口湿地生态修复与水系连通工程、近海水环境与水生态修复工程。对重要生态功能区实行封闭式管理,限制或禁止开发性活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勘界立标,推进自然保护区确权登记。依法开展清理整治探矿采矿等活动,在确保全省完成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的基础上,稳妥推进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耕地退田还林、还草、还湿。开展黄河三角洲湿地与重要鸟类栖息地、湿地联合申遗。以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主体,整合优化黄河三角洲国家地质公园、黄河口国家森林公园、黄河口生态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高水平建设黄河口国家公园。

实施黄河三角洲生态防护治理工程。对黄河三角洲中小河流进行生态修复,推进生态调水和清水沟、刁口河流路生态补水工程,构筑科学合理、循环互济的水系,促进黄河与自然保护区之间、自然保护区内部湿地之间水系连通,维护湿地、河流生态系统健康。开展河口备用流路运用研究,实施刁口河流路保护与修复,促进生态补水常态化。加强对河流入海口、重点海湾、近岸海域的污染防治,深入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加强农田林网和海防林建设,实施引排水沟渠生态化改造、黄河口防护林工程,增强防风固沙能力,遏制土地沙化趋势。优先采用生态方法,加强盐碱地综合治理,实行多水源联合调度,发展咸淡水安全轮灌补灌技术,建设耐盐碱植物种质资源库,推广耐盐碱作物种植。实施拦蓄补源、地下水回灌、河口地下水库建设、地下坝截渗等工程,加大黄河三角洲沿海地区海水入侵防治力度。高标准建设防潮堤体系,推进潮间带湿地生态整治,加快构筑海岸线自然保护带。减少油田开采、围垦养殖、港口航运等经济活动对湿地生态系统的影响。深入开展洪水、风暴潮、地震海啸等重大灾害及气候变化对黄河三角洲的潜在影响评估,统筹谋划防护工程建设,加快完善防护和应急救助体系。

实施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加强湿地资源、植被、动物等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黄河三角洲珍稀濒危动物保护、极小动植物种群保护等工程。开展鸟类栖息地保护行动,建设东北亚内陆和环西太平洋鸟类迁徙中转站、越冬地和繁殖地。实施近海水环境与水生态一体化修复,促进以牡蛎礁、鱼虾蟹贝类为重点的物种保护,建设海洋生物综合保育区。加强黄河三角洲专项特色植物保护、抚育和植被恢复,开展野大豆、罗布麻、天然柳林等封闭式保护管理,推进盐地碱蓬群落恢复。建立外来物种监测预警防控体系,实施互花米草等外来物种入侵治理行动计划。

实施智慧黄河三角洲建设工程。统筹运用地面生态系统、环境、气象、水文、水土保持、海洋等监测站点和卫星遥感,加强数据集成分析和综合应用,实现空气、地表水、地下水、海洋、土壤等生态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全覆盖,及时评估、预警生态环境风险。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植被和珍稀濒危物种观测,建立自然保护区生态和资源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智慧黄河三角洲监测监管网络和科研信息服务平台。

实施黄河三角洲生态系统展示体验工程。发挥处于河流、海洋、陆地交接带,淡水与咸水、陆生与水生、天然与人工等典型河口湿地生态系统的综合优势,规划建设数字国家湿地公园和数字世界湿地博物馆,统筹布局生态景观和人文景观,深入开展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生态旅游等活动,打造全球著名的湿地生态系统展示体验目的地。

第二节实施重点区域生态治理

实施泰沂山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深入推进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大泰沂山区水土保护与水源涵养力度,通过封山育林、人工造林等方式合理配置植物群落,建立生态功能完善、季相变化丰富、具有观赏价值和泰沂山区植物特色的生态体系,健全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保护山地森林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动植物资源。提高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能力,强化监督管理,严控人为新增水土流失。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

实施大汶河—东平湖生态区保护修复工程。完善“治用保”相结合的治污体系,实施生态补水,维持基本生态用水需求,实行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推进大汶河、瀛汶河、柴汶河、牟汶河、东周水库、雪野水库等水体生态修复,修复大汶河沿线生态系统,打造大汶河绿色发展生态长廊。加大东平湖生态综合整治力度,争取将东平湖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建设沿湖生态隔离带,推进湖区水生态环境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突出南水北调调蓄枢纽作用,保障东线工程水质安全。加大东平湖“放鱼养水”力度,改善湖区水生生物群落组成,增强水体自净能力。推进徂徕山、莲花山、三平山等山体科学生态修复。

实施小清河生态区保护修复工程。系统推进流域生态保护、污染源头削减、入河污染防治、支流达标整治和入海污染控制,以复航工程倒逼污染治理,实施小清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持续改善小清河流域水环境质量。实施小清河及其支流生态清淤工程,科学开展底泥无害化处置。实施流域生态补水,推进再生水循环利用,保障河道生态水量。保护泉水资源,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维护完整的泉水生态系统。加强水体生态修复,在满足排洪排涝功能的前提下,逐步恢复河道动植物生态多样性和河口受损生态系统。以小清河源头湿地、白云湖等为重点,开展退耕还湿、退渔还湖、退耕(养)还泽(滩),实施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确保小清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水质稳定达标。

实施南四湖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程。突出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坚持空间布局与发展功能相统一,优化提升南四湖生态功能和南水北调调蓄枢纽作用。加快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建设,推进退养还滩、退渔还湿,修复功能退化岸线,建设白马河、泗河、新薛河等湿地。科学确定南四湖生态水量(水位)。开展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及周边区域生态多样性调查评估。打造高标准环湖生态林带,提升环湖森林质量。严控湖泊网围养殖,推进以渔净水、以渔控草、以渔抑藻,合理确定水域养殖规模,修复水域生态环境。开展南四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可持续发展试点。

实施大运河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程。加快恢复提升大运河河道和岸线保护、防洪排涝功能。依托自然水系、调蓄工程、人工水系,强化大运河及周边河湖水利联系,实施大运河支流河道生态修复工程,统筹实现大运河的生态、防洪、供水、文化、景观、航运等多种功能。以本地水资源、城镇再生水等为主,以南水北调、引汶调水等为补充,保持大运河主河道及沿线主要河流基本生态用水。加强植被绿化,建设滨河绿道。加强砂石、煤炭等干散货运码头扬尘治理,配套覆盖、洒水等抑尘措施。开展沿岸污染综合治理,减少入河负荷。加严港航船舶污染治理标准,提高船舶污染监管和防治水平。

第三节打造沿黄生态保护带

实施健康水生态保护工程。坚持自然生态系统完整、物种栖息地连通、保护管理统一,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制度,完善沿黄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加大黄河干流、支流河道及河口地区水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开展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统筹实施沿黄防护林、农田防护林、城乡绿网、黄泛平原风沙区水土保持治理等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沿黄城市森林公园,高水平打造济南—德州—聊城、滨州—淄博—东营沿黄百里绿色长廊。

开展滩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统筹黄河滩区生态空间和农业空间,依据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推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实施滩区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因地制宜推进滩区退地还湿,打造滩河林草综合生态空间,加强滩区水生态空间管控,提升下游河道行洪和滞洪沉沙功能。建设黄河防汛防浪林,严禁围河造田、种植阻水林木及高杆作物,建设耕地、林草、水系、绿带多位一体的黄河滩区生态涵养带。以保障防洪安全为前提,兼顾生态建设,合理发展生态农业、绿色养殖业和生态旅游业,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鸟类、非法开矿采石、挖砂、取土等破坏生态行为,维护滩区生态安全。

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优化整合各类自然保护地,合理定位保护地的主体功能、边界范围和保护分区,优化自然保护地空间布局。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政策,实现自然保护地统一设置、分级管理、分区管控、严格保护,形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

综合治理修复采矿损毁地。加快历史遗留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修复,实施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和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因地制宜建设济宁—枣庄环湖生态区、泰安(新泰)农光互补治理区、菏泽边采边复综合治理区、济南—德州土地复垦与城市功能开发治理区。落实《山东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2021年起,新建矿山投产后1年内全部达到绿色矿山要求;2025年年底前,我省大、中、小型矿山的绿色矿山建成率,分别达到90%、80%、70%。

第四章实施环境污染系统治理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科学、精准、依法治污,纵深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统筹推动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综合整治,大幅减少黄河流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有效增加优质生态环境产品供给。

第一节统筹推动水污染治理

综合整治流域污染。完善和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开展黄河流域干支流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合法合规的纳入监管,对违法违规的进行封堵,全面消除城乡黑臭水体,打赢碧水保卫战。推进南四湖、东平湖、大汶河、小清河、徒骇河等重点河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开展生态护岸改造及底泥清淤疏浚,增强水体环境容量和自净能力,有效控制河道内源污染。完善河湖岸边、农村河沟和近岸海域垃圾打捞处置体系。开展入海河流综合治理。

深度治理工业污染。加强高氟、高盐和涉重废水分质深度治理和日常监管,确保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推进工业集中区污水管网和污水厂建设,加快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持续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推进化工园区、涉重金属工业园区“一企一管”和地上管廊的建设改造,积极推行“智慧管网”。严控工业废水未经处理或未有效处理直接排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

全面治理城乡生活污染。完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推进老旧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与改造,逐步实现全流域建成区雨污分流,消除管网收集空白区。探索实行城镇生活污水通联通调,最大限度减少污水处理厂检修期和突发事故状态下污水直排外溢对环境影响。在具备条件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下游建设水质深度净化工程。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农村黑臭水体和生活垃圾治理。在引黄灌区开展农田退水污染综合治理,建设生态沟道、污水净塘、人工湿地等氮、磷高效生态拦截净化设施,加强农田退水循环利用。

第二节深入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强化源头污染防控。实施新一轮“四减四增”行动计划,以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为重点,调整优化产业、能源、运输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和应对重污染天气,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程。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实现“散乱污”动态清零。推动钢铁、地炼、电解铝、焦化、轮胎、化肥、氯碱等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严格落实新上煤耗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政策,推进全省平原地区清洁取暖改造,加快燃煤小锅炉淘汰,提高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比例。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对获得国家和省级命名的生态工业园区予以支持。开展企业清洁生产领跑行动,依法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

开展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实施钢铁、焦化、建材等行业污染全过程治理。推动焦化、电解铝等重点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治理改造,有效管控全行业无组织排放。继续深化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和环保整治。强化工业炉窑和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协同治理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实施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全面治理扬尘,开展建筑工地扬尘、工业企业堆场扬尘和矿山扬尘整治,降低区域降尘量。推动散煤、生活面源和农业源大气污染治理。大力推进移动源污染综合治理和淘汰更新,推动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柴油机的清洁化,实时管控移动源污染,加强油品监管执法,确保城市细颗粒物浓度下降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实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保管家等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第三节切实加强土壤污染综合治理

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开展土壤环境详查,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县(市、区)全覆盖,建立土壤生态环境观测研究基地,开展断源成效监测评估工作。以农用地土壤超筛选值、农产品质量超标集中区为重点,全面开展土壤污染来源排查整治。实施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推进耕地分类管控,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实施保护性耕作,开展农药化肥使用减量计划,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免(少)耕播种、粮豆轮作、农用薄膜科学应用与回收利用等措施。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重点解决人口密集区化工企业腾退土地安全利用。

开展固体废物和地下水综合整治。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以危险废物为重点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综合整治行动,完善危险废物处置监管措施,实行规范化管理,着力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加强工业固体废物风险管控和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区域治理。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有序发展垃圾焚烧发电,加强白色污染处理,提升农村有机废物收集、转化、利用水平。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开展地表水与地下水联合调蓄试点。科学划定地下水重点污染防治分区,实施典型地下水污染场地修复治理工程。到2025年,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和污染防治体系。

第四节大力推动污染治理一体化

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机制。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推进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推进陆域和海域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风险防范,开展陆、岸、海一体化综合整治,保护渤海生态环境。将总氮指标纳入入海河流监测范围,逐步削减入海河流总氮浓度。巩固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成效,实行“流域—河口—海湾”联防联治,加大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力度,加强海洋垃圾和海水养殖污染防治,持续改善河海生态环境质量。

建立健全流域协同治理机制。在黄河干流、南四湖、东平湖、小清河、南水北调沿线等重点流域,逐步建立上下游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建设覆盖所有排污口的在线监测系统,落实生态敏感脆弱区工业行业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加强区域应急协同,统一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响应措施。对相邻区域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复杂敏感的大型燃煤设施、石化、化工、有色冶炼、钢铁、焦化等建设项目,开展环评会商。完善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

第五章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全面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强化水资源总量红线约束,不随意扩大用水量,优化水资源调配体系和机制,大力发展节水产业和技术,确保有限的黄河水资源发挥最大效益。

第一节系统优化水资源配置

完善干支水网体系。着力破解工程性缺水瓶颈,统筹黄河水、长江水、地表水、地下水和非常规水资源,完善“四方连通、全省一体,多源调剂、统筹兼顾”的水资源调配格局。充分发挥南水北调一期工程效益,根据国家统一规划,稳步推进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干线)工程,实施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山东省干线及配套工程。将东平湖打造成为山东省水资源的调配中枢。推进引黄涵闸改造提升,对引黄干支渠系进行疏浚防渗整治,建设董口水库等引黄调蓄工程,完善引黄供水体系。发挥峡山水库水源地战略调蓄作用,提升水库水质,论证实施岸堤、跋山、青峰岭、墙夼、峡山五库连通工程和南四湖水资源利用北调工程,相机调引沂沭河、南四湖及东平湖雨洪水到峡山水库及胶东半岛地区。论证开展沂沭河洪水利用南线—日临双向调水工程等跨流域、跨区域调水工程前期工作。完善市县水网,加强局域水系连通和水资源调配工程建设,打通水系脉络,联合调度保障供水安全。

建设雨洪资源调蓄利用工程。加快实施老岚水库、官路水库及输配水工程、长会口水库、双堠水库等调蓄工程,推进马头山水库、卧龙水库、平畅河地下水库、黄垒河地下水库等区域性水库工程建设,实施岩马水库、周村水库、马河水库等水库增容工程,发挥水库调蓄雨洪作用。推进徒骇河黄桥、潍河昌邑等拦河闸坝建设。实施塘坝、坑塘等小型水源工程。加快海绵城市建设,加大城市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比重。

加快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推动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完善污水收集系统。优化再生水处理工艺,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及配套管网,制定再生水利用优惠政策,加强城镇再生水回用。将淡化海水纳入沿海地区水资源统一配置,完善海水淡化项目用电用地政策,推动海水淡化规模化、产业化和全产业链协同发展,支持沿海城市创建国家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城市,实施龙口裕龙岛、鲁北碧水源、烟台万华等海水淡化工程,建设国家海水淡化产业基地。

保障城乡供水安全。全面完成流域内“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应急备用水源体系,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规模化建设,实施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改造项目。优化城市供水水源布局,实施供水系统连通、互为备用,提高供水保证率和应对突发性水安全事件等应急能力。

第二节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严格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健全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规划期及年度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有序推进区域流域水量分配。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在区域发展、产业布局等方面的刚性约束。完善节水标准体系,修订省级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非常规水利用等各领域节水标准。规范计划用水管理,加强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取用水情况监管。将节水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当地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坚决遏制“造湖大跃进”,建立排查整治各类人造水面景观长效机制,严把引黄调蓄项目准入关。

促进农业节水增效。扩大节水灌溉规模,以大中型灌区为重点,推进灌溉体系现代化改造,实施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打造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完善引黄灌区骨干灌排工程及田间节水工程体系,建设计量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配套计量基础设施,推进农业灌溉定额内优惠水价、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选育推广耐旱农作物新品种,提高低耗水、高耐旱作物种植比例。

提升工业节水效能。严格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对超过取水定额标准的企业实施分类分步限期节水改造。提高工业用水超定额水价,倒逼高耗水项目和产业有序退出。大力推广节水技术、设备和工艺,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全面提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建设一批节水标杆企业和园区。

推进城镇生活节水。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实施城镇供水体系和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鼓励中水产业化发展,工业、环卫、绿化等领域优先使用再生水。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在公共区域和城镇居民家庭推广普及节水型用水器具,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安装节水型器具。支持济南建设黄河流域节水典范城市。

激发节水内生动力。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实行节水奖励补贴制度,落实国家节能节水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节水项目优先给予支持,引导社会资本通过合同节水等方式参与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开展节水统计调查,加强对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环境补水四类用水户的涉水信息管理。探索将节水型单位建设结果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等挂钩。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建设一批节水教育基地,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

第六章全力保障黄河下游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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