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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宝鸡加快建设关中

(来源:网站编辑 2023-12-03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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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政发〔2011〕5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是《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确定的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在区域协调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为支持宝鸡加快建设经济区副中心城市,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强辐射带动力,实现与西安中心城市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相互支撑、互动发展,带动大关中加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抢抓发展机遇,全力推进副中心城市建设

  1基础条件。宝鸡是西部老工业基地,在装备制造、新材料研发生产等方面具有较强优势,区位优势较为明显,是连接陕甘宁川的重要交通枢纽和关中—天水经济区的重要交通节点。近年来,宝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初步形成了大城市的规模和格局,已经站在了新的发展起点上,基本具备了建成经济区副中心城市的良好基础条件。

  2面临形势。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的深入实施,为宝鸡科学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和良好的外部环境,但同时宝鸡也面临着各城市竞相发展、竞争日趋激烈的严峻形势,仍存在着经济总量不大、辐射带动作用不强、优势特色发挥不够、对外开放度不高等诸多问题,与副中心城市的目标定位仍有一定差距,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任务十分紧迫和艰巨。

  3战略定位。立足于宝鸡现有基础条件、特色优势和发展潜力,按照全省“三个上台阶”的总体要求,围绕建设副中心城市的目标和功能定位,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为重点,以改革开放、全面提升创新能力为动力,以完善基础设施、创新社会管理为保障,努力将宝鸡打造成为西北重要的交通枢纽和商贸物流中心、国家以钛金属为代表的新材料基地、全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基地、全国一流的旅游目的地和集散地、彰显华夏文明的文化产业基地、社会管理创新示范城市、全省乃至西北地区发展的重要增长极、陕甘宁川毗邻地区的特大城市。

  4发展目标。到2015年,力争宝鸡地区生产总值达到全省经济总量的12%,城镇化率达到6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36500元和12000元,全社会研发经费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以上,初步建成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占全省15%以上,城镇化率达到70%左右,将宝鸡建设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实力和吸纳集聚辐射功能的经济区副中心城市。

  二、加快城镇化建设,增强集聚辐射带动作用

  5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支持宝鸡实施“东扩南移北上”战略,拉大城市骨架,做大城市规模,形成以宝鸡市区为中心,以蔡家坡、凤翔为副中心的“一主两副”城市圈。进一步提升蔡家坡经济和人口承载力,有序推进凤翔等具备条件的县改区或设市。支持宝鸡蟠龙塬新区开发,加快交通、供水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人口和产业聚集。力争到2020年,宝鸡市建成区面积达到143平方公里,市区人口达到130万人。

  6建设完善城镇体系。加快宝鸡—蔡家坡百里城镇带建设,打造城乡统筹重点示范区。按照城市标准加快推进县城和重点镇建设,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逐步形成较大规模的关中西部城镇群。积极引导农村居民向中心镇、县城和市区聚集,力争到2015年,转移转化户籍农民60万人以上,将岐山、眉县、陇县等建成10万以上县城人口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将法门、绛帐等重点镇建成8万人左右的城镇。

  三、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提升核心产业竞争力

  7建设全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基地。支持宝鸡在装备制造重点领域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提高重大装备自主化程度。围绕石油装备、汽车及零部件、数控机床、输变电设备、轨道交通装备等优势特色装备制造业,积极引导省内外关联产业和项目集聚,完善配套能力,延伸产业链条,力争到2015年,形成石油装备、汽车与零部件两个千亿级产业集群。支持宝鸡建设省级装备制造业“两化融合”试验区,提高企业信息化整体水平,着力打造全省装备制造业第二增长极。

  8加快国家新材料基地建设。建立完善省市共建机制,支持宝鸡建设国家级钛产业技术联盟,发展壮大钛材料、核级锆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配套完善产业链,实现从冶炼加工到成套设备制造的延伸,形成自主创新能力强、上下游紧密结合、市场竞争力强的产业体系,构建千亿元钛产业集群,着力打造“中国钛谷”。

  9提升优势传统产业。加快推动食品、纺织、建材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壮大行业龙头企业,实现产业技术升级和产品高端化发展,进一步提升“西凤”、“好猫”、“太白”等一批名优品牌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同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关闭高耗能、高污染和设备工艺落后企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10建设麟北能源化工基地。推进麟北煤田开发建设,重点支持郭家河、崔木、招贤、园子沟等大型煤矿开发。引进一批技术先进的能源化工企业,建设以电力、煤化工为主导的循环经济产业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力争到2015年,煤炭产量达到1500万吨以上,电力装机达到500万千瓦以上。

  四、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11加快科技研发机构建设。支持宝鸡科技资源中心建设,“十二五”科技统筹创新工程优先向宝鸡倾斜。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重点支持宝石机械、宝钛集团、宝石钢管、秦川机床等重点企业建设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加快国锆公司等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支持西北有色院联合宝钛集团建立钛技术应用研究院。开展军民技术融合试点,建设军民技术融合产业园区,推进军民科技互动发展。鼓励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向宝鸡布点。加快宝鸡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推动技术和产品创新,努力实现产学研一体化发展。

  12推进宝鸡高新区创新发展。支持宝鸡创建富有自身特色的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加快科技新城建设,将宝鸡高新区列为全省重大产业化项目直报点。“十二五”期间,省、市和高新区每年各安排2000万元,设立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发展资金,用于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对投资5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给予重点支持。力争到2015年,将宝鸡高新区建成全国一流的创新型科技园区。

  13支持蔡家坡经开区发展。积极争取将蔡家坡经济技术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争取纳入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范围。推进蔡家坡全国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探索创新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尽快形成以汽车与零部件为主导的重要产业基地。

  14大力引进培养高端人才。围绕钛材料、石油装备、数控机床、铁路装备、电子信息、航空安全等重点领域,大力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引领作用,培育带动新产业,抢占发展制高点。进一步完善省市共建机制,努力将宝鸡文理学院建成具有鲜明特色、服务宝鸡发展的专业性大学。支持宝鸡加强高等职业教育,办好高职学院,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全省技工技师培训基地。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设立引进高端人才专项奖励资金,努力营造人才进得来、留得住、干得好的体制环境。

  五、充分挖掘特色资源,发展壮大文化旅游产业

  15建设国内一流旅游目的地和集散地。进一步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推进旅游资源有效整合,强化综合配套服务,培育壮大旅游支柱产业,强化宝鸡旅游城市的吸引力和辐射功能。加快发展历史文化旅游、生态旅游、红色旅游,培育旅游精品线路,支持法门寺、太白山景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大力扶持天台山和通天河国家森林公园、扶眉战役纪念馆等景区建设。力争到2015年,宝鸡旅游业总收入占全省比重达到12%以上。

  16建设历史文化名城。加快推进法门寺文化景区二期、三期建设,恢复法门寺唐代风格佛教建筑群。打造世界佛教文化旅游胜地、周秦文化产业示范区、关中饮食文化与民间艺术品基地。积极支持宝鸡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等大遗址保护工程。加强“宝鸡社火”、“凤翔泥塑”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建设宝鸡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

  六、强化交通枢纽地位,构建区域性物流中心

  17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以高速公路、快速铁路、轨道交通、支线机场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宝鸡辐射西北、连结西南、捷达西安的交通枢纽地位。尽快开工建设宝鸡—兰州客运专线、宝鸡—中卫铁路复线、宝鸡—麟游铁路专线、宝鸡环城及凤翔—合阳高速公路,加快推进宝鸡—汉中高速公路西线方案报批,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加快宝鸡机场、宝鸡铁路枢纽南环线、西安—法门寺城际轨道旅游专线前期工作,创造条件早日启动建设,尽快完善以宝鸡为中心的“十”字形综合交通主骨架,构建与副中心城市相适应的交通运输体系。

  18加快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建设。依托宝鸡区位交通优势,围绕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优势主导产业,积极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加快建设一批专业物流中心,培育引进一批现代物流企业,构建物流信息服务平台。重点支持陈仓物流园、西部物流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示范工程、煤炭配送中心、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等项目建设,将宝鸡建成辐射带动周边的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

  七、创新社会管理,建设国家示范试点城市

  19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水平。积极争取将宝鸡列为国家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城市,鼓励宝鸡在城市管理、公共服务领域多元化创新,最大限度地释放和激发社会活力,为全省社会管理创新探索新路径、提供新经验。继续支持宝鸡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推进网格化管理,着力打造“智慧城市”。

  20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支持宝鸡完善“大社保”模式,鼓励宝鸡在社会救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大病统筹、城乡医疗保险体系一体化等方面率先突破创新。力争到2015年,城乡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6%以上,社会事业主要指标超过全国同期平均水平。

  21建设生态园林宜居城市。加快渭河宝鸡城区段综合治理,打造城市滨水特色功能区。加强秦岭生态功能区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强化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效率。到2015年,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8%,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城市空气质量良好天数保持300天以上。

  八、深化改革开放,建设内陆型开发开放高地先导区

  22进一步深化改革。支持宝鸡在改革方面先行先试,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着力消除阻碍副中心城市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努力营造有利于全民创业和产业发展的良好体制环境。继续深化国企改革,着力激发民营经济的发展活力,力争到2015年,非公经济比重达到58%以上。

  23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努力建设内陆型开发开放高地先导区。进一步拓展对外合作领域,落实扶持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国内外知名企业落户宝鸡。鼓励宝鸡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共建产业转移示范园区,省上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项目给予一定贴息。积极争取设立宝鸡出口加工区,建设国家级机电设备出口基地和特色农产品出口基地。力争到2015年,经济发展外贸依存度达到25%以上,到2020年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九、健全政策支持体系,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24加大资金项目支持。2012年至2015年,省财政每年安排1.5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宝鸡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十二五”期间,将宝鸡麟北煤田征收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省级分成部分全额留给宝鸡,重点用于城乡环境建设和生态治理。加大宝鸡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省级基本建设投资,“十二五”科技统筹创新工程、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装备制造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服务业发展等专项资金,中央安排我省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等,给予宝鸡相应倾斜。

  25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宝鸡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发展,探索推进农村信用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小额贷款、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试点。对在宝鸡设立或迁入宝鸡的金融机构总部、区域总部,给予一定数额资金补助。支持宝鸡设立新材料、装备制造等创业投资基金,对获批基金,省上按照“参股不控股”的原则,每支基金投资1000—5000万元,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宝鸡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企业债券。

  26加大土地资源政策支持。适度增加宝鸡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加快重大产业项目用地预审和审批进程。对宝鸡乃至全省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用地,在省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中单独解决。对宝鸡高新区建设用地在宝鸡市计划内单列,予以重点支持。保障宝鸡承接产业转移的必要用地,加大土地整理和基本农田建设力度。支持宝鸡矿产资源开发,在矿产资源勘查投入上给予倾斜。

  27加强组织领导。省市设立推进宝鸡副中心城市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副中心城市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省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本意见精神,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确保宝鸡副中心城市建设有序推进。宝鸡市要增强紧迫感,创造性开展工作,用足用活现有政策,努力实现新跨越,争取早日实现建成经济区副中心城市的宏伟目标。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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