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基层治理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关于开展温州市面向全球招引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的方案》(温委人〔2022〕2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 460 名,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2022年龙港市第二批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
(二)计划核减及调整
1、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如果比例达不到1:2,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2、如遇面向社区“两委”成员、退伍军人、法律相关专业人员、专职社区交通管理员出现招聘计划数核减,核减的计划数全部调整增加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男女不限)岗位。
(三)报考人员只能限报一个岗位。
(四)学历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组织、参与非正常信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程序:报名—初审—笔试—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时间:2022年9月17日—2022年9月22日
登录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开始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信息则取消报考资格。
(1)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的,报考无效。
(2)报考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需上传个人免冠电子照片。
(3)需上传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等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咨询电话:咨询电话:0577-59882296、18958830855(正常上班时间)。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9月23日— 2022年9月26日。
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结果和再次报名
时间:2022年9月27日—2022年9月30日。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岗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初审。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10月20日—2022年10月30日。
(二)笔试
1、时间:2022年10月30日上午9:00—11:30。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科目:《社会工作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知识及写作等,总分150分。
3、加分条件:持有国家级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的加3分;持有国家级社会工作师证书的加5分;获得县级党委政府或组织部门疫情防控先进个人荣誉加3分;获得市级党委政府或组织部门疫情防控先进个人荣誉加5分。取最高值,不累计加分。
4、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必须持温州防疫码“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高于37.3℃的,应提供当天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间隔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内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设区市)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在笔试时间第28天以前被认定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的,应主动向龙港市委组织部、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报告,除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证明。
(三)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如遇同分的,以学历高者入围;如再相同的,以年龄小者入围。
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列入体检、考察对象。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其空缺名额在该类别符合资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考察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名额在该类别符合资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龙港市委组织部、市社会事业局统一分配,市社会事业局与龙港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专职社区工作者由龙港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统一实行劳务派遣。
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规定执行。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笔试现场组织工作。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将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20%建立储备人员库,从未被聘用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储备对象。储备对象经体检、政审合格后,正式列入储备人员库,并在(龙港政务网)予以公示,储备时间为公示结束之日起6个月。各岗位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出现离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减员情形时,将从储备人员库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补充人选,公示后聘用。
2、经全市统一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薪酬待遇按《龙港市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暂行规定》(龙社发〔2021〕30号)文件执行。
3、经全市统一公开招聘录用的专职社区工作者,还未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证书》的应在三年内取得,否则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4、户籍迁入时间截止为2022年9月1日。
5、招聘相关事宜均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龙港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发布,请及时关注。
6、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7、考生隐瞒事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