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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兴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网站编辑 2024-08-08 11:16)
文章正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授权,按照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方式为兴平市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

2023年兴平市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至2005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兴平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xyrs.xianyang.gov.cn)和兴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8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兴平市人民政府一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1009室)。

3.报名方法:

报名时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验证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和应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证件;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高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及有效验证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应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招聘专业要求中专业名称加括号限研究方向的,必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需同时加盖本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公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需同时加盖本单位和有关单位公章),无同意报考意见(应聘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同意报考意见(应聘证明)中须注明参加工作时间、有无服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服务期是否已满等内容。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持3张近期半身一寸免冠彩照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合格后填写《2023年兴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现场领取)。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及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因个人诚信问题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自负。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每个环节,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均可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兴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微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教学目标的掌握,对教学重点和难点的定位,对教师素质、教学过程、教学效果等进行测评,在讲课的过程中对其板书设计、普通话、仪容仪表等进行考察。每名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备课时间为20分钟。

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四)面试成绩计算方式

面试成绩计算时,将所有考官评分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剩余考官评分成绩之和的平均分即为该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人员成绩出现并列的,按所有考官评分成绩之和的平均值确定排名顺序,所有考官评分成绩之和的平均值仍并列的,比较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结束后,所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兴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面试人员成绩出现并列的,按所有考官评分成绩之和的平均值确定排名顺序,所有考官评分成绩之和的平均值仍并列的,比较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确定排名顺序。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兴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在兴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兴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首次公示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原件的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到兴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1009室)进行核验,查验合格后统一予以公示。对违反个人承诺(详见附件2)和逾期未查验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市人社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

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四、重要提示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所有参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应做出承诺。对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2023年兴平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

      2.承诺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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