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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访谈丨明明白白把法律送进群众心坎

(来源:网站编辑 2023-12-04 15:45)
文章正文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前,我国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进入新发展阶段,迫切要求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作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人民法院在承担起调解、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努力深入乡村、社区、企业、校园开展普法,付出了踏踏实实的努力,也取得了扎扎实实的效果。12月4日,我们特别邀请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院长高志强、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院长钱惠彬、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政治部主任路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周欣就人民法院普法话题与人民法院报评论员屠少萌进行探讨交流,敬请关注。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院长 高志强

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院长 钱惠彬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政治部主任 路光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周 欣

普法进乡村

屠少萌:根据2021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布的数据,我国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0979万人,占36.11%,因此农村是普法的重要阵地。请问巩义法院在农村普法的主要形式是什么?

高志强:主要是以案普法,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比如去年9月,我们就曾到米河镇半个店村委巡回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村民通过旁听案件办理的过程,真切感受到了民间借贷的风险。庭审后我们趁热打铁进行普法,从借条怎么打、借款的诉讼时效等群众关切的问题出发,现场科普了关于民间借贷的一系列法律知识,村民们都感到很受用。

除了以案普法,我们也会到附近人流量大的村镇集市上开展普法宣传;利用农闲时间,邀请乡村干部、村民代表到法院体验智慧化法院,宣传我们的“三田留余”调解经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举措、进行法律典型问题集中培训等,由其再回村发挥“传帮带”作用,从而使村民逐步具备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

屠少萌:去乡村普法,法官们一般会用什么样的语言把法律说明白?

高志强:我们要求法官会说“两话”。一是说“土话”,就是说家常话、家乡话、接地气的话,说老百姓能听懂的话,这样才有亲和力、感染力。二是说“行话”,办理案件说情说理更要说法,法是本,要以法说事。

屠少萌:除了开展以案普法之外,我看到巩义法院还下乡村给老百姓做道路交通安全普法讲座。这是因为在办案中发现了问题吗?这次普法效果怎么样?法院还下乡村举办过其他主题的讲座吗?

高志强:我们城区法庭主审道路交通相关案件。我市大峪沟镇一带地势高低起伏,道路崎岖险峻,摩托车作为当地常用出行工具数量庞大;另一方面该镇有大型煤矿企业,附近道路会经常有大型货车行驶,因此极易出现道路交通事故。根据近期审理的数起交通事故案件,今年6月9日,城区法庭到大峪沟镇桥沟村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普法讲座。庭长孙艳丹以办理的数件摩托车交通事故案件为例,为村民们讲述了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安全驾驶知识,提醒大家自觉杜绝酒驾。酒驾引起的死伤惨案以及巨额治疗费用大大触动了村民。9月,我们还就此向大峪沟镇人民政府送达了司法建议书。

我们还下乡开展过关爱妇女主题讲座,宣传过反家暴理念,科普过涉农村集体土地的法律法规等等。各类法治教育“公开课”提高了广大乡村群众的法律意识,也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屠少萌:我看到巩义法院下乡村好像不仅仅是普法,还有河南巩义的地域文化中传承下来的一些优秀品质,刚才您提到了“三田留余”调解经验,请问什么是“三田留余”?宣传“三田留余”取得了什么效果呢?

高志强:经过对案件的研判,我们发现产生家事纠纷的原因多是“情、孝、义”观念缺失,产生经济纠纷的原因多是“礼、让、和”意识淡漠,故以此为突破口,将当地广为流传、群众熟知的田氏三兄弟“尊父遗言为孝、兄弟和睦为义”的“三田孝义”文化和当地流传的“留有余,让巧于天,让禄于国,让财于民,让福于后”的“留余”思想相结合,推出“三田留余”工作法,成立了“三田留余”诉调对接工作站,将“情孝义”“和为贵”理念贯穿到矛盾纠纷调处全过程,取得了良好效果,赢得群众称赞。自2019年推行“三田留余”调解工作法并在下乡普法时推广以来,我院诉讼增量大幅下降。

普法进社区

屠少萌:《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规定了“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宣传宪法”“突出宣传民法典”等六项重点内容。兴化法院作为基层法院,是如何融入社区,将这六项重要内容送到居民中的呢?

钱惠彬:我们始终贯彻“八五”普法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民生诉求为落脚点、以推动基层治理为着力点”的工作理念,鼓励基层法庭发挥普法宣传的前沿阵地作用,常态化同社区基层党组织开展共建活动,通过“矛盾共解、事实共办、法律共学”的方式,帮助社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开展普法教育,邀请居民旁听巡回审理,达成“活动一次,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此外还依托“枫桥经验”,着力打造“法院+网格”双向互动工作模式,普法宣传获得了社区群众的好评。

屠少萌:相较于农村和学校,社区普法的对象类型更加丰富,比如对快递物流、外卖送餐、网约车等新业态从业人员,兴化法院有没有制定更加有针对性的普法方案,取得了怎样的效果?

钱惠彬:我们首先依托市总工会服务平台,设立了劳动争议巡回法庭,并让其涵盖法律咨询、巡回审理、诉前调解、普法教育等多种功能,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讲座;其次由市总工会选送新业态群体“法律明白人”到我院进行法律培养,并鼓励“法律明白人”亮明身份,带动新业态就业群体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对宪法、民法典等基本法律的知晓度。

屠少萌:“养老诈骗”一直是近年来的热点话题,我看到这也是兴化法院刑庭普法进社区的重要主题。现实中,骗子总会以各种甜言蜜语让老人们掉入圈套,那我们法官又是如何让涉老反诈骗宣传入脑入心的呢?

钱惠彬:其实,我们在研究总结诈骗手段的同时,也学习总结到了很多吸引老年人的方式方法。比如,我们将普法宣传的内容印制成购物袋、日历等实用的日用品,在普法讲座中免费发放给老年人;我们还将养老诈骗的内容编排成小品短剧,融入社区文娱活动中,不少老人在观看后表示不会再干贪小便宜吃大亏的事。此外,我们每季度邀请社区群众代表走进法院旁听庭审,让庭审现场变成了一场场生动的普法课堂。

屠少萌:社区人口众多,法治需求较大,但法官的精力还是有限的,兴化法院在发动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参与普法工作方面有没有好的做法?

钱惠彬:我们通过参与社区诉讼指导、设立模拟法庭、开展巡回审理等形式,让社区工作人员“学法先人一步”,再通过他们将一些基本法律知识向社区群众普及。

屠少萌:社区普法对象平时生活比较丰富,接触面也广,传统的普法形式可能缺乏一定的吸引力,兴化法院在创新普法形式方面有无好的经验?

钱惠彬:现如今,短视频类“快餐文化”因时间短、内容奇特吸引了大批群众,我们也抓住这个形式开展普法。2021年初我们成立“楚风法韵”普法团队,进一步创新新闻产品样态、丰富法院普法形式,借助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微”形式的巨大内容承载力,通过以案说法、情景再现、法官说理、访谈交流等形式,从小处入手,再现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截至目前,我们已拍摄完成短视频60余条,其中《谨防家长群“班主任”诈骗》《谁偷走了你的个人信息?》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短视频被学习强国、江苏法治APP、江苏政法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推广,同时,我们也在社区、物业的协助下,在各小区业主群内广泛转发,提高法治宣传的“到达率”和“覆盖面”。

普法进企业

屠少萌: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为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法院,在普法对象上有什么考量?

路光:我们围绕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城市定位,将普法对象聚焦于首都“三城一区”和重点科创园区的科技创新企业;同时重点关注“两区”“三平台”等重要渠道的创新主体,以论坛讲法、直播宣法、上门送法、问答普法的方式“送法进企业”。

屠少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推动知识产权向更高质量创造、更高水平保护、更高效益运用方向发展。在此背景下,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知识产权普法上有什么规划吗?

路光:为进一步发挥司法保护主导作用,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培育知识产权法治文化,我们在“三城一区”和重点园区建立了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和法官工作站,并于今年探索开展“法护创新”工作行动,建立起“院领导领衔、优秀法官对接、各庭室支撑、全院资源协同”的常态化巡回审判工作机制,通过“走访式”需求调研,了解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痛点难点问题和司法保护需求;通过“定制化”普法宣传,“靶向”开设法治课堂、制作普法材料;通过“递进式”巡回审判,根据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了解程度,选择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件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服务国家重大科技战略和首都高质量发展。

屠少萌:我看到最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许多重点园区都设立了普法驿站,请问普法驿站启动后会具体开展哪些工作呢?

路光:是的。我们以“法护创新”行动为基础,将普法触角延伸到首都的创新活跃区,逐步启动了配套的创新保护主题“普法驿站”,通过普法宣传、培训授课、巡回审判以案释法等形式,为科创主体提供个性化的司法服务,打通知识产权从法治宣传到企业保护的“最后一公里”。

屠少萌: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随着“一带一路”的建设,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国门、走向海外市场,在此过程中,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面临了诸多疑难困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又是如何为这些企业提供帮助的呢?

路光: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中国企业走出国门、走向海外市场的过程中,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可能面临知识产权提前布局方面的困惑,面临知识产权诉讼风险,也面临着知识产权贸易壁垒、展会扣押、海关查封等法律风险。对此,法院会提供以下帮助:一是为企业提供关于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指导,帮助他们了解当地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保护机制;二是通过培训授课等方式,向企业介绍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知识和技巧,帮助他们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三是加强与企业的信息共享和宣传,通过“普法驿站”或我院官方自媒体等平台,向企业提供最新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案例和法律法规,帮助他们更好地应对企业出海过程中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挑战。

屠少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提出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领导干部与企业家的关系提供了重要遵循。进入企业进行普法,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司法服务的过程中,我们是如何构建和保持亲清政商关系的呢?

路光: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打造廉洁文化,始终是我院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院的一个重要抓手。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干警参加授课、研讨、论坛等对外业务交流活动的意见》和《关于规范业务交流确保廉洁司法若干规定》,对干警外出参加活动进一步明确了边界要求,对本院干警规范从业关系、开展社会交往、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我院工作人员从业行为。另外,我院持续强化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工作,切实发挥监督约束及保护干警的双重作用。我院干警进入企业普法、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司法服务过程中,能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和邀请方有关规定,展现出了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职业操守,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优化首都营商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普法进校园

屠少萌: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要从未成年人抓起。上海高院的“百校百讲普法行”面向未成年人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已经三年了,请问最初是在什么样的一个理念之下发起这个活动的?

周欣:青少年时期是个人价值观和法治意识培养的关键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要求“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

上海高院党组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司法工作,始终提出人民法院要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履行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责任。2021年正值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上海高院以此为契机,联合上海市教委开展了首届“百校百讲献给党——上海法院未成年人法治讲师团进校园”活动。

屠少萌:到目前为止,已经开展了多少场普法活动?大概有多少人听了我们的普法课程呢?效果如何?

周欣:三年来,全市16个区共有近300所学校、6万余名中小学生、家长及老师参加了线上线下听课。这些学校中既有普通学校,也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既有中国学校,也有外籍学校。我们的普法活动除了授课讲座,还有模拟法庭、公众开放日、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讲师们的付出和努力取得了回报。据统计,有效回收的数千份调查问卷中,超过88%的听课学生认为普法完全符合预期效果。

屠少萌:要把课讲好,老师非常关键。据了解,上海法院系统有60多位法官加入了讲师团,请问这些法官“讲师”是如何遴选出来的呢?他们要入选“讲师”需具备哪些条件?

周欣:我们成立讲师团这支队伍,是想有针对性地选拔和培养一批上海法院青少年法治宣传优秀人才,使他们真正成为“孩子们喜爱的法官好朋友,信服的法官好老师”。因此,我们严把遴选关,在所在单位推荐加干警自荐产生候选人的基础上,又通过业绩审核、试讲等形式,在三级法院中择优选聘了60余名政治素养好、审判业务精、表达能力强、热爱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事业的法官和法官助理担任讲师,覆盖了刑事、民事、未成年人审判等各审判条线。

屠少萌:您刚才说“百校百讲”的受众除了学生,还有老师、家长、学校管理方,是吗?

周欣:是的,“百校百讲”活动尽可能扩大受众层面,用法治宣传的形式织密“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网,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家长、老师和学校管理方听课后均表示受益匪浅,有一位老师在听了我们的《校园人身伤害案件的特点及要点提示》讲座后,马上活学活用,及时稳妥处理了一起类似事件。

屠少萌:每次讲课的主题是怎么确定的呢?

周欣:我们坚持以需求和实效为导向,在进入学校宣讲之前,会与校方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学生的诉求以及学校和学生的特点,准备针对性的教案。目前,课件涵盖了校园霸凌、性侵、网络沉迷、禁毒防毒、校园侵权、电信网络诈骗等主题。

屠少萌:要吸引孩子们的注意,课件也需精心打磨,我们的课件制作有一个什么样的流程,最后有统一把关吗?

周欣:讲师选聘之后,课件内容准备最为重要。在听取教育局和校方意见之后,各位讲师所在的院庭领导会对选题、课件制作、模拟授课全程参与和把关,并对授课技巧言传身教。

屠少萌: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频发,未成年人实施极端恶性暴力事件让人惊心。有报道显示,一些未成年人仗着自己还不到刑事责任年龄作案,甚至还因此沾沾自喜。我们在讲述刑事责任年龄的同时,又是如何讲解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呢?

周欣:我们会同时告诉未成年学生,不满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并不意味着不承担任何责任,在必要的时候,有关部门依法可以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同时,未成年人的家长或监护人可能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时亦需承担民事责任。

屠少萌:您认为“百校百讲”能三年来持续发力的原因是什么?

周欣:这项工作能够持续发力原因在于:一是热爱。唯有热爱青少年权益保护事业,才能全身心地投入,因为这项工作真正需要耐心、细心和热心。二是责任。作为一名法官必须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真正担负起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责任。三是创新。创新才有生命力,我们的法治课程在对课程内容、教学方式的不断创新中,与新时代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司法需求同频共振;与国家对未成年人“六位一体”保护的要求紧密结合。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我们将持续推进“百校百讲”走深走实,为夯实中国法治精神的基础和底蕴贡献上海法院力量。

■访谈者言

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公民具有较高的法治素养是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经过长期普法宣传,近年来,我国公民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但公民法治素养现状依然存在着不足,因此,开展全民普法依然任重而道远。

明明白白把法律送进群众心坎,人民法官将继续勇挑重担、勇毅前行!

原标题:《司法访谈丨明明白白把法律送进群众心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五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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