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引导年轻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持续推动村(社区)干部队伍整体优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 精神,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中共黑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印发〈关于深入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黑组通字〔2021〕30号)要求,决定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
全市计划招聘270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乡镇事业编制人员251人、街道事业编制人员19人,具体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原则上黑河市直及所属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但与配偶属两地生活的,可以报考配偶工作所在县(市、区)的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行。
3.年龄须35 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29日后出生,不含当日),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询),思想政治素质好,在校或工作期间表现良好,身体健康,有志从事基层工作;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询)的,年龄可放宽至 40 周岁(1980年7月29日后出生,不含当日)。
4.留学回国人员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当日)取得国外学历,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符合报考相应岗位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人员。
8.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人员。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黑河市“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2021年度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报考申请、照片上传、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均通过黑河市“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2021年度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网上报名系统(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15)进行,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88-0028。
1.网上报名及缴费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29日至8月2日。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考生基本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标准二寸蓝底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7月29日9:00至8月2日15:00期间登录网站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提交报考申请、上传学历证明、报到证、学信网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附件及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