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从事社区服务管理和党建工作,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纳入专职管理的就业年龄段的全日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2023年计划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共55名,其中,椒江区招聘44名,台州湾新区招聘11名,具体岗位、人数等详见附件。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椒江劳动人事”微信公众号为本次招聘信息的指定发布媒体。
(二)招聘岗位及所需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社区工作,热爱社会管理,有爱心、责任心、事业心,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8月2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台州市户籍,以公告发布前一日为准(台州市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7.目前在岗的椒江区实际管理的专职网格员、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临聘雇员,在满足上述1-6项要求的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报考“定向招录”岗位:
(1)在目前工作岗位满2年(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8月1日);原流动人口管理员转隶专职网格员的,此次招录其流动人口管理员岗位任职时间可计入专职网格员工作时间;
(2)近3年获得过一次以上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专职网格员获评优秀专职网格员(系统管理员)和疫情防控工作优秀网格员的,等同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三、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6日9:00-8月18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8月16日9:00-8月18日17:00。
报名系统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本次考试不收费。
同一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
“定向招录”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数自动转到本街道岗位1和岗位2(即“定向招录”岗位核减招聘计划数1个的,则本街道岗位1招聘计划数增加1个;“定向招录”岗位核减招聘计划数2个的,则本街道岗位1、岗位2招聘计划数各增加1个)。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后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情况,将在指定发布媒体上公布。
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确认人员,自镇街道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二)下载准考证
时间:2023年8月23日— 8月26日。
完成报考的考生登录网址
(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共1个科目。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实务等。
2.笔试时间为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网上报名时一致),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二)面试对象确定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资格审查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负责实施。资格复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指定发布媒体上公布。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定向招录”岗位的,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招聘职位有“工作年限”要求的,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社保缴纳凭证等证明材料。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聘单位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考生各项成绩乘以权重之和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抽签方式确定名次。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时需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查,并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表现等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如遇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或公示结束前放弃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考察流程同上。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指定发布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街道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实行储备人员制度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在面试及格的未录取人员中,按比例确定椒江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储备人员(需体检通过),储备人员数详见附件。如拟储备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储备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前放弃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储备人员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今后如遇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出现空缺,由所在镇街道提出申请,区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通过,可在储备人员中依次递补,具体递补规则如下:各镇街道储备人员分男女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启用储备人员时,按照男女交替(男、女、男、女……)的顺序,根据核定启用人数录用。
递补人员录用前需经考察合格,并在指定发布媒体上公示7天。储备人员递补资格满1年(以储备人员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或举行新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录用考试,储备人员资格终止。
九、其他事项
1.专职社区工作者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省定“三岗十八级”工资体系进行管理;
2.椒江区在职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本次招录考试的,取消报考资格(本公告发布之日在岗的,认定为在职);
3.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对象为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含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人员,本次招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4.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市民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
5.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6.联系咨询电话:88225874、8888858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椒江区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椒江区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