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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秦朝到现代,西安的行政区划是这样的

(来源:网站编辑 2024-09-09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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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秦朝到现代,西安的行政区划是这样的

2019-08-03 21:20

一座城市的区域变迁

受政治、经济等多种因素影响

作为13朝古都的西安更是如此

作为都城时,其管辖区域往往比较大,尤其是在秦代、汉代、隋代、唐代时期;后来随着中国政治中心和经济中心的东迁和南移,其管辖区域随之缩小;到了元、明、清时期,西安作为西部重镇,其管辖范围又逐步扩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西安的行政区划同样几经变迁……

一、秦代

秦始皇帝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统一全国,实行郡县两级行政建制,设内史辖京畿各县。内史政区与官职同名,为郡级建制,治所驻咸阳(今咸阳市东二十里),辖境相当于今关中和商洛地区(约7.5万平方公里),北至旬邑、铜川,南至柞水、宁陕,东至河南灵宝,西至甘肃陇西,东西八百里,南北四百里。秦内史辖42县,在今西安市境内8县,分别是高陵(县治在今高陵区城西千春村附近,辖区约今高陵区东部)、杜县(县治在今雁塔区杜城村,辖区约今长安区和柞水县西北部、宁陕县东北部及西安市区南部)、蓝田(县治在今蓝田县城西15公里,辖区约今蓝田县地域)、栎阳(县治在今阎良区武屯乡古城村南,辖区约今阎良区和临潼区渭河以北地区)、丽邑(县治在今临潼区新丰镇南,辖区约今临潼区渭河以南东部)、芷阳(县治在今临潼区韩峪乡油王村附近,辖区约今西安市区东部及临潼区西南部)、弋阳(县治在今汉阳陵故城遗址处,辖区约今高陵区西部和咸阳市区东北部)、鄠县(县治在今鄠邑区城北西韩村附近,辖区约今鄠邑区地域)。

二、西汉时期

汉承秦制,在京畿地区设置内史,治所在长安城内。汉景帝二年(公元前155年),分内史为左、右内史,辖境相当于今天关中平原全境(约5万平方公里)。汉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改左、右内史为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均为郡级建制,同治长安城中,合称“三辅”,直属朝廷。征和四年(公元前89年),置司隶校尉部,三辅属之。

京兆尹(“京”字即大的意思,“兆”字即众的意思,首都大众所聚,人烟稠密,故称“京兆”。“尹”为古官职名,意为“治”,在此既为官职名,又为行政区划名)管辖长安城郊,治所驻长安城内,辖区约今西安市区以及东至河南灵宝的秦岭以北、渭水以南地区(约1万平方公里)。下辖12县,在今西安市境内有长安[县治在长安城横门内(今未央区六村堡北部),辖区约今西安城区、长安区西北部和未央区西部、雁塔区北部]、新丰(县治在今临潼区新丰镇西南,辖区约今临潼区渭河以南东部)、霸陵(县治在今灞桥区灞桥镇以北,辖区约今西安市区东部及临潼区西南部)、南陵(县治在今灞桥区狄寨大康村附近,辖区约今白鹿原荆峪沟以北地区)、杜陵(县治在今雁塔区三兆村西北,辖区约今长安区和柞水县西北部、宁陕县东北部及西安市区南部)、奉明(县治在汉长安城东今张家堡一带,辖区约今未央区东部)、蓝田(治所、辖区同秦)7县。

左冯翊(“冯”字音“凭”,即辅助、屏障的意思,“翊”即辅佐、保卫的意思),其地在京师长安之左(东),取屏障辅卫京师之意,治所设在长安城内,辖境约相当于今陕西渭河以北、泾河以东的洛河中下游地区(约2万平方公里),下辖24县。在今西安市境内有高陵(治所、辖区同秦)、栎阳(治所、辖区同秦)、万年(县治与栎阳县同城共治,辖区约今阎良区西部和临潼区西北部)、阳陵(秦时的弋阳)4县。

右扶风,治所也设在长安城内,辖区相当于今陕西秦岭以北、泾河以西、西安以西的关中西部地区(约2万平方公里),下辖21县,因其地在京师长安之右(西),又是西周礼仪文明的发源地,取“扶助京师,以行风化”之意。在今西安市境内有盩厔(县治在今周至县终南镇一带,辖区约今周至县中东部和鄠邑区西北部)、鄠县(治所、辖区同秦)。

后世政区虽时有变更,但直至唐代仍习称今陕西关中为三辅。王莽新朝天凤元年(公元14年)分三辅为师尉、翊尉、光尉、京尉、扶尉、列尉六尉郡,取代原来的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

三、东汉魏晋南北朝时期

东汉迁都洛阳,以长安为西都,复设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仍称“三辅”,与洛阳一样直属中央政府,归掌管纠察京师百官和所属郡县的司隶校尉部管辖,辖境相当于今关中和商洛地区(约7.5万平方公里)。东汉京兆尹辖10县和1个侯国,辖区约今西安市区及以东、渭河以南和商洛地区,在今西安市境内有长安、霸陵、杜陵、蓝田、新丰、阳陵6县,左冯翊的高陵、万年县,右扶风的鄠县,亦在今西安市境。

三国魏黄初元年(公元220年)改京兆尹为京兆郡,辖区约今西安市(不含周至、鄠邑)和渭南市渭河以南(今临渭区大部)、华县(今华州区)及商洛地区大部(约3万平方公里),驻长安,隶于雍州。

西晋仍置京兆郡,隶于雍州,辖区较三国魏时缩小,约今西安市(不含周至、鄠邑)、渭南市渭河以南(今临渭区大部)及华县(今华州区)地区(约1万平方公里)。

十六国时期,前赵建都长安,仍置京兆郡,隶于雍州,辖区同西晋。后赵沿前制。前秦建都长安,改京兆郡为京兆尹,隶于司隶校尉,辖区同后赵。后秦建都长安,仍置京兆尹,隶于司隶校尉,辖区同前秦。

北朝时期,北魏神麋四年(公元431年)复置雍州,改京兆尹为京兆郡,治所移驻霸城,辖区缩小为今西安市除渭河以北和周至县地以外的地区(约0.8万平方公里)。西魏建都长安,仍置京兆郡,治所迁回长安,仍隶雍州,辖区同北魏。北周建都长安,仍置雍州京兆郡,明帝二年(公元558年)改郡守为尹,辖区较西魏增加今渭南市渭河以南地区(约1万平方公里)。

四、隋代的西安

隋朝建都长安(新都大兴城),开皇三年(583),撤销京兆郡,由雍州统县。大业三年(607),改雍州为京兆郡,治所驻大兴城光德里(今碑林区友谊西路西段北侧),辖大兴、长安、始平(兴平)、武功、盩厔、醴泉(礼泉)、上宜(今礼泉一部)、鄠、蓝田、新丰、华原(今宜君一部)、宜君、同官(铜川)、郑(今华州区)、渭南、万年、高陵、三原、泾阳、云阳(今泾阳和三原部分地区)、富平、华阴22县,辖区约今西安市及东至潼关县、西至武功县、北至铜川市、南至宁陕县北部地区(约2.8万平方公里)。

五、唐代的西安

唐朝建都长安(改大兴城为长安城),武德元年(618)改京兆郡为雍州,隶于关内道(监察区)。开元元年(713)改雍州为京兆府,治所依旧在京城长安,辖万年、长安、蓝田、渭南、昭应(今临潼一部)、三原、富平、栎阳、咸阳、高陵、泾阳、醴泉(礼泉)、云阳(今泾阳和三原部分地区)、兴平、鄠、武功、好畤(今礼泉一部)、盩厔(周至)、奉先(今蒲城一部)、奉天(今礼泉一部)、华原(今宜君一部)、美原(今蒲城县一部)、同官(铜川)23县,辖区约今西安市及东至渭南市、西至武功县的渭河两岸地区(约2.5万平方公里)。开元二十一年(733)改隶京畿道(监察区)。

六、五代时期的西安

后梁开平元年(907),改京兆府为大安府, 辖长安、万年、昭应(今西安市临潼区)、栎阳、高陵、蓝田、鄠、咸阳、渭南、泾阳、兴平、礼泉、武功、奉先(今蒲城)14县,辖区约今西安市及东至渭南市,西至兴平、盩厔县,北至三原县,南至宁陕、柞水县北部地区(约2万平方公里),隶于永平军。后唐同光元年(923)改大安府为京兆府,曰西京。后晋京兆府隶于晋昌军,后汉京兆府隶于永兴军,后周沿前制,辖区均未变。

七、金宋时期的西安

北宋置京兆府,初隶于关西道,至道三年(997)隶于陕西路,熙宁五年(1072)改隶永兴军路,大观元年(1107)升为大都督府,四年(1110)又复为京兆府,辖长安、樊川(宣和七年以万年县改)、鄠、蓝田、临潼、栎阳、高陵、咸阳、泾阳、兴平、礼泉、武功、乾祐(今商洛市柞水县)13县,辖区约今西安市(不含周至县)及北到泾阳县、西至兴平市、南至镇安县(约2.1万平方公里)。

金天会八年(1130)占据长安,沿置京兆府,辖长安、咸宁、蓝田、临潼、栎阳、高陵、云阳(今咸阳市泾阳县北云阳镇)、泾阳、咸阳、兴平、鄠、终南(周至县终南镇)12县,辖区较北宋京兆府增加今周至县东部(约2.3万平方公里)。皇统二年(1142)改永兴军路为京兆府路,京兆府属之。贞祐元年(1213),分凤翔、郿县、盩厔(今周至)来属,改韩城县为贞州、郿县为郿州、盩厔(今周至)县为恒州,始为八州12县。从五代起,京兆府治所移驻长安城指挥街(今西大街东段路北社会路口西侧)。

八、元朝时期的西安

蒙古太宗三年(1231)沿设京兆府,隶于京兆府路,中统三年(1262)隶于陕西四川行中书省。至元九年(1272)忽必烈封三子忙哥剌为安西王,于京兆府城置王相府,京兆府隶于王相府。至元十六年(1279)改京兆府为安西路总管府。至元二十三年(1286)安西路隶于陕西等处行中书省。皇庆元年(1312)改安西路为奉元路。奉元路辖1司(录事司)、11县(长安、咸宁、蓝田、临潼、高陵、泾阳、咸阳、兴平、鄠、盩厔、郿)、5州(同、华、商、耀、乾),州领15县(同州领大荔县、朝邑县、郃阳县、韩城县、澄城县、白水县,华州领华阴、蒲城二县,商州领商南、雒南、山阳、镇安四县,耀州领同官县,乾州领乾县、武功县),共26县。辖区约今东至韩城—商南县一线,西至永寿—眉县一线,北至铜川市,南至镇安县(约5.4万平方公里)。治所仍在今西大街东段路北社会路口西侧。府城改名奉元城。

九、明朝时期的西安

明洪武二年(1369)三月占领奉元城,废奉元路,设西安府,西安由此得名。治所仍在今西大街东段路北社会路口西侧,隶于陕西等处行中书省(后改为陕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明初西安府辖6州(华、商、同、耀、乾、邠(今彬县境))、31县(长安、咸宁、咸阳、泾阳、兴平、临潼、渭南、蓝田、鄠、盩厔、高陵、富平、三原、礼泉、华阴、蒲城、商南、雒南、山阳、镇安、朝邑、郃阳、韩城、澄城、白水、同官、武功、永寿、淳化、三水(今旬邑县)、长武),辖境东至潼关、西至武功、北至同官、南至镇安,约今西安市、咸阳市、铜川市(不含宜君县)和渭南、商洛地区辖地(约5.7万平方公里)。

十、清代的西安

清顺治二年(1645)正月占领西安府,沿明制设西安府,治所在明西安府旧址,隶于陕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康熙三年(1664)隶于左布政使司,后改隶陕西布政使司。乾隆年间在省下设道级巡视区,西安府属西乾鄜道。清西安府辖15县(长安、咸宁、咸阳、兴平、临潼、高陵、蓝田、鄠、泾阳、三原、盩厔、渭南、富平、礼泉、同官)、1散州(耀州)、2厅[孝义厅(今柞水县)、宁陕厅(今宁陕县)],辖区缩小为东至今渭南市、西至周至县、北至铜川市、南至宁陕县地区(约1.8万平方公里)。

十一、中华民国时期的西安

中华民国时期,是西安市级行政建制诞生和逐步形成的时期。民国17年(1928)首次设市,仅存在短暂两年。后随着城市工商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于民国33年(1944)再次设市,市的建制才稳定下来,市辖区的建制也随之产生。与此同时,今西安市境内各县依然继续存在,先后隶于关中道及有关行政督察区。

关中道:清宣统三年九月初一(1911年10月22日),新军起义光复西安后,清西安府建制无形瓦解,原西安府辖地改由秦陇复汉军政府(旋改中华民国秦军政分府)直辖。民国2年(1913)1月8日,北洋政府颁布《划一现行中央直辖特别行政官厅和地方各级行政官厅组织令》,规定“废府设道”。同年11月12日陕西省置中、东、西、南、北5道,为省派出机构,中道驻西安,西安地区归属中道。民国3年(1914)5月23日,合并中、东、西3道为关中道,成为一级行政建制,与汉中、榆林并为全省三道之一。关中道辖43县,辖地东至潼关县、西至陇县、北至今铜川市、南至柞水县(约5.8万平方公里),道尹公署驻西安城西大街东段北侧(今社会路)。民国13年(1924)元月,北洋政府通令撤销道级建制。撤道后,各县归省直辖。

行政督察区:民国24年(1935)开始,根据国民政府规定,陕西省逐步设立行政督察区。民国27年(1938)10月,设立第九、第十行政督察区,今西安市境内的长安、临潼、蓝田、鄠县、高陵五县隶于第十行政督察区(驻咸阳),盩厔县隶于第九行政督察区(驻宝鸡)。民国37年(1948)6月,调整区划后,长安、盩厔、鄠县隶于第十行政督察区,临潼、蓝田县改隶第二行政督察区(驻华县),高陵县改属第三行政督察区(驻富平)。

首次设立西安市:民国16年(1927)11月25日,陕西省政府议决设立西安市,初名西安市政厅,同年12月7日改名西安市政委员会。民国17年(1928)1月16日省政府命令公布施行《西安市暂行条例》,规定:“本市为陕西特别行政区域,定名为西安市”“在本市市政府未成立以前,为办理本市行政及筹备市政府与市民自治等事宜起见,设西安市政委员会”“直隶于陕西省政府”。同年9月22日,西安市政府正式成立,驻五味什字中州会馆西侧(今市第六中学西侧大院),辖区以原属长安县之西安城内及四关为范围,面积15.5平方公里。

民国19年(1930)5月,国民政府颁布新的《市组织法》,提高了设市标准,西安人口不足20万,不够设市标准,11月8日陕西省政府通令撤销西安市建制,辖区复归长安县。同年11月19日,陕西省政府主席杨虎城向行政院呈报裁撤西安市理由为:西安“僻处西北,交通阻滞”“连年荒旱,户口减少,商业萧条,原无设市政府的必要”等,行政院准于备案。

西京筹备委员会:民国21年(1932)3月5日,国民党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长安为陪都,定名西京,成立西京筹备委员会,直属国民政府。同年4月7日,西京筹备委员会于西安训政楼开始办公,6月4日迁至东木头市2号(今市第二十四中学)。同年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第三三七次会议议决:“西京设直隶于行政院之市”“西京市之区域,东至灞桥,南至终南山,西至沣水,北至渭水”“西京筹备委员会为设计机关,西京市为执行机关”。民国23年(1934)8月,西京筹备委员会、全国经济委员会西北办事处和陕西省政府联合组成西京市政建设委员会,进行了一些市政建设,但西京市政府始终未成立,西京市的建制未成现实。民国34年(1945)4月,西京筹备委员会奉令撤销。

西安市政处:民国29年(1940)9月重庆定为陪都后,国民政府、陕西省政府将原西京市改称西安市。民国30年(1941)12月国民政府行政院奉蒋介石令,为整顿西安市政建设,撤销西京市政建设委员会,改设陕西省西安市政处。西安市政处于民国31年(1942)1月1日成立,驻西大街公字3号原长安县政府旧址(今西大街东段路北省文化厅招待所)。市政处直隶于陕西省政府,行政区域以陕西省会城关为范围,包括火车站、飞机场区域,面积约20.5平方公里。市政处主管业务限于市政工程建设、自治财政稽征、园林管理及一部分公益事项,范围较狭,且不领导基层行政机构。实际上市政处是向正式成立西安市建制的准备和过渡。

再次设立西安市:民国32年(1943)3月11日,国民政府行政院训令照准陕西省政府呈请“将西安市政处改组为西安市政府”。民国33年(1944)8月20日,陕西省政府训令:“决定将原设市政处撤销,成立西安市政府”。9月1日,市政府正式成立,为陕西省辖市,驻原市政处旧址。再次设立西安市建制后,市政府辖西安城关30镇。民国34年(1945)11月,撤镇设区,以城关8个警察分局辖地设8个城区,由长安县新划入的4个乡设4个郊区,共12区,按序数命名。辖区东至浐河中心线,西至氵皂河中心线,南至毛家寨(今缪家寨)、新开门、宋家花园(今瓦胡同北侧)、吴家坟、丈八沟一线,北至光太庙什字、白花村、翁家寨、刘家寨一线,东西长18公里,南北宽13公里,面积234平方公里。

行政院直辖市:民国36年(1947)8月1日,在全面内战中处于被动地位的国民政府,出于政治、军事的需要,明令将西安市升格为国民政府行政院直辖市,为全国12个院辖市之一。同年12月内政部核准西安市简称镐。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

成立后的西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推进,西安行政区划也经历了多次调整,辖域面积由234平方公里扩大到10752平方公里。

陕甘宁边区辖市:1949年5月20日西安解放,25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宣告成立,属陕甘宁边区辖市,驻北院门159号(今西华门大街北侧莲湖区委、区政府驻地)。全市仍设12个区,以序数命名。一至八区为城区,九至十二区为郊区。1949年5月27日各区人民政府(初为区公所)先后成立。各区辖域同民国时期。

西北行政区辖市:1950年1月19日撤销陕甘宁边区建制,成立西北军政委员会,西安市为西北首府,改由西北军政委员会领导,为西北行政区辖市。1953年1月27日西北军政委员会改为西北行政委员会,西安市随属西北行政委员会。

中央直辖市:1953年3月12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命令将西安市由西北行政区辖市改为中央直辖市,为全国12个中央直辖市之一。

陕西省辖市:1954年6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决定撤销西北行政委员会,陕西省归中央直辖,西安市由中央直辖市改为陕西省辖市。

1954年9月25日,经省政府报内务部批准,将长安县所属渭滨区13个乡、灞桥区12个乡、狄寨区5个乡、三桥区1个镇6个乡、斗门区4个乡、郭杜区2个乡、韦曲区1个乡及三、四、九乡各一部分、大兆区1个乡及十一乡一部分,划归西安市管辖。同时将西安市原辖12个区和由长安县新划来的乡镇合并调整为9个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长乐区、雁塔区、阿房区、未央区、草滩区、灞桥区),调整后的西安市辖域,东至骊山主峰西侧,西至漆渠河,南至凤栖原北麓,北至渭河,面积679.37平方公里,为原来的2.9倍。

1957年4月22日,经省委批准,撤销长乐、未央两区建制,原长乐区辖地划归灞桥区;未央区南部城区(即龙首原以南)划归新城区,北部农村划归草滩区,并将草滩区改名未央区,仍驻张家堡。将新城区原辖北大街划归莲湖区。市辖区减为7个。

1958年11月4日,经省委报国务院批准,将长安、蓝田、临潼、鄠县划归西安市,为西安市首次辖县。全市辖域面积扩大为6737平方公里。

1960年5月20日,在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经省委批准,将莲湖、碑林、新城区撤销,原管辖区域:莲湖区划归阿房区;碑林区划归雁塔区(其中东关伍道什字街道办事处划归灞桥区);新城区东郊划给灞桥区,其余划归未央区。

1961年8月22日,省委又将蓝田、临潼、鄠县划出,西安市仅辖长安一县,辖域面积缩小为2417平方公里。

1962年4月7日,经省委批准,恢复新城、碑林、莲湖区建制,各区辖域恢复到1960年5月以前的界线。

1965年9月20日,经省委批准,撤销灞桥、雁塔、阿房、未央区建制,辖地合并为一个郊区。郊区人民委员会驻小寨东路12号(今雁塔区人民政府驻地)。市辖区减为4个。

1966年6月2日,省委报国务院批准,将临潼县所属阎良镇划归西安市组建为阎良区,区人民委员会驻阎良镇延安路。同时,将咸阳市(当时为县级市,范围为今咸阳市区秦都区和渭城区为主的主城区,隶属咸阳专区)划归西安市;1971年11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又将咸阳市划出。

1980年3月2日,经省政府批准,撤销西安市郊区,恢复灞桥、未央、雁塔区建制,区人民政府分别驻纺一路、龙首北路西段、小寨东路12号。

1983年10月20日,为了发挥西安市作为中心城市的作用,经省政府报国务院批准,将渭南地区所属蓝田、临潼县和咸阳地区所属户县、周至、高陵县划归西安市。至此,西安共辖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阎良7区和长安、蓝田、临潼、周至、户县、高陵6县,市域面积扩大为9983平方公里。

随着临潼、长安、高陵、户县先后撤县设区,西咸新区划归西安托管,西安市目前总面积10752平方公里,2018年底有人口1200万(含流动人口)。

以上资料来源:早期数据来自《西安市志》《西安历史大词典》《二十五史》

最新数据来自西安市政府网,中华民国以前的辖区面积为估算数字

来源:西安市地方志办 西安发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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