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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陕西宝鸡渭滨区事业单位选调33名公告

(来源:网站编辑 2024-09-13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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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我区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处置能力和教育领域人员配置结构,提升队伍建设和能力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区面向全市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0名;面向全省为教育系统公开选调教师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职位及学科

(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选调

1.选调范围:宝鸡市内各县区(不含渭滨区)疾控、医疗卫生机构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符合选调条件的正式工作人员。

2.选调数量及专业

本次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名,选调专业: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公共卫生与卫生管理类、临床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检验技术。

(二)区教育系统教师选调

1.选调范围:陕西省内各县区(不含渭滨区)各级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且符合选调条件教师。

2.选调学段学科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教师23名,其中:高中教师8名、初中教师7名、小学教师8名。

学段学科:高中语文1名、高中数学2名、高中英语2名、高中 政治2名、高中音乐1名;初中语文2名、初中数学1名、初中英语3名、初中 政治1名;小学语文4名、小学数学2名、小学音乐1名、小学美术1名。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参加选调的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胜任一线工作。

2.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2)能长期参与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3)有县区疾控工作和新冠疫情防控经验、已取得预防医学执业(助理)资格或检验师(士)以上技术职称者优先。

3.公开选调教师:(1)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2)具有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3)县(区)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

4.年龄36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选调教师为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的,年龄放宽到3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参加工作以来,(学)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6.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等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的。

6.违反职业道德规定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本次选调要求的。

三、选调工作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发布公告。在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

①报名时间:2023年7月20日-7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②报名地点:宝鸡市渭滨区市民中心5楼会议室(宝鸡市清姜路28号,市内乘6、20、22、40、48路公共汽车,在渭滨区市民中心下车)。

③携带资料:应聘人员限本人报名,每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获得县(区)级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预防医学执业(助理)资格或检验师(士)等有关专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意报考的证明,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含电子版照片)2张、《渭滨区2023年公开选调疾控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或《渭滨区2023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请提前下载,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签章。

3.考试。

根据报考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考试方式。若计划数与报考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组织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若达不到1:3以上比例,只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①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②面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教师采用微型课(试讲)方式。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只组织面试的,选调计划和进入面试人员原则上达到1:3以上比例,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征求用人单位意见,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后,可不受比例限制或核减、取消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设置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4.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顺序,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选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5.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在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每个考察组成员不少于3人,考察组对拟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6.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若无影响此次选调的不良问题反映,予以选调,按照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对因体检、考察、公示期间产生的空缺进行递补,各环节只递补一次。

7.聘用。

正式选调人员在我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四、注意事项

1.公开选调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考试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选调工作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在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2.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如存在组织参与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个人材料、影响选调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情形,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本公告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选调信息查询网址:

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

联系电话:0917-3215144

附件:1.渭滨区2023年公开选调疾控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渭滨区2023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docx

宝鸡市渭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1日

渭滨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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