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助推高质量发展,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须知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乐山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s://gxq.leshan.gov.cn/)发布,后续公告及相关事宜以乐山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s://gxq.leshan.gov.cn/)作为官方信息发布渠道。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提前在乐山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s://gxq.leshan.gov.cn/)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22年12月31日前须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心社区公益事业和社区服务工作;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一定群众工作能力,熟悉现代办公应用软件操作;
(3)年龄原则上应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14日及以后出生),现有社会工作者(含公益性岗位人员)、复员退伍军人、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1月14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或处分期内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招聘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乐山高新区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2年11月14日上午9:00至11月20日上午12:00。
网上资格初审:2022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下午3:00。
网上缴费:2022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下午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程序
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一览表》等相关信息。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本公告和《一览表》规定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者须使用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对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报考者可拨打本公告所列相关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乐山高新区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初审。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报名网站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10-30KB。不得上传生活照、艺术照、美颜照、制式服装照、侧脸照、模糊照、大头贴,否则将审核不合格。
4.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上午9:00至11月20日下午3:00,按照规定条件对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和照片质量进行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报考者报名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并妥善保管,以供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
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要求重新上传。建议报考者尽早提交报名信息。
(四)网上缴费
网上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2年11月20日下午6: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费标准为50元/人。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请于2022年11月21日前的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到乐山高新区人社局425办公室(乐山高新区乐高大道6号乐山高新区管委会4楼)现场办理减免报考费用的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0833-3469028)确认后,通过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减免。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五)资格初审结果
网上资格初审仅对报考者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核对,不对其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乐山高新区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将所有资格初审合格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确定为进入综合测试人员,笔试按不低于1:2的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研究调减部分招聘名额。调减情况在乐山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s://gxq.leshan.gov.cn/)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招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准考证打印
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按照乐山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s://gxq.leshan.gov.cn/)发布的准考证打印公告,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在打印准考证前,考生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在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综合测试及资格复审
综合测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实务等相关知识。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资料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带证件及相关资料或未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乐山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s://gxq.leshan.gov.cn/)公告。缺考或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拉通排序,按1:3(不低于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资格复审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因笔试缺考、开考比例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入围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2倍的,经研究调减部分招聘名额。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乐山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s://gxq.leshan.gov.cn/)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1次)。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有关资料(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或未带相关证件及资料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四)综合测试总成绩
综合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进入面试考生综合测试总成绩拉通排序。综合测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乐山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s://gxq.leshan.gov.cn/)公告。若综合测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
根据综合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乐山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s://gxq.leshan.gov.cn/)进行公告。
(二)体检的标准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三)复检
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递补体检
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测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1次)。
其中女性报考者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乐山高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乡镇组织实施,主要对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进行全面考察。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资格。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测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1次)。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乐山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s://gxq.lesh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者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作为聘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本环节不再递补。
九、选岗聘用
公示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选择社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得聘用到与“两委”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社区),聘用期5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第1个聘期期满后,经考核为“合格”等次及以上的可续聘。聘用期间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待遇按市区有关文件执行。
十、纪律和监督
(一)在招聘全过程中,考试评委、工作人员与报考者存在《公务员回避规定》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必须回避;
(二)在招聘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由纪检监察工委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通过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获取报考资格、违反考试纪律等情况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监督电话:乐山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0833-2596003。
十一、咨询方式及特别提示
(一)报名程序、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等相关问题请咨询乐山高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0833-3469028。
(二)特别提示
1.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2.如考生身份证遗失或过期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请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
3.请考生严格遵守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服从四川省和乐山市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考试期间全程做好新冠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
4.请考生尽量把报名时间靠前,以避免在最后两天报名高峰期因网络拥堵而影响顺利报名。
5.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和《一览表》(附件),并认真填报报考信息:
(1)请考生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信息一定要如实填写,上传照片符合《公告》标准,有助于您快速通过审核并报名成功。
(2)“个人简历”栏,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如有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要注明是否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从大学填起,起止时间到月,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
20××.0×-20××.0× 在××大学××专业读专科;
20××.0×-20××.0× 在××大学××专业读本科,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 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20××.0×-至今 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3)“家庭成员”栏,填写本人及配偶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姓名、关系、工作单位及职务等有关情况。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6.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