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7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地点:扬子津街道办事处四楼组织科(兴扬路19号)
二、资格复审对象
在笔试最低合格线(50分)上,每职位按照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共57名。详见《2019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报考人员应本人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在征得报考单位同意后可书面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1.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与用人单位已签约的考生,应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签约的提供本人联,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社会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
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报考定向招聘退伍军人职位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退役证等相关证件。
5.加分项材料:中共党员提供《党员证》或所在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信;助理社工师及以上资格证书;两年以上村(社区)工作经历由所在村(社区)提供证明材料,以及相应时间段的社保缴费清单;退伍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立功受奖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2张本人彩色证件照(1寸)。
四、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0514—87156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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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xlsx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办事处
2019年7月1日
原标题:2019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