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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宝鸡文理学院硕士人事代理制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网站编辑 2025-02-16 04:40)
文章正文

  宝鸡文理学院是一所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是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08年学校荣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称号;2013年学校获批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7年学校被陕西省列入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计划;2017年10月陕西省教育厅、宝鸡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共同推进学校更名大学协议书;2018年学校获批为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3年学校获批为陕西省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工程学学科位列ESI全球排名前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荣登2023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榜单。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现就2024年硕士人事代理制人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类型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类型及人数

  招聘岗位类型包括:高校专任教师岗位、新闻编辑专业技术岗位、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岗位、财务专业技术岗位以及管理岗位等5种类型。招聘人数共计26名,其中,管理岗位、新闻编辑、财务专业技术岗位具有硕士研究生本校学缘的拟录用人数不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的20%(不超过3名)。各岗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2024年硕士人事代理制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

  2024年硕士人事代理制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点击可放大查看)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有强烈的事业心、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善于合作的团队精神;

  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

  (三)招聘必备条件

  1.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4年5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9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2.应聘人员须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须通过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回国工作;

  3.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硕士人事代理制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

  (四)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网报截止日期前,已被招聘为2024年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以发文为准);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络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08:00至2024年5月30日(星期四)18:00。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宝鸡文理学院人事处网页(或宝鸡文理学院信息公开网),在网络报名时间范围内登录宝鸡文理学院人才招聘系统进行报名。

  2.应聘岗位。应聘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重复报名无效,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3.应聘材料上传。应聘人员应聘材料扫描件须上传至报名系统,包括身份证,本科、研究生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上传就业推荐表),留学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党员证明材料(根据应聘岗位要求上传),英语水平证书等(根据应聘岗位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4.资格审查。采取网上资格审查的形式,审查通过后应聘人员可通过招聘系统自行查询,或学校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电话的方式告知。对于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不再另行告知。

  (三)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核根据学校网上通知进行,系统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到宝鸡文理学院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宝鸡文理学院应聘报名登记表》(由工作人员现场通过招聘系统打印,现场审核时需本人现场签名)。

  2.居民身份证、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党员证明材料、英语水平证书等应聘佐证材料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其中,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交在读院校证明材料。党员证明须由所在就读学院党委(党总支),或党关系所在地党委或党总支出具。出具证书(证明)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

  3.现场签署《诚信承诺书》。

  (四)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笔试环节,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在宝鸡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法规、职业道德、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

  (五)确定面试人员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与各类别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人事处网站公布。

  (六)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现场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不再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高校专任教师岗位面试主要评价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等;新闻编辑专业技术岗位、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岗位、财务专业技术岗位面试主要评价应聘人员的专业业务能力等;管理岗位面试主要评价应聘人员的综合管理能力等。

  (七)公布参加体检人员

  学校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学校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要求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

  (八)体检及心理测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医院安排在三级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应聘人员须在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通过心理测评。

  (九)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和心理测评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十)公示(时间待定)

  学校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其他原因产生空缺的,经学校核准,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按照宝鸡文理学院人事处通知办理入职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职时持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工作单位人员同时持离职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材料到人事处办理入职报到手续,并签订合同(未按期取得相应硕士学历学位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三、岗位待遇及保障

  按照学校人事代理制人员管理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兑现工资、社会保险及相关福利待遇。

  四、有关要求

  (一)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学校各相关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对于所有应聘人员、参与者以及可能影响公正招聘的特定关系人,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二)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如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实情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立即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经查询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聘用。对查询结果有异议的,查询对象应在收到告知的15日内向学校书面提出,由学校通过查询平台申请复查,并书面告知复查结果。

  五、重要提示

  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应聘人员提供的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应准确,并保持畅通。学校将通过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等渠道反馈招聘进程。因提供联系方式不准确或不畅通造成的有关问题,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笔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招聘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学校将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对招聘工作时间及安排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高新大道1号(高新校区)

  联系部门:人事处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917-3566229

  邮编:721013

  学校网址:https://www.bjwlxy.edu.cn/

  人事处网址:https://rsc.bjwlxy.cn/

  人才招聘系统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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