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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石家庄市“人民最满意的法治为民办实事” 候选项目及简介

(来源:网站编辑 2023-12-20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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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石家庄市“人民最满意的法治为民办实事” 候选项目及简介

2023年12月13日

  自“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心的法治热点难点问题,采取许多切实有效的实招硬招,出台系列解民忧纾民困的政策措施,推动解决了一批法治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为全面总结全市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成效,积极宣传推广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我市组织开展了石家庄市2023年度“人民最满意的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评选活动。

  经项目评审委员会审定,共有28个项目入围。2023年12月13日0时起至2023年12月20日24时,公众可通过石家庄日报客户端、石家庄新闻网、燕赵名城网、无线石家庄客户端、无线石家庄微信公众号、石家庄普法融媒宣传中心公众号、石家庄市司法局公众号等方式为候选项目投票。

  

  (排名不分先后)

  候选项目简介

  1. 安装互联网·无人律所、配备村居法务助手(晋州市委依法治市办)

  晋州市积极推广“网上枫桥经验”,探索传统法律服务方式与互联网手段相结合,打造“线上+线下”“传统+创新”的全方位法律服务新矩阵,将安装“互联网·无人律所”和配备村居法务助手项目列入晋州市2023年民生实事。

  现已在晋州市便民服务中心和总十庄便民服务中心各安装配备一台“互联网·无人律所”,在10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配备一台“村居法务助手”,用户可使用二代身份证或手机微信登录,系统自动为用户匹配律师,并以视频对话或文字聊天方式,提供24小时全天候在线律师咨询服务,进一步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满足基层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自6月份运行以来,通过强大的后台数据和海量律师人才库,不仅吸引了社区居民的目光,还得到了多家企业的关注,他们遇到员工管理、合同履行等问题,也会到“互联网·无人律所”进行“法治体检”。自上线以来,已接待群众900余人次,累计提供法律服务376件,服务内容涵盖婚姻家庭、土地房产、企业经营等各个方面,获得群众一致好评。

  2. 桥西区首贷续贷服务中心(试点)(桥西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当前,小微企业首贷无门、续贷不畅、信息不对称、融资效率低等难题依然存在。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安排部署,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问题,根据《河北省首贷续贷服务中心试点方案》要求,桥西区利用金融业态相对丰富、金融机构参与积极性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等优势,积极争取设立首贷续贷服务中心试点,并于6月28日正式揭牌运营,成为市内主城区唯一试点服务中心。截至目前,累计办理首贷续贷业务229笔,首贷续贷金额9450万元,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

  3. 创新“五步”工作法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元氏县委依法治县办)

  元氏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一切问题都是有解的”为工作理念,以“五步”工作法调处信访矛盾纠纷,全流程管控化解信访隐患,有效改善信访形势。第一步,依托村级基层党组织,做好人民调解。第二步,依托基层调委会,做好行政调解。第三步,依托乡级综治中心,做好法律疏导。第四步,依托乡镇党委,做好综合协调。第五步,依托县级领导包联,确保息诉罢访。

  “五步”工作法得到了省市政法委的充分肯定,省委政法委在《政法简报》予以刊发,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对该县的“五步”工作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市委依法治市办将该县信访矛盾化解“五步工作法”作为典型经验向省委依法治省办和中央依法治国办予以推荐。

  2023年该县在全市平安建设季度考核中名列前茅。元氏县信访局2021、2022连续两年在全市信访工作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单位”。

  4. 法治护航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平山县人民法院)

  近年来,平山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等各项职能作用,不断深化与妇联等部门的司法联动,切实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落实到法院各项工作中。在诉讼服务中心开通“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成立“木兰工作室”,与妇联共同打造婚姻家事纠纷化解平台;联合平山县教育局在平山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挂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签署《平山县人民法院、平山县教育局共建共治合作框架协议》,搭建法院、学校对于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联合平台。妥善审理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案件,给予未成年人双向保护,加大对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打击力度。成立家事审判庭,健全《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令》《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等机制,拓宽妇女儿童维权司法路径。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统计分析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案件的规律、特点,向教育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依托“能动司法+诉源治理”工作机制,23名法官及法官助理受聘为平山县域内各中心学校法治副校长,积极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普法宣传。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于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妇女儿童当事人,坚持优先审批、优先落实、缓减免诉讼费。

  5. 法治先行,打好五大硬仗,探索出一条和美乡村建设之路(井陉县农业农村局)

  按照上级和美乡村建设的部署要求,井陉县农业农村局强化“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理念,多措并举,致力于和美乡村建设成绩显著。为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完成了全县321个行政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确定602户并全部挂牌,结合高素质农民、全县农机手、农村财务人员等培训强化法治宣传,提升法治素养。在加强法治建设的同时打好和美乡村建设五大硬仗,一是清——横到边纵到底、一街一巷全面推,清庭院、清沟渠河塘、清杂草杂物;二是拆——党员干部带头拆、法治宣传作保障,私建车库、残垣断壁、户外旱厕、危旧房屋,打通断头路;三是建——规划建设高标准、基础民生全方位。建成美丽庭院、精品庭院、红色庭院、活动广场等;四是管——三分建七分管,建好更要管好。实行环卫网格化,绣花功夫抓管理;五是护——多级纵深联动,建章立制抓长效。目前该县有32个行政村被认定为河北省美丽乡村,其中12个村被省政府认定为河北省美丽乡村精品村,2023年申报19个村为河北省美丽乡村进行打造,届时该县河北省美丽乡村包括精品村在内将达到51个,为和美乡村建设探索出了一条“党建引领、法治同行、社会参与、生态为本、文化为魂、农旅融合、产业赋能”的建设之路。

  6. 建规范、重质量、保商标,助力宫面产业高质量发展(藁城区委依法治区办)

  宫面作为藁城的特色食品,历史悠久,畅销全国。为使这一特色食品行业进一步提升品质,持续高质量发展,石家庄市藁城区立足本职当好促进宫面企业发展的“主力军”,助力企业发展的“加速器”,盯住关键环节和主攻方向,严格落实《企业注册登记管理规定》《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商标法》及实施细则,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严格食品安全标准,重视宫面商标保护,逐企进行“把脉问诊”,切实解决宫面食品生产中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进一步推动宫面生产企业改进提升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促使宫面食品生产集中区全面提升,进一步拓宽宫面网上网下销售渠道,促进藁城宫面走向全国。

  7. 让“捕鱼人”变“补鱼人”(灵寿县人民检察院)

  在办案过程中,灵寿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综合履职,把积极修复生态环境作为认罪悔罪表现,让公益损害人从“捕鱼人”变成“补鱼人”,既实现公益损坏修复责任与刑事责任的价值互补,又彰显了司法温度。

  黄壁庄水库在禁渔期,仍有人使用禁用捕捞工具非法捕捞渔获物,依法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犯罪嫌疑人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生态环境修复义务。灵寿县检察院在办理该类案件时,依职权评估水生生物资源损害,把犯罪嫌疑人积极修复生态环境作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价值考量,开展了全省首例增殖放流活动。2023年以来,共开展增殖放流2次、投放鱼苗10100余斤。同时,还把听证会开到捕鱼现场以案释法,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预防犯罪效果。

  8. 法治为民解难题 勾勒社会治理新蓝图(赞皇县南清河乡人民政府)

  南清河乡坚持问题导向,践行法治为民理念,吸纳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典型地区优秀工作案例,坚持以稳定为首要前提,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和美清河”创立目标,积极推进“平安清河”“法治清河”建设,多措并举解难题,真抓实干提实效,科学构建“包联网格化+N”体系,坚持依法治乡,维护基层社会治理稳局面,集聚攻坚克难力量,力争信访积案全化解,打造品牌调解集群,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村、化解在萌芽状态,勾勒基层社会治理“新蓝图”。

  9. “1+7+10+115”多元解纷法(裕华区人民法院)

  近年来,裕华区法院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的职能作用,不断汲取“枫桥经验”的思想精髓,在1个诉调对接中心、7个特色调解室、10个法官工作站的基础上,辐射到115个社区,形成协同发力的“1+7+10+115”多元解纷体系。2021年分流诉前调解纠纷4778件,调解成功2652件,成功率55.5%;2022年分流诉前调解纠纷7168件,调解成功3997件,调解成功率60.08%;2023年截至目前分流6559件,调解成功3380件,调解成功率63.43%,新收民商事案件数量逐年下降,今年1-11月同比下降16.51%,诉源治理成效显著提升。

  10. 念好“定、强、用、融、精”五字诀 推动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再上新台阶(裕华区司法局)

  “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裕华区按照“梯次推进、重点突破、整体提升”的原则,以点带面推进基层民主法治示范创建不断深入,使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攀升。目前裕华区已拥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1个、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10个。今年5月,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法治日报》的有关领导深入该区盛邦花园第二社区开展了工作调研,对该社区将法治元素融入居民生活空间、潜移默化提升居民法治素养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主要做法有:一是“定”目标,规范创建活动有序推进;二是“强”领导,持续打造协同推进工作格局;三是“用”队伍,营造法治宣传教育浓厚氛围;四是“融”特色,持续助力基层示范创建;五是“精”管理,强化民主法治示范效应。

  11. 以“法治乡村”建设为基石,铺就“四好农村路”(行唐县交通运输局)

  行唐县将“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建设法治乡村、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推进城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先后出台了《行唐县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行唐县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行唐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系列文件,建立健全农村公路隐患路段排查和路况信息公示长效机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公路行车安全指数,营造了优良的农村交通运输环境,为法治乡村建设铺出一条利民便民的幸福路。当前,全县通车总里程1832公里,其中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1692公里,公路密度达到1.7公里/平方公里,居全市第一,省内前列。12月6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拟命名“四好农村路”省示范县、示范乡(镇)和美丽农村精品示范路名单的公示,行唐县被列入省级示范县名单。

  12. 《石家庄市城市更新条例》立法工作(石家庄市城市更新促进中心)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推动省会蝶变的重大举措,关系长远、关系民生。高效推动城市更新工作需要顶层设计、规划引领、法治保障。因此,加快城市更新立法,筑牢政策保障和法规支持体系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代表的广泛关注。目前,《石家庄市城市更新条例》已于12月2日公布,将于12月31日起实施。

  该中心将市委先进的城市更新理念和全市推进城市更新的经验做法进行固化,同时加强制度设计和供给,有针对性地优化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彰显了民生优先理念。《条例》明确规定了“确定更新区域时,优先考虑居住环境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薄弱、历史风貌整体提升需求强烈以及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产业结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等区域”“加强养老、托育、家政、快递等便民服务设施建设”,以及维护物业权利人权益、加装电梯等内容,最大限度用法治保障群众权益、增进民生福祉。

  13. 以“石家庄市场监管码”推动数字赋能经营主体(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石家庄市场监管码”是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国家《“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坚持“智慧+监管”“信用+监管”理念,为大力提升法治、数字、全生命周期综合监管等现代化监管场景应用而创新研发设计的。旨在打破现代化市场监管形势下人少任务重的困局,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在全国属首创。

  2023年2月,制定印发《试点宣传推广应用“石家庄市场监管码(石监码)”工作的实施方案》等系列方案。在新百、万象城等重点商圈和重点市场集中试点推广的基础上,于7月至11月全面宣传推广应用“石监码”。截至目前,全市143万户经营主体,已赋码109万户经营主体,社会扫码量达到249万户次,赋码率达到76%。

  项目营造了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企业实现了亮照亮证、精准申报惠企政策,提高市场监管业务通办效率,贯通上下游产业链,打造了投资兴业沃土。实现了监管移动化、无纸化、便捷化。坚守依法、法治、慧治理念,避免重复交叉监管执法,“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为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14. 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全市16个县(市、区)共组建25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覆盖196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医共体通过信息化建设,已完成远程心电诊断4.9万例,远程影像诊断3万余例,远程会诊1000余例。县级医院累计帮助基层开展新技术、新项目208个,开展专业技术培训1200余次,培训人员2.4万人次,建立联合病房172个,向乡镇卫生院派驻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8000余人次,其中336人常驻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向基层下转患者1346人次,基层向县级医院上转患者3442人次,县域内基层诊疗量占比提升13.7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使用率提升27.23%。有效提升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和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更好地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15. 法制引领 助力营商环境新跃升(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石家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3年5月1日实施,是河北省设区市首部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用法规的形式保障各项措施的稳定与连续,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最大力度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条例》分为总则、市场环境、政务环境、人文环境、法治环境、法律责任、附则7章,共69条。《条例》将“石家庄企业家日”与“石家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日”合并,规定每年9月29日为石家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日。《条例》实施以来,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持续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石家庄经验。营商环境推进机制不断完善,服务质效不断提升,市场化配置不断深化,市场环境不断改善,人文环境不断优化,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向全社会叫响了“石家庄速度”“石家庄温度”“石家庄力度”营商环境品牌。

  16. 大力推广“跨省通办” 把利民惠民好事做好办实(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

  近年来,为进一步推动道路运输行业降本增效,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将办理“跨省通办”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抓手,制定了实施方案,强化学习培训,要求窗口服务人员熟练掌握办理流程和工作要求,做到会讲会做。同时,各执法大队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将有关惠民利民举措宣讲到每一家道路运输企业、每一个从业人员。河北新闻广播、河北广播电视台、石家庄日报、无线石家庄等客户端进行了报道。

  石家庄市“跨省通办”工作的推行,让广大车主办理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及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年审事项时,不用再到业务大厅办理。车主只需直接在网上远程提交相关材料申请,2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在平台上查询结果,直接下载有关凭证,高效便捷。

  “跨省通办”业务实施以来,共受理“跨省通办”网上申请业务量79200余件,受到广大车主好评。

  17. AI智能审批,石家庄政务服务再提速(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为进一步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作为全省试点率先推行智能AI审批改革,创建了智能AI审批系统,将过去的人工审核审批变为系统智能研判后自动作出审批决定,跳出传统人工模式局限,为企业群众提供“无人工干预智能审批”服务,实现“人脑审批”向“电脑审批”的转变。

  2022年12月29日在河北省首届“智慧政务创想未来”数据应用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三等奖。此项工作举措受到省政务办高度重视,2023年2月10日省政务办印发《关于开展企业开办智能审批工作的通知》,将我市试点探索的企业开办智能审批在全省推广。

  该局还探索更多事项智能审批,推出公共卫生许可延期、注销、补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认定等7项智能审批,提高审批效能和群众满意度。今年以来智能审批服务次数已超过15万件。9月6日举办的“数博会”上,该局智能审批和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办、智能办、免证办、便利办两项案例入选省政务办、新华社河北分社、中国经济信息社联合发布的《中国式现代化数字政府应用场景河北典型案例》。

  18. 数字惠民,助力城市服务更贴心(石家庄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石家庄市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市一站式城市服务移动端总入口“掌上石家庄·石i民”APP于2023年4月3日正式上线。平台现已接入民政、人社、卫健等37个单位200余项服务事项,覆盖社会保障、便民生活、文体教育、婚姻生育、就业创业、婴幼保健等主题领域,贯穿市民“出生、教育、就业、就医、养老”等全生命周期。同时上线了裕华智慧大脑、智慧藁城区县专区及多个社区服务专区。实现市民服务“指尖办、掌上办”,助力了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石i民”APP被《中国式现代化数字政府应用场景河北典型案例》收录。

  19. 让法治之光温暖退役之路(石家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石家庄市是驻军大市、退役军人大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围绕“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的工作目标,以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为契机,聚焦法律政策落实重点难点,推动法律政策变成惠及广大退役军人的实际成果,切实解决退役军人“急难愁盼”问题。同时,对成熟的经验做法、特色亮点进行总结归纳,及时上升固定为法规制度,充分发挥法治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下转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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