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招人!209名!事业编!
2023-03-06 23:30
发布于:山西省
好消息来啦!
嘉兴多家单位公开招聘
209名!事业编!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优秀毕业生
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嘉兴是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江南文化的发祥地,地处浙江省东北部,东接上海,北邻苏州,西连杭州,南濒杭州湾。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嘉兴市主城区,根据全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57名(事业编制),其中初中教师12名、小学教师45名,报名点设在杭州师范大学附近。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历届生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应届生要求师范类或本科阶段为师范类);
2.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名时须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非师范类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按国家政策择业期内(2021、2022届)未落实就业单位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视同对待。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3.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责任心;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 月12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3 月12 日以后出生)。
3.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大学期间曾获得校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或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综合荣誉称号(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除外)。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暂无教师资格证书者,须自聘用后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协议、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公开招聘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到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1.报名点: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东南门桔子酒店11楼会议室(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1299号) 。
报名时间:2023年3 月12 日(星期日)上午9:00—下午16:00。
2.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亲笔填写正式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书》、《就业协议书》;
(4)毕业院校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见附件2);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6)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的报考人员提供);
(7)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
(8)普通话等级证书;
(9)各类荣誉证书、获奖证书;
(10)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考生需提供由本人填写的承诺书(见附件3)。
以上所需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招聘岗位设开考比例,招聘岗位学科计划为2名(含2)及以下的,按1:3比例开考;招聘岗位学科计划超过2名的,按1:2比例开考;低于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中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特别提醒:凡材料不全的不能办理报名手续。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对符合报考条件报名成功的考生组织笔试,笔试为闭卷形式,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满分为100分。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的笔试成绩排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基本素质和专业能力,采用模拟上课和专家提问的形式,面试时间为15分钟,备课时间为1个小时。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笔试、面试在嘉兴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招聘岗位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工作的办法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愿放弃体检。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署《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不签署就业协议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取得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到招聘单位报到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等有关规定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教师在聘用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内原则上不作交流调动。
五、其他事项
1.按照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标准执行。同时,根据市、区有关人才政策,发放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博士最高45万元/人、硕士最高23万元/人)。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原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事业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本次招聘信息均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附件:1.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非师范)毕业生证明(样张)
3. 择业期毕业生承诺书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2日
嘉兴南湖学院
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团队)公告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含团队)共80名,具体计划及要求详见《嘉兴南湖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
嘉兴南湖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表
序号
二级学院
(类别)
一级学科
招聘人数
备注
1
人文与艺术学院
法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艺术学等
4
2
时尚设计学院
设计学、纺织科学与工程等
5
3
商贸管理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等
10
4
现代金融学院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等
8
5
建筑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力学等
5
6
马克思主义学院
哲学、中共党史党建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
5
7
高等教育研究院
教育学
3
8
学科(专业)带头人及以上
学科不限
若干
9
优秀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
学科不限,由学校统筹调剂至学科/专业相近、相关的二级学院
若干
10
校企合作项目
智能制造类、新材料类、电子信息类、健康食品类等
若干
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15日截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及岗位用人的紧急程度,高层次人才、团队不定期组织考试(面试),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登录嘉兴南湖学院招聘网站https://rczp.jxnhu.edu.cn,按以下步骤报名:(1)注册账户;(2)完善个人相关信息;(3)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在读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电子材料;(4)点击公告中“岗位名称”或在“招聘岗位”栏应聘相应岗位。
3.报名材料要求:所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本人负责。
(1)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持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成绩单报名;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习成绩单及中文翻译件);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根据岗位要求或资格要求提供);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应聘学科(专业)带头人及以上层次的人才,须提供个人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代表性成果对应证明材料(论文需提供期刊首页及原文扫描件,教科研项目需提供带有相关部门或委托单位盖章的扫描件,其他佐证性材料提供对应原件的扫描件),无佐证材料的成果一律不予认可。
4.资格初审: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知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海盐县传媒中心2023年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和《海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县有关部门核准同意,海盐县传媒中心决定,在浙江传媒学院专场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具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招聘对象为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生。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所报考岗位专业相关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籍不限。以下情形者视同应届毕业生对待:
①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②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
③按照国家规定需视同对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党的宣传思想文化事业。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4.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5.符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胜任能力。
三、待遇
聘用后按国家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相关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先网上报名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18日17:00。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电脑显示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报名视作无效。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报名所需材料:①《海盐县传媒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报名表》(请将个人电子照片粘贴到表中“照片”栏内,详见附件)。②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或复印件(正反面)。③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需学校盖章)。④报考岗位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者以邮件形式进行反馈。
3.现场资格审核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持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或现场确认未通过的,报名无效。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经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后,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美编岗位为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分为实操和现场陈述问答两部分,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全媒体记者、编导、广电技术、新媒体技术岗位需进行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3.主持人岗位不进行笔试,以报名时所提交作品的分数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以邮件通知为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实习考核对象,考生需至海盐县传媒中心进行为期半个月的实习考核,最终根据实习考核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考察工作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四)公示与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盐县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就业协议书。
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有自愿放弃的,是否在该岗位考试合格对象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年限(服务年限不少于五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海盐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和海盐县人力社保局全程参与监督、指导,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招考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和工作纪律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二)凡《招聘公告》规定的相关证件、材料未递交齐全的,一概不予受理;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招聘工作中如出现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商海盐县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
(四)本次招聘的“招聘公告”、考生成绩、体检、公示等事宜都将在海盐人事人才网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到网上查询。
海盐县传媒中心
2023年3月3日
海宁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公告
为加强卫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海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海宁市事业单位人才紧缺岗位目录高层次急需人才目录编制发布办法(试行)》、《关于公布海宁市2022-2023年度事业单位人才紧缺岗位和高层次急需人才目录的通知》(海人社[2022]6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海宁市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3月11日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技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海宁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技人员65名,招聘岗位详见下方各医疗单位(集团)招聘岗位条件及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普通高校毕业生或2023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户籍等要求;岗位条件有医师执业资格要求的,其注册的执业范围应符合岗位要求,并且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研究生学历报考本科岗位的,其二级学科名称应符合该岗位要求,对于岗位有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要求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9月30日前提供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除有备注岗位外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要求专业型。没有学位要求的岗位,不受普通高校限制。
(三)年龄18~35周岁(1987年3月11日至2005年3月11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18~40周岁(1982年3月11日至2005年3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3月11日后出生)。对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截止2023年3月11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予报考。
(四)尚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尚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已签订协议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定向培养生不得报考。
(五)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六) 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聘用方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由海宁市卫生健康局组织招聘工作组赴浙江中医药大学进行现场招聘。
1.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1日(周六)9:00-11:30
2.报名地点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田径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 号,地铁 4 号线、6 号线浙江中医药大学站 D 出口)
(二)资格审核
1.报名初审:报名人员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凭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招聘单位摊位处进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1个岗位):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的证明材料。海宁市事业单位人员报名需提供本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
2.报名复审: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持初审所有资料到现场复审处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
(三)考试
(四)体检、考察
面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不列为递补对象)。体检工作由海宁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不列为递补对象)。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海宁市人才网、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名单公示后,将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其中市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且尚未拿到毕业证的,自经公示明确为聘用对象后30天内须与应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卫生健康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海宁市人才网()
岗位要求如下:
01.
海宁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
(点击查看大图)
02.
海宁市中医院医疗集团
(点击查看大图)
03.
海宁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
(点击查看大图)
04.
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点击查看大图)
05.
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
(点击查看大图)
06.
海宁市妇幼保健院
(点击查看大图)
海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聘报名登记表
来源:嘉兴人社 嘉兴南湖学院 海盐县传媒中心 大潮网
编辑: 姜怡婷
责编:叶丰收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