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赛道参赛规则
一、参赛项目要求具有明确的技术、工艺或商业模式创新,突出商业运营潜力或实效,体现敬业、精益、专注、创新等工匠精神内涵的项目。
二、参赛方式(一)职业院校(包括职业教育各层次学历教育,不含在职教育)、国家开放大学学生(仅限学历教育)可以报名参赛。
(二)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本赛道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
(一)创意组
1.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创新的改良技术,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 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职业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或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3.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创业组
1. 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 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学生(即2020年之后的毕业生)、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学生(即2020年6月之后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 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