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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正式启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第五次修订

(来源:网站编辑 2025-11-27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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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正式启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第五次修订

2025-11-20 18:32

发布于:山西省

生态环境部正式启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第五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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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计划及起草单位

修订

国家标准计划《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由 467(生态环境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复旦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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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意义:

修订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于1982年首次发布,1996年首次修订并更名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00年进行第二次修订,2012年第三次修订,2018年第四次修订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改单。

上述标准有力推动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化和空气质量管理转型,引领全国及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显著改善,为打好蓝天保卫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为进一步降低大气污染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影响,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亟需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进一步强化其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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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修订

一是收严颗粒物浓度限值。

将PM2.5年均和日均浓度二级标准限值分别收严至25微克/立方米和50微克/立方米;将PM2.5日均浓度一级标准限值收严至25微克/立方米。根据PM2.5与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的比例关系,将PM10年均和日均浓度限值二级标准限值同步收严至50微克/立方米和100微克/立方米。

二是收严SO2、NO2等气态前体物浓度限值。

将SO2年均、日均及小时浓度二级标准限值分别收严至20微克/立方米、50微克/立方米及150微克/立方米,对标一级标准限值。将NO2年均和日均浓度标准限值分别收严至30微克/立方米和50微克/立方米;根据NO2与NOx浓度的比例关系,同步将NOx年均和日均浓度限值分别加严至40微克/立方米和70微克/立方米。

三是不修订O3和CO浓度限值。

对于O3,我国本土大气环境健康研究证据不足以支持臭氧浓度限值加严,我国臭氧浓度限值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远小于颗粒物,故本次对臭氧浓度限值不作调整。对于CO,考虑到现行《标准》中其浓度限值已处于国际领先水平,且我国环境空气中CO浓度水平已远低于限值,本次修订对其浓度限值亦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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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科研专项支撑:

修订

环境空气质量评估与标准制修订关键技术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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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修订

强制理由: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

但是,满足就是停滞的温床,空气质量改善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生态环境部于2022年启动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修订工作,目前在实施情况评估、人体健康影响和标准限值修订等方面的研究已经取得了积极进展。下一步,会按照聚焦公众健康,重点关注对健康影响最大的PM2.5和PM10;统筹发展与保护,对标“美丽中国”建设要求,综合考虑我国的发展阶段、空间布局、产业结构、资源禀赋和环境容量等因素,合理设定标准限值。既不盲目跟风国际最严水平,也不一味追求改善速度,更不会搞大气污染治理“休克疗法”;构建科学全面的评价标准体系,不仅修订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还要同步修订配套的监测、评价等技术规范,整体提升大气环境质量管理水平等三个原则科学有序的推进标准修订。

来源: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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