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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工作动态丨宝鸡海关:11月起取消原产地

(来源:网站编辑 2023-11-23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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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发布2023年第136号公告,自2023年11月1日起,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首次办理原产地证书的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中国贸促会申报系统等申领原产地证书。

原产地证书是商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经济护照”,是根据自贸协定能在进口国享受优惠关税待遇的重要凭证,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75家企业在宝鸡海关办理了原产地申领企业备案。今年前三季度,宝鸡海关签发各类原产地证书1168份、金额约6亿元,其中,签发RCEP等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766份,我市企业共享受国外关税减让约1700万元。

为扩大享惠覆盖面,充分释放原产地政策红利,宝鸡海关积极开展靶向送惠及提升原产地签证便利化工作,在报关厅设置公用电脑,安排专人手把手教学,指导企业申领,积极推广“智能审核”“自助打印”等制度,在眉县设立自助打印公共服务点,进一步实现证书“秒签”和企业“零跑腿”。

取消原产地企业备案是海关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用足用好RCEP等自贸协定政策的又一举措,将进一步促进自贸协定项下关税减让、原产地累积等优惠政策的红利充分释放,在原产地证书智能审核、自助打印等便利化措施的基础上持续跑出“加速度”,进一步助推宝鸡外贸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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