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藏自治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1月7日在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自治区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西藏自治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提请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并请自治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部署的关键之年。在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严格执行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加大财政宏观调控力度,扎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内生动力持续增强、社会预期持续改善、风险隐患持续化解,为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主要收支指标取得历史性突破。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236.6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25.8%,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1.7%,扭转自2018年以来连续下降势头,达到历年最高。这主要得益于经济持续恢复、总体回升向好,也有上年集中退税较多、拉低基数等因素影响。加上中央补助2537.1亿元、一般债务收入60亿元、上年结转436.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8.8亿元、调入资金9.6亿元,收入总量3838.3亿元。全区预算支出2809.1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3.7%,比上年决算数增长8.3%。加上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6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62.4亿元、调出资金2亿元、上解支出6.7亿元,支出总量3496.2亿元。收支总量相抵,结转342.1亿元,减少94.1亿元,下降21.6%,10年来首次实现当年不产生新的结转且消化历史滚存结转。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29.9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6.8%,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8.5%,主要是2022年执行中区本级罚没、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一次性收入缴库较多。加上中央补助2537.1亿元、一般债务收入60亿元、上年结转179亿元、上解收入15.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8亿元、调入资金1亿元,收入总量2940.1亿元。区本级预算支出746.7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19.4%,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2.1%。加上补助地市1820.9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支出51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9.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0.3亿元、上解支出6.7亿元,支出总量2864.7亿元。收支总量相抵,结转75.4亿元,减少103.6亿元,下降57.9%。
(二)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地方收入37.8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16.3%,比上年决算数增长8.6%。加上中央补助12.7亿元、专项债务收入75.7亿元、调入资金2.4亿元、上年结转50.6亿元,收入总量179.2亿元。主要是2023年执行中追加专项债务收入规模较大。全区预算支出126.7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31.7%,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08.7%。加上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9亿元、调出资金4.8亿元,支出总量137.4亿元。收支总量相抵,结转41.8亿元。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地方收入3.6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44%,比上年决算数增长63.6%。加上中央补助12.7亿元、专项债务收入75.7亿元、上年结转0.3亿元,收入总量92.3亿元。区本级预算支出34.8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280.6%,比上年决算数增长569.2%。加上补助地市8.7亿元、专项债务转贷44.2亿元、调出资金0.5亿元,支出总量88.2亿元。收支总量相抵,结转4.1亿元。
(三)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地方收入7.9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97.5%,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9%。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转等3.6亿元,收入总量11.5亿元。全区预算支出5.7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26.7%,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3.9%。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亿元,支出总量7.7亿元。收支总量相抵,结转3.8亿元。
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地方收入3.1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206.7%,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9.2%。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转等1.4亿元,收入总量4.5亿元。区本级预算支出2.1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87.5%,比上年决算数增长40%。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5亿元,支出总量2.6亿元。收支总量相抵,结转1.9亿元。
(四)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17.05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13.4%,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2.7%。其中:保险费收入258.19亿元,财政补贴、利息等其他收入58.86亿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39.62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1.48%,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5.49%。当年收支结余77.4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41.91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四本预算全年执行数与年初预算数差异较大,主要是我区财政收支高度依赖中央转移支付,中央转移支付大量在执行中追加下达,年初预算编制按规定未能包括执行中追加部分,相应产生的调整预算数依法在预算调整方案中进行了反映。全年执行情况待财政部批复决算后,会有所变化,届时将依法向人大报告相关事项。
(五)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情况
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60亿元、专项债券75.7亿元,支持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23年底,全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700.6亿元,余额681.73亿元。
(六)落实人大决议及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2023年,财政部门认真落实人大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要求,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完善税费支持政策,增强重点领域保障,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纵深推进财政改革,着力提高资金效益,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支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确保国家安全和长治久安。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不断提升政法部门业务办案、装备配备、司法救助、人民调解等能力水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支持深入实施“四大工程”“六项行动”“民族团结一家亲”等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七地市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地市。完善寺庙管理长效机制,支持深入实施“三个意识”教育。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投入力度,支持深入推进平安西藏建设。
二是支持推进经济恢复发展,确保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支持经营主体更好发展。着力为经营主体纾困解难,落实中央系列税费优惠支持政策,包括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所得税、延续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购税减免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政策等。落实普惠金融发展等资金28.6亿元,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实施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降低融资担保费率,小微企业担保户数增长16.9%,辖内融资担保额增长23.5%,年化担保费率最高不超过1.5%。强化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将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保障中小企业账款及时支付,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最低支付比例由60%提高至80%。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政府投资对全社会投资的引导带动,支持加强交通、能源、水利、农业、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累计落实基建投资、车购税补助、债券资金等740亿元,支持川藏铁路配套国省公路、拉日拉那高等级公路、农村公路以及教育、医疗卫生、节能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落实资金3.4亿元,支持拉萨贡嘎机场第二跑道建设、外部交通设施建设和T1、T2航站楼改扩建。支持拉萨治理交通拥堵“断头路”改扩建。支持基层供暖供氧建设。支持特色产业发展。整合设立30亿元产业发展资金,完善财政奖补机制,推动财政金融协同发力,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引导作用,支持清洁能源、农产品深加工、绿色工业、高新数字、藏医药、文化旅游、边贸物流、现代服务、通用航空等产业发展。改革完善自治区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落实科技资金3.5亿元。支持恢复扩大消费。用好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政策手段,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促进消费潜力释放。落实资金1.85亿元,实施“幸福西藏·悦享消费”提振大宗消费、新型消费、餐饮消费等五项行动,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落实资金1.4亿元,开展高原地区多功能烹饪炊具惠民推广活动。支持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农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组建西藏供销集团。支持服务业发展,开展城市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加快补齐农村商业设施短板,健全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支持推进乡村振兴。落实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3.4亿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执行进度首次位居全国前列。落实资金1.75亿元,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向实际种粮农民及时发放一次性农资补贴1575万元,稳定种粮农民收益。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发展。支持新建高标准农田21万亩、改造提升39万亩,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支持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落实资金1.5亿元,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落实资金12.8亿元,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等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落实资金1.7亿元,支持中型灌区开展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中型灌区建设等。落实资金1.8亿元,支持提高农业生产和水利防灾救灾能力。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11.3亿元,为投保农牧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约427亿元风险保障,林周等5个产粮大县实现小麦完全成本保险。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坚持财力向基层倾斜,累计下达市县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1821亿元,增长6.7%,增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促进区域均衡发展。出台税收返还“以奖代返”新机制,选取重点经济指标,从实施经济发展激励、收入增长激励、真抓实干激励等方面,引导鼓励市县提升发展质量。支持增进民生福祉。扎实办好教育、医疗卫生、就业、养老等21件民生实事,涉及农牧民补贴的资金全部发放到位。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加快推进就业政策和资金优化整合,落实各类就业补贴资金32.2亿元,支持重点群体就业稳定,加大农牧民技能培训,促进农牧民转移就业,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动态提高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缴费标准。突出教育投入重点。落实教育资金290.5亿元,“三包”经费生均标准提高至5530元,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小学提高70元、初中提高90元,持续改善县域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快补齐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短板弱项,完善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支持高校持续改善教育教学和基本办学条件。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落实资金63.6亿元,扎实做好疫情转段后续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11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至675元。支持医疗卫生人才“组团式”援藏工作,构建“1+7+13”援助格局,支持全面完成县区公立医疗机构供暖建设。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持续提升医保服务能力,支持藏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至235元,高龄老人健康补贴提高500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人均标准分别提高至11364元、5340元,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月人均标准二、三、四类区分别提高172元、206元、232元,动态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蓬勃发展。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和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支持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成功举办“藏博会”“环喜马拉雅”国际合作论坛、南迦巴瓦论坛等重大活动。保障城镇居民住房。落实资金4.7亿元,支持新建和改造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老旧小区和棚户区等。
三是支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生态环境良好。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推进美丽西藏建设。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支持国土绿化、自然保护地管护等工作,深入推进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支持南北山和“两江四河”流域造林绿化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开展高风险冰湖灾害监测预警试点建设。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完善分配办法,下达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39.9亿元。完善森林、草原、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支持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落实44.03万个生态保护岗位补助资金15.4亿元,促进从生态扶贫向生态富民转变。支持拉萨市成功申报纳入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四是支持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确保边防巩固和边境安全。支持加快补齐边境城镇基础设施短板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边境地区发展、改善边境民生、提高边境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落实阶段性财力补助8亿元,支持林芝改革开放先行先试。支持米林、错那撤县设市。落实资金4亿元,支持樟木口岸恢复重建。完善边民补助机制,边民补助最高达到每人每年12800元。推进边民互市贸易。
五是扎实推进财政改革,财政管理能力迈上新台阶。财政资源进一步统筹。按政策盘活国库闲置资金270亿元,年增收4.6亿元,盘活社保基金闲置资金334亿元,年增收5.32亿元,两项收益相当于拉动财政增收5个百分点。完善债务限额分配和使用机制。资金分配进一步规范。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治区财政资金分配流程的暂行规定》,制定修订36项制度办法,严格资金分配和管理。加大涉农、就业等资金整合力度,有力推动“集中力量办大事”。提前2个月部署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建立“一二三四五”编制机制,以可执行为目标编实预算。预算执行进一步加强。探索创新预算执行硬约束机制,加强预算执行指导督促力度,预算执行率创历史最高。完善资金动态收回机制,累计收回闲置资金120亿元。财政风险进一步控制。坚持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对60%的县区开展“三保”预算审查,比国家要求比例高出15个百分点,全区未出现一起“三保”风险事件。在不挤占正常财政预算资金的情况下,争取和用足中央政策,扎实有序推进债务化解工作,全区债务风险控制在绿色风险等级。财政改革进一步纵深推进。统筹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零基预算、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深度融合的“2+1”财政管理改革。推进区直管县财政改革,计划在10个县开展试点。深化全区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出台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改革方案,促进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和规范运营。推进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推进产业发展支持政策改革,推动财政金融协同发力。财经纪律进一步严肃。深入开展9个领域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指导督促地市和区直单位全面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建成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已在69个县区使用。
总体看,2023年财政工作有序推进,主要收支指标取得历史性突破,改革管理提质增效,有力保障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有力保障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我们深切体会到,取得这样的成绩,是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特殊关心的结果,是党中央、国务院亲切关怀和全国人民无私支援的结果,是区党委团结带领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奋发进取的结果。在看到财政改革发展成绩的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我区预算管理基础薄弱,建立现代财政管理制度仍然任重道远;一些单位没有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花钱大手大脚、钱等项目等现象仍然存在,财政资金绩效有待加强;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屡禁不止,政府采购等重点环节还需加强管理。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措施推动解决。
二、2024年预算草案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部署、推进“四个创建”的攻坚之年,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根据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编制2024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等要求,按规定程序征求各方意见后,编制形成2024年预算草案。
(一)2024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从财政收入看,全区经济将保持稳定向好,为财政收入保持增长奠定了基础。但财政收入主要依靠投资拉动,一次性收入因素较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从财政支出看,稳定、发展、生态、强边等重点领域需要继续加大投入,支持区域协调发展、重大项目实施、增强基层“三保”能力,转移支付也需要继续保持必要力度。总体来看,2024年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收支形势仍将处于紧平衡状态,必须做好思想和工作上的准备。
(二)2024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24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区党委工作部署,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坚持“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总要求,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绩效,落实财税体制改革要求,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奋力推进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收入预算实事求是。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税费政策相衔接,提高收入管理的科学性。二是支出预算突出重点。围绕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不动摇,坚持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三是财政风险稳中有降。坚持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用坚决的态度和发展的眼光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用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财政金融等各种手段,提高财政可持续性。四是资金管理突出绩效。推动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完善资金绩效、执行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2024年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228.2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21%。加上中央补助1953.8亿元、一般债务收入2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3.5亿元、调入资金1.5亿元、上年结转342.1亿元,收入总量3158.1亿元。预算支出总量3158.1亿元。收支总量平衡。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32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4.3%。加上中央补助1953.8亿元、一般债务收入2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5亿元、调入资金0.5亿元、上解收入11.6亿元、上年结转75.4亿元,收入总量2317.3亿元。预算支出总量2317.3亿元,其中:区本级支出1042.5亿元,预备费20亿元,上解支出6.7亿元,对地市补助1248.1亿元。收支总量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地方收入30.7亿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5.8%。加上中央补助9.4亿元、专项债务收入14亿元、调入资金0.8亿元、上年结转41.8亿元,收入总量96.7亿元。预算支出总量96.7亿元。收支总量平衡。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地方收入3.9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55.2%。加上中央补助9.4亿元、专项债务收入14亿元、上年结转4.1亿元,收入总量31.4亿元。预算支出总量31.4亿元,其中:本级支出25.2亿元,对地市补助6.2亿元。收支总量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地方收入5.1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28.1%。加上中央补助及上年结转3.8亿元,收入总量8.9亿元。全区预算支出7.4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31.2%。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5亿元,支出总量8.9亿元。收支总量平衡。
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地方收入1.6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4%。加上中央补助及上年结转1.9亿元,收入总量3.5亿元。区本级预算支出3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22.9%。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5亿元,支出总量3.5亿元。收支总量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37.61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20.78%。其中:保险费收入277.25亿元,财政补贴、利息等其他收入60.36亿元。全区预算支出257.33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8.98%。当年收支结余80.2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722.19亿元。
需要说明的事项: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在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草案前,已提前安排必须支付的人员、基本运转等支出和对地市的转移支付。
(四)2024年财政支持的重点
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重点支持以下领域工作:
1.支持聚人心促团结,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活动,支持深入实施“四大工程”“六项行动”,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学校思政教育,全面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和普及使用。推进《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西藏卷》史料汇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深化“三个意识”教育。加大安全生产、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食品药品监管等经费投入,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支持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2.支持稳增长促发展,推动经济乘势向前。
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在中央授权范围内,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增强经济内生动力。推动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让经营主体依法应纳尽纳、应享尽享。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加大力度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提高财政收入质量。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支持落实重大项目包保机制,加快推进川藏铁路西藏段等重大项目建设,实现拉日高速全线通车。支撑做好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发挥政府债券在扩大有效投资、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等方面的带动作用。安排资金42亿元,支持拉萨古城保护和旧城改造、樟木口岸恢复重建和吉隆边境经济合作区、日喀则陆地港等开放平台建设。支持建立现代产业体系。用好30亿元产业发展资金和中央财政支持西藏金融特殊政策等,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支持优化营商环境、优化金融服务供给。设立清洁能源产业专项资金,大力推动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推动文旅产业深度融合,支持完善旅游配套设施、打造精品景区(点)。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完善融资担保奖补政策,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实施企业上市“格桑花行动”计划奖补。较大幅度增加财政科技资金,支持重点实验室和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加强清洁能源、高原特色轻工、特色农牧等技术攻关。支持扩大消费。安排资金1亿元,开展汽车家电家具下乡活动,鼓励新能源汽车和电子产品消费,完善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支持打造夜间特色消费街区、做强“中华美食·西藏味道”美食街品牌等。推进农村电商发展。做好供销集团资本金注入。支持推进乡村振兴。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实施“千村示范”、树立农牧民新风貌等行动。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114.1亿元,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安排资金60.1亿元,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种粮农民补贴等政策,大力支持村集体经济和农牧业特色产业发展。安排资金7.1亿元,支持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小型水库建设、中型灌区建设与节水改造等。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整村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腹心村“两委”正职、副职待遇标准由年人均37257元、26080元提高至40060元、32048元,边境村“两委”正职、副职待遇标准由年人均40983元、28688元提高至44066元、35253元。“三老”人员中非党员群众生活补贴标准提高至与党员一致,并月人均提高50元。
3.支持抓治理护生态,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安排资金74.8亿元,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修复和系统治理,加大重要江河源头和关键流域保护力度。安排雅江中游贡嘎机场段、拉萨河曲水段综合治理资金20亿元。安排资金10亿元,继续支持南北山绿化。安排资金1.65亿元,支持拉萨海绵城市建设。支持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冰湖灾害监测预警。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和综合治理力度,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安排资金15.4亿元,落实生态岗位补贴。安排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35.8亿元,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改善民生和提高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等。开展森林保险试点。
4.支持兴边境固边疆,筑牢国家安全屏障。
不断提升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边境一线村、边境村边民补助标准分别由年人均12800元、6300元提高至13800元、6800元。安排资金8亿元,继续支持林芝改革开放先行先试。
5.支持办实事惠民生,不断改善群众生活。
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中持续增进人民福祉,深入实施“十大民生工程”,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统筹中央转移支付和地方财力,安排资金121.4亿元,支持实施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21项民生实事。着力提高就业质量。更加突出就业优先导向,安排就业补助资金34.7亿元,增长19%。用好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完善优化支持就业创业政策体系。支持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基层成长计划,全面拓宽就业渠道,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农牧民、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政策。加大农牧民技能培训力度,促进就业转移、就业增收。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位置,建立“明确财政事权、划分支出责任、财政分级承担”的教育经费管理体制,安排教育资金306亿元,增长8.4%。落实好15年公费教育政策,教育“三包”经费标准年生均提高90元。支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安全发展,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加快职业教育转型发展,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大力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和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深化西藏大学和藏医药大学教学教研合作,强化西藏民族大学学科建设,加快推进西藏成都学校建设,支持扩大内地西藏班招生规模。支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支持深化教育人才“组团式”援藏。提高卫生健康水平。落实“五个针对”要求,开展卫生健康“八项行动”,支持健康西藏建设,安排医疗卫生资金23.4亿元,增长10.7%。加快全区医疗体系建设,深入推进“1+7+13”医院建设,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提升计划,支持“互联网+医疗健康”项目建设和医共体建设。加强城乡居民健康体检。支持包虫病、大骨节病等地方病实现动态消除,对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农牧民白内障实行本地免费救治。优化群众膳食结构。推动藏医药事业传承发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110元提高至115元,高龄老人健康补贴标准由百岁以上老年人不低于1500元、90至99周岁老年人不低于1200元、80至89周岁老年人不低于1000元提标至1700元、1400元、1200元。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合理确定民生政策范围和补助标准,安排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安置等资金112.5亿元,增长7.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月人均235元提高至245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年人均675元提高至705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月人均提高10%,老年人高龄补贴和失能补贴由年人均600元提高至72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月人均100元、200元提高至120元、240元。丰富群众文体生活。支持着力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培育壮大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安排文化体育领域相关资金10.9亿元,增长21.5%。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和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进新建场馆有序展陈。加快仁青崩周边特色旅游村庄建设。支持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大力发展群众体育,保障各类体育赛事活动顺利开展。推进住房保障工程。安排资金5.5亿元,支持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新建和改造。安排资金10亿元,支持市县供暖运营和高海拔供氧试点。
三、扎实做好2024年财政管理改革工作
(一)强化增收节支,合理做好预算安排
收入方面,做好对上争取和对内挖潜。密切跟踪中央财政调整转移支付的政策动向,争取中央财政更大力度支持。健全矿产、土地等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确保依法应收尽收。继续挖潜盘活各类闲置资产资金,加快推动交通等领域项目竣工结算上缴结余资金,依法合理增加收益。支出方面,全力保障区党委确定的各项工作部署的同时,坚持过紧日子思想,重点压缩使用绩效不高、巡视审计反映问题突出、连年执行缓慢等一般性项目支出,推动打破支出固化。
(二)狠抓财政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一是加强区直单位财务管理。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全面加强单位财务内控建设。完善对区直单位财政管理活动的日常监管机制。二是加强基层财政财务管理。以区直管县试点为契机,在试点县全面规范财政管理,抓紧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县乡财政管理模式。探索研究代理记账机构在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可行性。研究通过“一卡通”信息系统,探索从机制上解决民生补助漏发迟发和市县自行提标等问题。三是加强第三方机构管理。引入区外“活水”,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改革,扩大异地评标范围,降低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围猎风险。激活区内“死水”,强化区内中介机构执业监督,加大惩戒力度,净化行业风气。硬化底线要求,试点形成对甲乙双方责任都有实质约束力的范式合同和验收标准,防止利益输送。
(三)深化财政改革,着力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一是构建更加符合西藏实际和需要的转移支付体系。厘清各类转移支付功能定位,加快建立兼顾公平与效率、激励与约束、稳定与灵活的转移支付体系,2024年重点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完善部分重点转移支付的分配因素和办法,实现转移支付分配“既符合中央规定、更满足西藏需要”。二是深化“2+1”财政综合管理改革。2024年重点以提高预算的科学性为目标,加快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和完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机制。三是完善财政支持试点政策体系。2024年重点梳理优化持续时间较长的试点政策,对长期“试而不决”“试而无效”的试点政策及时提出财政调整建议,对新出台试点政策探索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竞争性评审财政支持机制。
(四)坚持底线思维,坚决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一是防范基层财政运行风险。以债务风险较高、库款保障水平较低、财力相对薄弱地区为重点,加强财政运行监测预警,确保全区“三保”不出问题。二是防范债务风险。督促各地市各部门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三是防范库款风险。严控新增库款垫付,采取扣减预算等方式及时收回借款。
(五)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回应各方关切
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持续完善报送人大审查的政府和部门预算内容和范围,预算执行中按要求及时提交有关情况。对预算执行中出台重要政策、预算收支变化等情况,做好向人大有关方面报告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加强沟通走访,主动通过座谈会、通报会、专题调研等方式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扎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坚决避免屡查屡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努力打造“阳光财政”。
各位代表,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努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5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