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部分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企业不断反映,随着我国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和企业产业转型升级、用工制度的改革,国家和我省原有特殊工种有关政策,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越来越多问题。在企业职工档案不健全、劳资人员变动频繁,尤其是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档案中特殊工种记载不祥,且难以查找补充其他相关材料的情况下,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矛盾凸显,亟待国家和省从政策层面上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委托调研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如下调研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特殊工种相关政策为依据,为有效地保护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企业在办理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使特殊工种审批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需进一步完善我省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相关政策,为我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创作良好条件。同时,为国家制定相关政策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二、调研对象
我省原老工业企业较多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铁路、煤炭、冶金、有色、建筑、电力、机械、邮政行业有代表性的中央在湘、省属、市属国有企业及职工。
三、调研内容
(一)目前,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企业执行国家、省有关特殊工种政策的情况,工作中遇到主要困难和问题?
(二)如何建立健全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档案材料?
(三)在国有(国有控股)企业产业转型升级、劳动条件改善等情况下,如何规范认定职工特殊工种?
(四)在职工档案不健全的情况下,如何认定国有关闭破产企业职工特殊工种及年限?
(五)对国家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趋势的建议?
(六)其他有关政策建议。
四、组织领导
此次调研在厅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成立调研组。
组 长:杨长永,副厅长、厅党组成员
副组长:王焕军,厅养老保险处处长
成 员:王宝库、钟晓星、罗大纲、符雄飞,省社保局2人;铁路、煤炭、冶金、有色、建筑、电力、机械、邮政行业人力资源部负责同志。
五、方法步骤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省厅工作安排,此次调研工作从5月初开始到8月中旬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准备(5月4日-5月15日)。省厅召开专题调研工作会,明确调研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结合我省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实际,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和我厅确定的调研内容,成立专题调研组,制定具体调研实施方案,搞好工作布置、思想发动,安排好特殊工种调研工作。
(二)调查研究(5月16日-7月20日)。按照“广覆盖、不重复”的要求,调研组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倾听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企业及职工意见和建议。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深入企业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
(三)梳理总结(7月21日-7月31日)。调研组认真梳理调研一手资料,深入分析我省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准解决问题办法,为完善我省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相关政策提供可靠依据。同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问题提出合理性意见和建议。
(四)形成报告(8月1日-8月15日)。召开调研工作研讨会,对调研结果进行研讨论证,形成调研报告,向厅党组汇报,同时,将调研报告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六、要求
1.被调研单位要做好此次调研的准备工作,认真分析梳理以往在办理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结合国家和省政策规定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2.调研组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查找在特殊工种认定及审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准解决问题办法和措施。
3.宣传交流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企业在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为更好地推动我省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工作。
附:调研工作安排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