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26日讯(本网记者 肖晓敏)日前,有网友通过东南网《直通屏山 省委领导留言板》留言称,其2022年6月前往三明市市社保中心办理胶合板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事宜,虽然司炉工不算特殊工种,但从事热压工种算是特殊工种,只是档案不全,且仅有2张工资表体现其所从事的是热压工种。“社保中心对此不予承认,希望相关部门解决特殊工种证明问题并为我办理提前退休事宜。”该网友说。【留言详情】
就此事,三明市社保中心作出如下回复:
张某某申请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基本情况
经查询档案,张某某,男,1967年7月出生,1985年12月被招收为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明人造板厂(原三明胶合板厂)全民合同制工人,2008年6月与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明人造板厂(原三明胶合板厂)解除合同。
个人档案记载情况及答复意见
1986年7月的《一九八五年国营企业职工工资改革审批表》、1988年6月的《全民合同制职工工资定级审批表》、1990年4月的《企业职工升级审批表》、1990年8月的《企业职工升级审批表》、1991年10月的《企业职工提高工资标准审核表》、1992年5月的《企业职工升级审批表》、1992年10月的《企业职工提高工资标准审核表》、1994年8月的《企业职工工资升级审批表》等表中均记录从事工种为“司炉工”。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明人造板厂(原三明胶合板厂)属于林业行业,张某某从事的司炉工不属于国家颁布的特殊工种名录上记载的该行业特殊工种。
1996年9月的《企业职工工资套表》、1996年10月的《企业职工工资升级审批表》、1997年4月的《企业职工套改工资标准审定表》、1997年8月的《企业职工工资升级审批表》等表中均记录从事工种为“热压工”。其中1996年9月、1996年10月、1997年8月填写的三张表中“工种”栏内字体、字迹颜色与其他栏目内容不一致。福建省人社厅办公室(闽人社办〔2021〕59号)文件,对人社部核查我省特殊工种审批问题进行了通报,其中第6项明确指出:个人档案材料中字体、字迹颜色存疑的情况,应加强对原始档案相关材料的审核,对完整性、真实性严格把关。因此,我中心要求张向新提供相应年度的工资表佐证其在1996年9月至1997年8月期间从事热压工种。
1998年7月签定的《劳动合同书》未填写从事工种;1999年12月的《企业职工工资套改审定表》记录从事工种为“锯边”;1999年12月的《企业职工工资升级审批表》未填写从事工种。因此,我中心要求张某某提供相应年度的工资表佐证其在1998年7月至2008年6月期间从事有毒有害特殊工种岗位工作。但迄今为止,张某某所提供的工资表等佐证材料未能明确载明其从事有毒有害特殊工种岗位工作满8年(热压工属于有毒有害特殊工种岗位),因此张某某目前不符合申请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我中心已建议其继续补充1996年9月至2008年6月期间同时记载日期、姓名、工种的各年度佐证材料。
对于网友想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情况,需要满足相关条件并准备以下资料:
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手续
1.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政策依据是:《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规范职工退休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劳社〔2001〕362 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国家退休条件规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办理提前退休行为。(一)国家法定的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 60 周岁,女工人年满 50 周岁,女干部年满 55 周岁。(二)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职工提前退休的条件是:男年满 55 周岁,女年满 45 周岁。其中: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 10 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 9 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 8 年。
2.根据《福建省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标准(2021版)》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手续所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是:
A、《福建省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定表》
B、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公示回执
C、申请退休人员本人档案(含上山下乡知青花名册、入伍登记表、退伍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分配表、招工/招干审批表、历年调资材料、离开原单位或解除劳动合同材料、申请退休人员从事特殊工种岗位的岗位津贴、考勤表、工资表)
D、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书
E、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不必要材料,需核实建账前缴费数据的可提供)
F、身份证件
G、一寸彩照(可在办理《退休证》时提供)
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73 号)规定,对提出办理提前退休的职工,要按照原始档案和信息库备案相结合的原则开展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对职工从事的特殊工种以及工作年限等信息,按照原始档案的记载进行审核。原始档案中记载不清晰、不一致的,必须以企业提供的能证明职工当时从事工种和年限的原始材料为依据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