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陕西省文旅厅官网获悉,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 075—2019)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自愿申报、县区审核、市区推荐、资料审核、实地评定等程序,拟确定以下单位为2023年陕西省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现予以公示。
1.西安博物院
2.西安翠华山国家地质公园
3.宝鸡太白山旅游景区
4.铜川照金香山景区
5.渭南华阴市华山御温泉酒店
6.延安吴起中央红军长征胜利纪念园景区
7.榆林市榆阳区陕北民歌博物馆
8.安康石泉县“汉江石泉古城景区”
9.商洛“秦岭江山景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如对以上单位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电话:029-85266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