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热费收缴标准
居民用户每平方米25元、非居民用户每平方米31元,如遇锦州市政府价格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二、缴费方式
用户凭缴费卡(号)通过锦州银行柜面、自助机、网银、手机银行及锦州通、招商银行APP等渠道缴纳供暖费,同时获取电子发票。您也可选择微信生活、支付宝生活等渠道缴纳供暖费,发票可到锦州银行中心网点(9月1日—10月31日)和热力集团各业务大厅换取。
三、报停
既有建筑室内供热设施已经分户且供热设施保修期已满,2023—2024年度要求暂停供热的用户,须在供暖期开始二十日前(2023年10月11日前)持房照原件、身份证原件办理书面暂停供热手续。如他人代办,还需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方可办理。
办理地点:热力集团所属业务大厅及七个银行中心网点。
房主本人也可通过热力集团微信公众号进行暂停供热申请。但对可能危害其他热用户或者影响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将会收到审核未通过回执,暂停供热申请作废。
温馨提示:申请暂停用热期限为自办理暂停供热期起到恢复供热期止,至少满一个供暖期(不受理分时段暂停供热)。2022年度已经办理手续2023年度继续暂停供热的用户,不需再办理手续。
四、复供联网
为了简化供热用户办理复供开阀工作流程,以前年度已断网、今年恢复供暖的用户于供热期开始前可直接缴费,缴费后再到所辖供热分公司管理站登记,安排联网恢复供暖。由建设单位负责维修的用户请咨询该建设单位。但因特殊原因,现场不具备复供条件的用户,热力集团将在3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费。
五、发票事宜
用户需开具供暖费发票,只能开具热力集团收费系统内认证的姓名,若要变更,需携带房照、户口本或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变更手续。
六、便民新举措
2.如您有特殊情况,确需到集团各业务大厅缴费,也可选择扫码支付的方式。
3.您在锦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同时可在“32号供暖窗口”直接办理供热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