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冷了,大家伙期待暖气的到来,也期待取暖费的发放,记者发现今年取暖费政策有变化。
停止执行失业人员取暖费政策
根据人社部《关于规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的函》(人社失业司便函〔2021〕43号)“对《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及国务院规定或批准的费用以外的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项目,应当立即停止”要求,经研究,决定对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对取暖期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补贴的通知》(陕人社函[2014]963号)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那么在职、退休员工呢? 采暖补贴标准是多少?怎么发放?快来一探究竟!(暂时没公布新的采暖费政策,此篇文章按照往年政策)
企业在职、退休员工采暖补贴
1、发放标准
决定从2017年冬季取暖季起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供热采暖补贴标准,由现行标准调整为2360元。
企业退休(职)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供热采暖补贴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企业在职人员供热采暖补贴可参照2360元的标准执行,由所在企业发放,列入企业生产成本。